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1)- 清教徒 (蓝草莓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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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aware州以德拉瓦男爵命名。'1610年8月,德拉瓦男爵派人袭击波哈坦族的一个部落,挑起了历时四年的第一次盎格鲁-波哈坦战争First Anglo-Powhatan War1610 – 1614)。在这次袭击中,他们烧毁了印第安人的房屋和玉米地,杀死七十多人,抓走部落首领的妻子和孩子。沿河返回时,他们把孩子们一个个从船上往水里扔,同时开枪射击,以把他们打得脑浆迸裂为乐。在詹姆斯城,他们把利剑刺进了那位首领妻子的心脏。'


美国的故事(1)- 清教徒 

        要说美国的起源,就绕不过“五月花”号(Mayflower)移民船。其实“五月花”是一艘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货船。在没跟北美搭上关系之前,它经常往来于英国和其他欧洲各国之间,运送货物。1620年9月16日(新历),它载着102名乘客和 25到30名船员,离开英国的普利茅斯港(Plymouth),驶向大西洋彼岸的美洲大陆。“五月花”号孤独地在海上漂流了66天,终于在11月21日到达北美。船上的乘客们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建立起一个新的殖民地,把它命名为“普利茅斯”。这就是今天美国马萨诸塞州普利茅斯镇的所在地。

“五月花”号不是第一艘来到北美的移民船,普利茅斯也不是英国人在北美建立的第一个殖民地。那么,这艘船为何如此不同凡响呢?这,就要从它的乘客们说起了。

在“五月花”号102名乘客中,大约一半被后人称为“清教徒”(Pilgrims),另一半是受雇的工匠、仆人和到新大陆寻找机会的殖民者(Colonists)。英文词“Pilgrims”被简单地翻译成“清教徒”不是很准确,约定俗成罢了。这个词出现在威廉·布莱德福(William Bradford)的日记《普利茅斯定居地》里。布莱德福是“五月花”号的乘客兼“清教徒”领袖,后来担任普利茅斯殖民地总督达31年之久。 “Pilgrims”原意是指长途跋涉的“朝圣者”。布莱德福用这个词来定义自己的团体,认为他们此行是“舍弃了舒适的城市”,去“山顶上”建立“天堂的国家和精神的平安”。如今,“清教徒”已经成了这群人的特称。但当时,这些“清教徒”们却有一个虽然并非贬义却也不十分光彩的名字:“分裂主义者”或“分裂派”(Separatists)。他们的出现要追溯到1517年。

1517年10月31日,在德国的小镇维登堡(Wittenberg),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维登堡大学的教授,把他对天主教会表示不满的大作《九十五条论纲》(The 95 Theses)钉在“万圣”教堂(也叫“城堡教堂”)的大门上。路德此举一点儿都不惊天动地,他的原意只是提出对神学的不同见解,供大家讨论。往这个教堂大门上贴小字报在维登堡大学是常见的事儿。

没想到,这篇用拉丁语写成的文章一眨眼功夫就被译成德文,两个星期后,传遍德国,两个月后,风靡欧洲。路德做梦也没想到会闹出这么大动静。他不仅低估了自己的影响,也低估了印刷术的巨大威力。轰轰烈烈的“新教改革”(Protestant Reformation)就这样开始了。从字面上看应该译为“抗议者的改革”,因为它是由对天主教会的不满和抗议引起的。所谓“新教”也就是今天广义上的基督教。

路德反对得最激烈的是天主教会出售“赎罪券”(Indulgence)。当时天主教会垄断着对《圣经》的解释权,欧洲人都是被教会吓大的。为了避免死后下 “炼狱”,人们只好花钱购买教会发行的“赎罪券”。教会告诉人们,“随着钱币落下的‘叮当’声,你的灵魂就升天啦!”

路德认为上帝是宽容和仁慈的,人们只要相信耶稣基督(Jesus Christ),就可以得救,并且这种来自上帝的救赎是“免费”的。“赎罪券”的出售完全违背了《圣经》的宗旨。在路德看来,人们可以根据自己对《圣经》的理解来崇拜上帝,并不需要依赖天主教会。

“大逆不道”的路德把欧洲大陆搅了个底朝天,可“改革”之风却迟迟吹不过英吉利海峡。虽然英国与罗马教廷之间总是磕磕碰碰,但它基本上是个守规矩的天主教国家,直到有一天,当英王亨利八世(Henry VIII)的婚姻出了问题,他与罗马教皇的“和谐”也就走到了尽头。

亨利八世本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甚至亲自写书反驳路德。大约1525年左右,亨利想跟妻子凯瑟琳(Catherine of Aragon)离婚,原因有二:其一,亨利疯狂地爱上了凯瑟琳的侍女安·鲍琳(Anne Boleyn),他要与安结婚;其二,凯瑟琳只给亨利生了个女儿玛丽,亨利担心自己百年之后若没有男性继承人天就会塌下来。于是亨利向罗马教皇提出离婚请求。教皇的回答很简单:没门儿!

