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苏昊终于进入旧金山市了。这个城市在他离开后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旧金山是一个湿气很重的城市,苏昊一直不太喜欢这里,就像他从一开始就不太喜欢洛杉矶一样。他不喜欢洛杉矶是因为他觉得那里太破太乱,与那座城市的名气相比实在是极不相衬:道路破,市容差,治安也不好。但是他不喜欢旧金山的理由则基本与城市本身无关。
旧金山的美是无可否认的,它不只有那座同时以美貌和杀人著称的金门大桥,它那些美丽的海湾、漂亮的街道以飘来飘去、时有时无的云雾同样让人有误入仙境的感觉。但是他还是不太喜欢这里,因为觉得它太拥挤,好像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被充分地利用着,那些小山丘上挤满了房子,好像它们是由那些房子堆砌起来的一样;它太冷,甚至是在七月仍然可以看到穿着羽绒服在街上行走的人;而且它太忧郁,是一座名符其实的伤感之都。
在他的印象中,旧金山的一年四季好像都是躲在一层面纱后面,与其说像一个害羞的少女,不如说更像一个装酷的漂亮女人,总是故意卖弄风情地让人欢喜让人忧。难怪会有那么多的文人墨客把这里当成最爱,住在这里长了也许真的会促发人的创作灵感。
一个人跟一个城市如果有缘,即使一开始错过最终还是会来到的。几年前苏昊要到美国读书时对这座城市非常向往,到不是因为它的名气,也不是因为学校有多好,而是因为那时在这座城市里的某个地方住着一位他非常想见的人。虽然他不知道她的确切地址,但是他却一味相信他和她的缘分并没有结束,所以他和她一定会再相遇。
可惜他并没有去成旧金山,而是到了洛杉矶。但是正如他愿望的那样,一年多后,他由于导师的一个合作项目意外地被派到旧金山一年,而那时他也终于打听到他想要的地址,以为可以看到她。可惜当他按地址找去时,依人已去,人走楼空!原来人生早有定数,原来有些东西、有些人一旦失去就再也无法找回!他虽然与这座城市有缘分,但和她的缘分却好像已经尽了。若大一个美国,茫茫的人海,他和她也许就是两粒小沙粒,一旦分开就可能再也不会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