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伊甸园---婚姻和家庭幸福的金钥匙 (4)

选择生活的自由      

        “自由选择生活”是上帝给人类的一项最大的、 最宝贵的礼物。上帝创造了人,为人预备了一切所需,设计了完美的生活,但是,上帝并没有想要控制人。上帝在伊甸园安放了智慧果(分别善恶果) 的果树和生命树,祂向人指出了对与错、安全与危险、幸福与痛苦,祂给了人自由选择的权利。人可以自由选择顺服上帝,通向天堂之路,也可以自由选择走自己的路,失去乐园。

        还有什么比“自由选择”更大的礼物呢?自由,就是最大的祝福。“自由”表明对一个人的尊重。不仅是尊重他的生活;还尊重他作为一个人的权利。一个人有权决定自己的生活,不是非要与别人的思想、原则、品味、事业心、理想一致。我们从小习惯了被教导该如何思想、如何处事,甚至如何表达情感。有一个高中毕业生的父母,四处找人询问他们的孩子应该报读哪一门专业。我问他们:你们为何不问孩子喜欢什么专业呢?这对父母回答:孩子哪会知道什么专业对他将来有好处?我们的父母只看到我们是他们的孩子,很少有父母把孩子当作一个个体的人来对待和尊重。我们常听到家长们自豪地夸耀他们的孩子小小年纪就懂得电脑,能读多少书,能写几多字,又能背诵多少古诗等等。这些父母不知道他们“剥夺了孩子的童年,把孩子们早早地从伊甸园赶了出来,让他们日后的生活发展成神经质。”现在社会强行“棒打鸳鸯”的情形不多,但那看不见、摸不着的隐性负疚棒打下去,也足以让成年子女皮开肉绽,满脑子留血水。       

        埃里奥特欧翰纳博士(Dr Elliot Ohannes)经常教导我 ,自由不是要忽视道德,任意妄为;自由是被耶稣基督的爱朔造的一个,以耶稣的眼光看世界的人。一个真正跟耶稣有关系的人,是一个谦卑的人;一个放弃骄傲和自私自利的人;一个把同情怜悯和关怀他人作为生活方式的人;一个不怕自己不完美,不怕自己被惩罚的人。有人以为自由就是想做什么事情就做什么事情。但是,他没有认识到,做任何事情都有后果。一个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愿选择和决定自己的行为,然而,如果他没有一个清晰的价值观,他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有人曾经问我,你看到一个人往火坑里跳,你也不拉住他吗?我知道我们华人文化一定会拼命拉住欲往火坑里跳的人。但这不是上帝的做法。上帝为人指出那是火坑,跳下去的后果会是什么。就象祂告诉亚当智慧果(分别善恶果) 为什么不能吃一样。你如果知道后果还是决定往下跳,那你要为这纵身一跳付出代价。或许你会说,可能我跳下去没有危险。那你是在赌博。一个对生活、没有价值观、没有远瞻性的人,很难想象他的生活会是怎样。假如你听信了婚外恋可以巩固爱情而实施行动的话,你以后就别怪这杯苦酒难以下咽,或者咽下去让你五脏俱焚。比如那个抛弃了妻儿另立家庭的吴锦,因为负罪感不敢与家人联系,选择了躲避。他可以否认、可以压抑,但他内心的苦痛只有他自己品味。特别是到了年老体衰的时候,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老人院,那可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啊!刘澜选择用吵闹来控制丈夫,结果也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她的丈夫真的离开了她。

        我记得有一个高挑美丽的女孩子,当年母亲因未婚生下她,只好将她送到孤儿院,她在半岁的时候被一对好心夫妇收养。长大以后,学业有成的她为了寻找已经移民美国的母亲,自己也远嫁美国。她曾三次来到母亲的家门口,希望和母亲相见,都遭到母亲的拒绝。母亲的理由是“不想提起过去,不愿影响现在的生活。” 绝望的她最后在母亲的家门口服毒自杀。其实这位母亲跟女儿一样,每一天都活得不容易,每一天都在受心灵的煎熬。

        强迫来的爱根本就不是爱。

        比如父母爱孩子,怕孩子走弯路、犯错误,将来在社会上站不住脚。除了甘愿为孩子奉献、牺牲,不惜代价满足孩子的生活所需;又象老鸡护小鸡一样,不停地给孩子各样的忠告,决定和安排孩子学什么专业,考什么学校,交什么朋友,嫁娶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尽管他们是优秀的父母,但是,他们对孩子的溺爱娇惯,阻碍了孩子的成长,使孩子失去自己做决定的能力,把孩子变成了奴隶。将来孩子在社会上更容易失败。在他们完全的爱里,参杂着对孩子的拥有。

        没有选择的权利,爱就没有了意义。这对孩子的精神健康成长极其有害。保罗敦尼尔医生(Dr. Paul Turnier)指出,“所有的心理学家都知道,母爱的本能可以成为控制的源泉,从而对孩子的成长发展有害。人必须挣脱母亲。这个挣脱对母亲来讲很难接受,如果她已经深深地享受和孩子在一起的时光。她把他当成孩子对待,妒嫉外在对他的影响,否定一切在她看来对孩子有害的因素。” 

        创世记就描绘了这样一位妻子,雅各的太太利亚。她知道丈夫不爱她,总想着用生儿子的办法得到爱情。而丈夫就是爱那个不生孩子的妹妹。所以,利亚每次怀孕,她就说:“这回我丈夫要爱我了”。但她最终也没有得到丈夫的爱。在婚姻关系中,为了得到对方的爱,有些人会使尽浑身解数。比如,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手段;但爱是挣不来的。不论是用什么手段。前面提到的刘澜,她的歇斯底里,对丈夫暴跳如雷的态度和行为,实际上也是在呼喊:爱我吧!有的人则用甜言蜜语,或者用仁慈的爱心和完美的形象、完全的牺牲、无私的奉献,以此成为典范来控制对方。生活当中,我们也同样要求和使用各种手段迫使配偶顺服。但是,我们却无法要求配偶爱我们。很多人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变得疯狂,甚至失去理智吗?       

        真正的关系只有在“自由选择”的基础上才能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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