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诤语之二十:拒绝权利

作家胡曼荻,著有长篇小说《美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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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诤语之二十 

拒绝权利

对消费者而言,选择自己喜欢的东西来用,原本是再自然不过的,听来北京市规定消费者可拒绝指定商品的新闻,很有些莫名其妙的味道,不过再听一些身边事,便真真意识到拒绝就是权利,只是我们的许多消费个体却常常迫于一些事情而忍气吞声放弃。为北京方面的新闻担忧,不知规定究竟能否被切切实实地实行。

有些事就这么怪,原本是顺理成章的,做起来却有许多的猫腻。一个朋友讲其装暖气时被要求必须使用一种暖气片,既贵又笨重,在屋中大煞风景,搞得心中甚不快。又一朋友说某地装电话时的种种阻力,空有机等了差不多五年,最后买了电话局的话机,又托了朋友请了客电话才终有了声。中国的消费者有时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单一抉择而不是多项选择。

消费者被指定消费往往是违心的,而供方却痛快淋漓且自以为是的,以为原本就是这样的,虽然《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规定来约束供方的行为,然供方用起一些垄断销售手段来,依然轻车熟路,得心应手,也毫无愧色。究其源,概因供者方的垄断地位促成了这一切。在现实中,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等明显是卖方市场,国家统一来做这一些事原本对消费者是公益而有利的,但当事的执行者因想为自己赚些外快来,便寻找种种办法来,指定商品只是其中的一例。

近来有传媒报道外资将介入服务业的一些领域,对消费者来说这应该是开心的,但不知真的竞争起来,国家的正规军以何面目来对待。这且可以放在一边,关键是消费者可以说不了。

说不是一种权利,我们可以拒绝一些不符合游戏规则的东西,如果我们认为如今的经济秩序已渐入规则世界的话,然可怕的是许多消费者并未意识到自己有说不得的理直气壮。为了尽快安上电话可以接受外表并不喜欢的话机,为了通上煤气可以咬牙买很昂贵的煤气灶,有时我们学会沉默的自我慰语。

当我们没有胆量说不的时候,其实是让一些劣质品大行其道,被指定的商品多属滞销,即使有些优异者在其中也因消费者的逆反心理而被淹没。

不知除了北京,其他的地方是否也在制定一些实施细则,让指定商品真的是没有机会搅乱消费者的神经。只是应提醒的是,每个消费者原本都应多一根神经:对指定商品勇敢地说NO

据说有外国记者曾惊叹于中国消费者的涵养,曾在一些新闻报道中描述一些如果消费者告诸法庭便可毁掉一个企业的事,对中国消费者的一些忍辱负重不甚理解,他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中国消费者不会说NO

这曾是国情。不过我们今后别再用“国情”两字来安慰自己或是解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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