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正高:因本人被禁止上李锐网,我的日记只好请老汉先生代发。
2012年06月01日 星期五 雨
今天中午起,我被禁止上李锐网。
下午4点,到朋友家上李锐网时,如是游客,可正常浏览网页;如用“殷正高”,则不能登陆,页面显示:无此用户名。“殷正高”是李锐网创办人之一,怎么会无此用户名?既然无“殷正高”这用户名,我便用“殷正高”重新注册。可是,当我用“殷正高”注册时,页面则显示:此字符含有非法信息。“殷正高”三字怎么含非法信息?
前几天,听说“63+1”解禁了,可如今,“殷正高”则成非法信息。唉,这是怎么回事?
只是殷正高被禁止上李锐网,李锐网站并没被封,值得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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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群
《环球时报》打错了板子
“个体经营”居多的互联网这个神奇的家伙出现,打破了党办媒体的一统天下,中国人看的东西多了,说话的地方有了。中国互联网用户据说有3亿多,人多兴趣广,人多嘴杂,不同声音、不同观点释放交锋,精彩纷呈之时,沉渣泛起也是常见病。
面对互联网的状况,党的喉舌《环球时报》,时不时的站出来指指点点。5月10日、11日连发《新兴舆论市场,需要化解的纠结点》、《中国互联网不可能‘开倒车’》两篇社评。
双箭齐发,矛头所指互联网上的“有可能把中国改革开放带歪,引发一些混乱”的毫无边界的“各种尖锐言论”、“反社会的、以及反中国宪法的”信息。《环球时报》的秀才们抱怨“新兴舆论市场年轻人居多”,“提出的是任何执政者都不可能迅速实现的任务”;警告“中国目前社会承受不了所有人在大众传播平台上‘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告诫网民要“领悟”“持中并非狡黠,而是真正的政治智慧”的道理,想做点事的人“一定得有一点境界”;最后斩钉截铁地说“监管的必要性几乎不需证明”。
《环球时报》秀才云集,看问题也应该一针见血。可是,面对互联网上的所谓混乱,责怪的是网民,想到的监管,跳不出传统思维。我说,缺少智慧和境界的网民固然该打扳子,但真正该狠打多打的是中国没有立新闻出版法。
中国有公民言论自由的宪法,但中国没有公民言论自由的宪政。新中国成立快63年了,这法那法多如牛毛,但管言论出版的重要的新闻出版法却千呼万唤出不来。咄咄怪事,令人费解。
网民如繁星满天,网络言论如滔滔洪水。规范网络言论,光靠他律,劝不胜劝,防不胜防,打的是乱仗。有了新闻出版法,法律之箭高悬每个人头顶,统一的清规戒律摆在每个人面前,依法上网发言为文,必将成为绝大多数网民自觉的内律和约束。害群之马还会有,但是极个别,依法惩治不难。如此一来,网络的天是晴朗的天,网络世界的网民好喜欢。(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