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一生的恋人(43)

让思绪自由地飞翔是一种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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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炜说阿亮周五到达多伦多,我就约了他周日吃中饭。我和小炜已经有4年多没有见面了,但是每年我们都会相互寄一个包裹,他会给我寄来一年四季的衣服和他自己录的CD,我会给他寄去几个他喜欢的外国歌星的CD

 

这次有阿亮在,我就可以给小炜多准备些东西,于是我先让Danny给小炜买了很多CD,然后陪我去Future ShopIPodBoseDock和耳机,他很热心地替我挑选和参考着。

 

“你说我乱花钱,今天你自己专挑贵的买。” Future Shop出来,他突然间说道,我愣了半天没有反应过来该怎么回答他。

 

我确实是挑最好的给小炜,自己的IPod8GB,已经用了好多年了,也不舍得更新,毕竟我的工资除去MBA学生贷款,房租和基本生活费用之后所剩无几,但是给小炜买的却是160GB最新款式,而且还配了BoseDock和消音的Bose 耳机,我自己用的耳机只是几十块钱的Sony

 

“亲爱的,你不会跟我弟弟争风吃醋吧?”我冲他笑,“等我把学生贷款付完了,也为你挑最贵的买。”

 

“你舍得让我花你的钱吗?”他问我,脸上的笑容很甜。

 

“当然了,有什么比让你开心更重要的呢?”我肉麻地说道,他贴过身来,我赶紧闪开,他昏了头了,竟然忘了自己是在商店门口。

 

第二天一早我们去Albion Hill骑车,这个位于多伦多北部的自然保护区有非常健全的山地车道,每年有很多级别的山地车竞赛在这里举行。我从上小学起就会骑自行车,以为自己很了得,没有想到在丛林间狭窄崎岖不平的小道上骑车还真的不是那么容易。首先是上坡前的变速,太早了速度跟不上,太晚了又骑不动,然后是林间穿梭时的身体灵活性,东扭西扭的,很容易撞树干上,下坡也不省事,得眼快手快,避开枯木,树根和岩石,否则人和车一起飞跃而出。

  

我是那种从小野在山里的野小子,莽撞惯了,不知道怎样优雅地去骑车,倒是这山地车还蛮适合我的。那些树林间的小路,蜿蜒崎岖,忽上忽下,我靠身子不断地扭来扭去去改变车的方向,有时候来不及转弯就撞在树干上,索性一把抱住。地上倒下的树干很多,Danny不减速,提一提车龙头一加速就过去了,然后停下来传授我技巧,我从来都是不听的,大着胆子按我自己的方式胡乱地闯了过去。

 

到了一个低谷,路面很潮湿,车轮打滑了好几次,我开始有点害怕了。前面是一段下坡,他呼啸着冲下去没有了踪影,我本来是想小心翼翼悠着点的,但是看不到他心里就着急,也呼啸着冲了下去。在一个下坡右转弯处,路面仅有一尺宽,而且又布满着暴露出来的树根,我惊恐了,来了个刹车,车速是减了下来,但是轮子在湿漉漉的树根上打滑,往左边下坡滑去,我的人就向右边上坡摔了出去。

 

“咚”的一声,我的头盔撞在突出的树根上,随即是臂膀和身子着地,我感觉到浑身疼痛,不过还有意识,第一件事先举手,能动,再举腿,也能动,就不着急了,起身坐了起来。听到他在远处坡下叫我,我可能是摔闷了,一时回答不上来,坐在地上等着疼痛消去。他没有多久就骑着车赶了回来,见我坐在地上,就把车一扔,过来问我,我说没事,他就到下面灌木丛里去搬我的山地车,然后开始查看起车的损坏程度,我心中的怒火乱窜。

 

Damnyour bike is more important than me! (可恶的,你的自行车还比我更重要!”

 

Bao-bei, you just said you are okay. (宝贝,你刚才说你没事。)”他赶紧扔下车跑过来看我。

 

我的头在头盔的保护下倒没有事,只是鬓角下面蹭破了点皮,右肘隔着衣服磨掉了一块肉,渗出血来,手掌和膝盖上也有少许的创伤。他从包里拿出水壶,帮我冲洗干净伤口,扶我起来,问我能不能走,我想走出去的话不知道要走多久,看看自己还行,又上了山地车,不过这次是我在前面,他在后面。

 

回到家我就成了国王,从洗完澡之后,就躺在沙发上一动都不用动,什么东西都由他递到我的面前。尽管他的尽心呵护,到了晚上,我的臂膀还是碰一下就痛,右手手腕一点力气都没有,连刀叉都拿不动。

 

Wen-kai, 我要带你去看急诊,说不定手腕的骨头断了。”他焦急地说道。

 

“不可能的,我可以动,只是没有力气。”我最讨厌在加拿大看医生,首先要预约,一般都是要一周之后才能见到医生,到那个时候,要不病好了,要不就是等不及看急诊去了,所以小痛小病的,我都是多休息一下,让它自己好。

 

“你又不是医生你怎么知道?”他反问道。

 

“反正我不想去,我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睡觉,明天还要去见我弟弟的朋友。”我不想跟他多啰嗦。

 

“那更要去看急诊了,要是真断了的话,你明天就不能去见他了。”

 

“你有完没完。”看着他执意要送我去看急诊的那副样子,我就烦,干嘛要逼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我从沙发上爬起来,一瘸一瘸地去睡房,他过来扶我那只没有受伤的手。

 

我们平时都是我睡左边,那天晚上他睡左边,怕挤着我的右手。晚上,我迷迷糊糊地记得他起来了好几次,查看我的手臂,并推醒我,要我活动给他看,我是一觉睡到天亮的人,很讨厌睡梦中被别人叫醒,每次他推醒我的时候,我就恨不得揍他一顿,但是我根本就没有力气。

 

早上,他先起来在浴缸里放满了水,然后叫我过去洗澡,我的腿灵便了很多,不再一瘸一瘸的,但是手腕还是没有力气。我在浴缸里躺下,招呼他也过来,他从我身后下来,让我躺在他的怀里。我说换了个位置怎么就不舒服了,他说我今天干什么都不会舒服的,然后为我洗头,这是他第一次为我洗头,不熟练的动作,弄得我满脸是水,洗到我的臂膀的时候,他失声地叫了出来,我一看,大半个臂膀都是青紫色的,昨天摔得还真的很厉害,再看膝盖和手掌上也是乌青块,脸上那一块倒是淡了很多,好像知道我今天是要去见人似的。

 

“我陪你去看急诊。”他坚定地说道。

 

“不去,没有红肿就表示没有伤到骨头,只是外伤而已。”

 

“你怎么这么固执。”他有点不高兴了,我比他更不高兴。

 

“你怎么不问问我愿不愿意?上周末你还谴责我不尊重婷婷她自己的意见,现在你却强迫我去看急诊。”

 

Wen-kai,这是两回事。”

 

我不想跟他争论,就不去睬他。自从两个星期的出差分别之后,我们俩变得特别依恋对方,但是老是为了一点小事而拌嘴,我担心着这些磕磕碰碰多了就会影响到我们俩的关系,就告诫自己要收敛一点,尽量去满足他的要求,但是看医生我还是不愿意去的,既然这样,我就只好过去讨好他,过了一会儿他也就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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