信源:瑾子博客 日前看晚间新闻,CNN在黄金时间再度直击中国留学生唐鹏(Peng Tang)的强奸案,此案发生在三月底,案子的开庭时间将为六月,CNN此时提它,新闻的由头何在? 案发现场在一个公寓的卧室,爱荷华大学(University of Iowa)的一名女中国留学生登广告出租房子,唐鹏前往看房,不知是事先预谋,还是忽发兽性,唐鹏猛然抓住女生的双手就要施暴,并威胁女生最好顺从,不然身上所带匕首便不客气。唐鹏还拍下照片,扬言若女生报警,就传照片至网络,让她无地自容。次日女生报警,唐鹏即被诱捕。 此类刑事案件大概每日指不胜屈,CNN通常不会特别重视,尽管唐鹏企图掩盖罪行的方式愚蠢可笑。近日CNN特派记者到爱荷华城独家采访,专题报道,如此兴师动众的新闻视角不在案子本身,而在案发后唐鹏父母的作为。唐鹏的父母四月四日抵美,然后找人接近受害女生,试图劝说贿赂使其改变供词。很快,救儿不成,这对夫妇也被一并收了监。CNN说,这对夫妇不知道在中国司空见惯的事情,到了美国却成了咄咄怪事,触犯了法律,这是不同文化的冲撞。 文化之说听来一震,亵渎法律在中国是一种文化的现象吗?不妨略看一下,如今的中国社会,为官的予取予求,擅作威福,仅“我爸是李刚”那样飞扬跋扈的大小衙内们就屡见不鲜。在商的利欲熏心,坑蒙拐骗,像三鹿集团那样把杀人毒素掺进食物里和药品里的大小企业也此伏彼起,对他们来说,法律是可圆可扁的面团,是可出可入的篱笆,可以被蹂躏,可以被玩忽。即使是普通民众犯了事,大到杀人致命,小到违犯交通规则,被缴了车牌,首先想到的也是找人情托关系,想方设法通融。法律被暗箱或者明箱操作,不仅是广为存在的社会现象,也是意识形态里的普遍认同,因而说它是一种文化似乎没有什么不可以。 这种文化现象来源于中国历史上的长久人治,人治使法律成了当权者手中随意摆弄的工具,法律没有不容干涉的独立,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如此,法律除了不治权贵,执法者还可以徇私枉法。偷梁换柱的,弄虚作假的,故而有罪变无罪,无罪成有罪的,俯首皆是。从抓捕,审讯,到判刑,收狱,哪个关节不可以变通,哪个衙门不可以做买卖,有关系能长袖善舞,没关系便束手就擒。所以,与其说民众不守法,不如说制度有问题。唐鹏的父母为了救儿子试图贿赂受害人的做法,实在不足为奇。 可伶的唐鹏父母,为儿子异国被囚,所幸的是检察官考虑文化背景不同,网开一面,撤销了控告。悲哀的是,儿子被控一级绑架罪和性侵罪,如罪名成立,将面临终身监禁。想他们也是满怀希望送儿子出国求学,如今已是五六十岁的人了,余生膝下凄凉,情何以堪呢。这些,是题外的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