象所有有个性的国王一样,亨利的反应也很简单:爷不跟你玩儿了!从1529年起,亨利敦促英国议会讨论“新教改革”的问题。1533年,议会通过立法,使亨利八世成为英国教会(Church of England)的领袖,并于第二年脱离了罗马教廷。亨利如愿以偿,抱得美人归,安为他生了第二个女儿伊丽莎白。然而这段改变英国历史也影响了美国历史的婚姻只维持了3年。 

英国虽然表面上成了新教国家,但除了教会领袖从罗马教皇变成英国国王以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亨利八世对改革根本不感兴趣,他骨子里仍是个天主教徒。1547年,亨利去世,他与第三任妻子珍妮·西默(Jane Seymour)的儿子爱德华六世(Edward VI)继承了王位。爱德华只有9岁,却是一位真正的新教徒。他在新教人物的辅佐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果爱德华多活几年,英国就会变成一个真正的新教国家。但爱德华在位只有6年,不满16岁就去世了。

1553年,亨利的长女玛丽一世(Mary I)成为英国国王。玛丽在法国长大,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她上台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布英国是天主教国家,开始全面颠覆爱德华的改革成果。她把近300名新教徒烧死在火刑柱上,给自己挣了个“血腥玛丽”(Bloody Mary)的称号。如果玛丽多活几年,英国就会是个彻底的天主教国家。可是上帝只给了玛丽5年的政治生命。1558年,玛丽去世,王位传到了亨利的次女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I)的手上。伊丽莎白在位45年(1558 - 1603),被认为是英国历史上最聪明睿智的君主。

伊丽莎白信奉新教,但在女王心中,国家的稳定和统一是第一位的。经过爱德华和玛丽的这一通折腾,英国已经走到了分裂的边缘。伊丽莎白用高超的政治手腕协调各方利益,奉行对各种观点的包容政策,反对走极端。她废除了玛丽的天主教立法,也没有完全实施爱德华的新教主张。她把新教的基本信念融入教会的实践中,同时尽可能地保留一些天主教的特点。英国新教在伊丽莎白的领导下,比欧洲大陆更温和更保守。正是这个走“中间路线”的新教催生了以“清洁,净化教会”为目标的“纯净派”(Puritans),而女王的宽容使“纯净派”迅速壮大起来。

“纯净派”认为,当时的英国新教与天主教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没有完全奉行《圣经》的宗旨。他们主张在教会内进行改革,使它更加“纯洁”,更严格地按照《圣经》的教义行事,最终彻底切断与天主教的关系,成为真正的新教。

在大约1570年到1605年这段时间,“纯净派”渐渐分成两支。主流还是坚持在英国教会内部进行循序渐进的改革。另一支却认为改革必须马上进行,不应拖延(Reformation Without Tarrying)。持这一主张的人认识到多年来在现有教会中进行的改革收效甚微,他们与英国教会之间的分歧变得越来越不可调和。于是他们提出要从英国教会中分离出去,追求自己的宗教信仰。这就是“分裂主义者”或“分裂派”(Separatists),他们中的很多人后来乘坐“五月花”号来到北美,成了我们现在所说的“清教徒”(Pilgrims)。

 “纯净派”和“分裂派”都属于基督教,源出一宗,两者都希望自己的国家得到上帝的保佑,他们也都忠于英王。“纯净派”倾向于以理智和逻辑的方式看待宗教,他们特别强调“团体”(corporate)的重要,追求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性。“分裂派”则不愿与现实妥协,强调“个人”(individual)的重要,不惜以分裂为代价来追求个人的信仰。

 伊丽莎白之后的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可没有女王的宽容,他禁止“分裂派”建立自己的教会和按自己的方式崇拜上帝,还囚禁了一些“分裂派”牧师与信徒。因为英国国王同时也是教会领袖,所以对英国教会的不忠就是对国王的不忠,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分裂派”不仅受到来自国王的打击,他们的主张也得不到一些比较开明的宗教领袖(包括“纯净派”领袖)的支持。

 受到迫害的“分裂派”不得不考虑逃离英国。从1607年起,“分裂派”领袖约翰·史密斯(John Smyth),约翰·罗宾逊(John Robinson),威廉·布鲁斯特(William Brewster),和前文提过的威廉·布莱德福(William Bradford),率领他们的教众开始了艰苦的迁徙。

 “分裂派”教徒们将踏上怎样的迁徙之路?他们最终又为什么选择了北美?请看下一个故事:五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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