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两点美国国会因为陈光诚事件举行紧急听证会,现场首先直接电话连线陈光诚倾听他的意愿。陈光诚表示他很累想去美国住几个月休息一段时间。陈光诚最后能获得什么现在还不确定,但我觉得各方面推波助澜并没有令事情得到妥善解决,为什么会这样?有文章把陈光诚称为人权活动家,我个人认为这顶帽子太大并不适合他。他不具备人权活动家的能力胆识和胸怀,这点我从他对温家宝的喊话及听证会的连线电话情况都能得出结论。不是每个维权人士都能成为人权活动家的,我觉得帮助他的人不应该有这样的期待。美国领事馆曾经对此抱了幻想,而现在肯定是极其失望的。因为两方面都对陈的认知有误差或者说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所以造成两方面对陈给与的帮助都不切实际。我个人认为陈光诚是一位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受迫害者,他想为自己讨还公道。各方正义人士应该帮助他讨回公道,我觉得能做的仅此而已。无论哪方面想通过陈光诚事件达到其它目的都是不太可能的,对他也是不公平的。他没有能力承载这份厚望与重托,这不是他的错。中方承诺他可以选择另外的城市生活,承担他大学教育及住房费用,调查他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等。除了最后一项,前面两项我觉得都是风马牛不相干的事情。按照他是自由人的假设,他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根本不需要政府另外对此有特别的承诺,即然对此做承诺显然表明他不是那么自由。第二项关于大学与住房问题,这算什么呢?政府为什么答应他提出的这项要求呢?其它维权人士有权要求政府提供这些待遇吗?如果这意味着政府承认自己曾经做错了什么,那就通过国家赔偿法走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把因为有美撑腰的陈光诚当作个案来处理。这件事因为一个人的不能由自主发展到今天,各方面都或多或少的有点不由自主,不知道是谁在推谁,往哪儿推。本人对此也不由自主的发了好几次言。陈光诚如果只是他自己,那么他是无可指责的,但他如果想扮演别的什么就会显得非常的可笑。他连自己需要什么都无法确定,怎么能指望他知道该为中国的人权平等做什么。不要再把他往聚光灯下推了,祝愿他不久的将来就能拥有他该拥有的,让他好好休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