骇人听闻的美国丈夫杀妻案

骇人听闻的美国丈夫杀妻案

最近偶然读了几篇血淋淋的夫妻凶杀案,我被吓得可谓是心惊胆颤。最让我深感不安的是,一例残忍的美国杀妻案就发生在我们社区。此案的迷雾和离奇,令人慨叹。

你能想象得到吗,美国丈夫杀了妻子后,居然把妻子的尸体藏在自家后院长达21年。如果不是警探的突然介入,这位冤死的美国女人或许会永远躺在那里不见天日。一日夫妻白日恩,这位美国丈夫,你也太狠了吧。

能让夫妻之间动刀的凶杀,到底能是什么原因呢?爱情,性欲,金钱,无外乎就是这几样儿吧。在章诒和的纪实小说>中,杀了丈夫又把尸体肢解腌制成肉的刘氏女,是在多次要求和羊角疯丈夫离婚未被批准的情况下,自己被迫动刀解决家庭内部问题的。这起妻子对丈夫动刀的凶杀案,尚能获得读者的一丝同情。而这位美国丈夫,实在太冷血了,无论如何,很难让人接受他的凶狠。

21年前的1991年,美国男人罗伯特杀害妻子后,他对外宣称妻子抛下两个儿子离家出走了。美国的法律漏洞,可算是无处不在。因为没有罗伯特的杀人证据,任何对他的怀疑都是徒劳的。于是,在其妻消失两年后的1993年,我们当地的美国政府居然发给杀人犯罗伯特一张离婚证。在得到这张离婚证的一个月之内,罗伯特很快便娶了他的第二任妻子,之后他们两人在其前妻的尸体和魂灵注视下,生孩子过日子,杀人犯整的像没事儿一样。

新闻读到这里时,我不禁唏嘘,美国法律真是太搞笑了。在夫妻双方中一人缺席的情况下,法院就给判了离婚,这种离婚法不仅搞笑,也真够可怕的了。试想一下,假如在夫妻双方中,一方看另一方不顺眼,于是就三下五除二杀了她,杀人犯藏好尸体后再去报警,再过几年杀人犯就能混一张离婚证,之后再结婚成立新家,难道这不可怕吗?

也许读者会好奇,事过境迁二十多年,到底是怎么破的案?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委屈的不能永远委屈,怨死的不能永远受怨。在不愿透露的使命支使下,警探最近造访了杀人犯的家。在他第二位妻子的同意下,警探终于获得了搜索许可。当天在他家后院废置的储藏室地板下,21年前被害女人的骸骨惊现在人们面前。

据亲友介绍,这位死去的美国女人,生前对孩子呵护有加,对家庭尽职尽责。女人只要有了这两样优点,基本就不会坏到哪里去。罗伯特何以对她出狠手,还在继续审问中。

失去了感情,失去了生命,女人遇人不淑真是不幸。夫妻间不管有多大的仇,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力夺去另一方的生命。想在婚姻中动刀的人,请一定记住,如果实在手痒痒了,那就把屠刀对准自己的手指头吧,请千万不要伤害你的枕边人。

多得ta 发表评论于
中国也是报案失踪两年后判离。
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仅凭楼主所述事实来看甚至都不能得出结论是老公杀的人。警方有什么证据吗?

虽然老公的嫌疑很大,但设想这样一个情况:
妻子有外遇,和情人在家里嗨呦后产生矛盾,情人冲动下杀人藏尸。老公回家一无所知,老婆不见了。
麻辣空间 发表评论于
看得出来,你对美国的法律非常不了解的。对于刑事犯罪,怀疑是基础,但是证据才是王道。你这样妄加评论美国的法律,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多学习吧。祝好。
nightrose 发表评论于
这个丈夫只能后悔,当初埋得太浅了!
qiuqiudou 发表评论于
对法律要求太高了。楼主很不理性。
因为下次来个新闻,一个男的,老婆出走N年,搞得他跟女友不能结婚,你也会说,法律太差了,这样都不判离婚。
你不知道西方法律是无罪认定吗?而中国早的时候是有罪认定。
qiuqiudou 发表评论于
对法律要求太高了。楼主很不理性。
因为下次来个新闻,一个男的,老婆出走N年,搞得他跟女友不能结婚,你也会说,法律太差了,这样都不判离婚。
你不知道西方法律是无罪认定吗?而中国早的时候是有罪认定。
qiuqiudou 发表评论于
对法律要求太高了。楼主很不理性。
因为下次来个新闻,一个男的,老婆出走N年,搞得他跟女友不能结婚,你也会说,法律太差了,这样都不判离婚。
你不知道西方法律是无罪认定吗?而中国早的时候是有罪认定。
youli 发表评论于
那些 “ 对暴力说不 ” 的人在那里 ?
youli 发表评论于
那些 “ 对暴力说不” 的人在那里 ?
花老虎 发表评论于
被杀害的妻子很不幸,你“唏嘘”可以理解,但说“美国法律太搞笑了”,却值得商榷。事实上的确也有很多人或主动离家出走,或由于种种原因而永久消失,他们显然不可能和配偶的同时出现在法院了,那么你要survived的一方怎么办? 不仅美国法律有漏洞,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是万能的。
waitGC 发表评论于
神经病, 没抓到凶手而已, 法律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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