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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签署:中国公民呼吁新任中共领导释放政治犯‏

陈立功的文学城博客:驰纵骋横,谈今博古,飞花扬月,行文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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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自己的email里意外地收到了以下呼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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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签署:中国公民呼吁新任中共领导释放政治犯

 在《零八宪章》发表和刘晓波被捕四周年,以及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举行两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中国大陆一批公民公开致信新一届中共领导,呼吁释放刘晓波和一切政治犯,并以释放政治犯为突破口,启动政治体制改革。
   
公开信秉承《零八宪章》的基本精神和诉求,强调改善中国人权状况的紧迫性,表明《零八宪章》运动历经4年打压而持续发展的势头。
   
公开信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常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
12月公布的《零八宪章》传递了中国社会各界赞同《世界人权宣言》的意愿,体现了中国公民对本国政府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支持,表达了人们落实现行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要求,呼吁构建社会公正、实现宪政民主,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海内外的广泛认同。
   
《零八宪章》的发起人刘晓波博士遭逮捕并获刑11年,许多公民因为签署《零八宪章》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这明显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中共十八大和新一届领导人被国际国内人士寄予希望,能否启动政治体制改革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政治体制改革千头万绪,需要理性的考虑和有序的步骤,我们愿意看到各种社会力量凝聚在一起,共同推进这个进程。
   
作为促进新的社会变革的起点,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启动法律程序,矫正对于刘晓波博士的错误判决,尽快使他获得自由。
   
二、停止对刘晓波妻子刘霞的人身限制,取消对她的强制隔离,让她恢复正常生活。
   
三、释放因为政治立场、思想表达、宗教信仰而被拘禁和判刑的人士。
   
四、停止对具有独立政治立场和发表独立言论人士的监控,停止不同形式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
    我们认为,政治犯思想犯的存在,无助于建立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结束这种状况,是中国走向政治文明的重要条件。
   
中国面临的问题错综复杂,改革举步维艰,让我们大家一起来做。

此致

敬礼

2012124

联署人:第一批(以姓氏拼音字母为序)

陈 子 明   北京
崔 卫 平   北京
丁 子 霖   北京
丁 家 喜   北京
杜 小 真   北京
胡 发 云   武汉
傅 国 涌   杭州
郭 于 华   北京
郝    建   北京
贺 卫 方   北京
胡    佳   北京
胡    杰   南京
黄 海 涛   广州
蒋 培 坤   北京
老 虎 庙   西安
梁 晓 燕   北京
陆 以 诺   苏州
刘    水   广东
慕容雪村   北京
浦 志 强   北京
王 小 山   北京
王 德 邦
王 书 瑶   北京
王 东 成   北京
王 在 平   武汉
吴 洪 森   上海
王 荔 蕻   北京
温 克 坚   杭州
许 志 永   北京
徐 友 渔   北京
笑    蜀   广州
徐    旭   宜昌
邢 小 群   北京
肖 国 珍   北京
杨    海   西安
赵 常 青   北京
张 祖 桦   北京
张 敏 宴   上海
张 宗 寿   江西
朱    毅   北京

本公开信继续开放联署,联署者请登录独立中文笔会网站并填写下面的签名表单,或注明您的姓名(必选项,可填知名笔名或网名)、居住地(必选项)、职业(非必选项)、留言(非必选项),或将前述信息发送到签名邮箱:thenobelpeaceprize2010@gmail.com 

Free Liu Xiao Bo!!释放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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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在想着是否发起“释放刘晓波”的倡议,但深感自己人微言轻,似乎不应该去做这种事情,也相信总会有人要发起这个倡议的,只是渺小的我根本就不可能成为第一批签名人。这里,借自己的博客签上自己的名字,以便为此奉献一份渺小的力量。我签名的理由如下:

陈立功关于言论自由的若干言论:

以下内容摘自本人博客中的 阅读本博须知 (第二版) 一、前言与开博目的》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48015/201202/14780.html

纵观人类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简单的事实:人类历史的一切进步都源于人类自身思想的突破,没有思想的突破便没有任何进步的可能性。由于每个人的认知能力和对自身及其所触及的外部世界的可知范畴的绝对有限性,没有人能够确定或声称从他 / 她自己的角度所获得的任何认识都将是绝对正确的永恒真理。但是,由于人类的认知行为及其能力可以由个体拓展到群体,而一个人有限的认识结果有可能被他人接受或纠正,因此,对于任何个人乃至整个人类族群来说,即使是一个错误思想的表达也有可能为人类正确思想的确立带来机会。因此,一切限制和扼杀人们的思想和言论的表达、传播、学习和批判的人类行为乃是千恶之首恶和万谬之极谬(参见本博主的民主与专制各有其绝对标准——兼谈何新的错误一文)。基于上述基本认识,对思想和言论自由的绝对尊崇是本人信奉和秉持的最高人生准则,也即我的任何个人行为都将不会违背这个准则。这是一道不容任何人、任何法律体系和任何政治制度挑战的个人底线。

以下内容摘自摘自本人博客文章:

言论自由——人类最廉价、最弱小和最强大的武器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48015/201211/7765.html 

没有言论自由,谬误和罪恶就会横行霸道且通行无阻,因为人的内心充满着自私且可以达至毫无底线的邪恶,而言论自由是唯一能够遏制这种自私和邪恶从而声张并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弱小、最强大而成本又最低廉的武器,因而它又是一切邪恶之徒最惧怕、最想从人们手中夺走并独自操控的武器。由于它最廉价,无数的人对于失去它又常常不会感到丝毫的痛惜;由于它最弱小,必须得到最悉心的看护才能不受伤害地被每个拥有者所拥有;由于它最强大,没有任何其它更强大的力量能够保障它不被夺走,除非以生命为代价。但是,一旦人们这个最弱小的权利都可以被其他人肆意剥夺,人们手中还有什么不可以被那些剥夺者剥夺的?一旦这个最廉价的私有物都可以被他人肆意抢劫或偷走,还有什么比这种抢劫和盗窃行为更下作、更无耻和更邪恶的?一旦这个最强大的武器被缴械,还有什么可以阻止人间最极端的邪恶?而一旦这个最廉价的武器被剥夺被抢劫被偷走被缴械,人们势必要付出更高昂的代价才有可能遏制邪恶并恢复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由此,哪里存在着对言论自由的剥夺、抢劫和盗窃,哪里就是没有公平正义而充满着最邪恶的地方;哪个国家政权对其普通民众的言论自由任意设限,它就一定是最邪恶的政权,而无论它用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和美善漂亮的言辞都无法遮蔽其极端邪恶的本质。
   
一个人如果失去言论自由的权利对于他个人的全部生命价值来说损失可能微不足道,但是一个社会如果失去了言论自由,它将付出不可预测的巨大的历史代价。因此,尊重和捍卫言论自由就是尊重和捍卫我们每一个人最起码的和最高的尊严和权利,就是在阻止一个社会将要付出巨大代价的历史性沦丧。 

如果你是一位中国公民,
      如果你也认同我的上述理由,
      如果你也认为判处刘晓波的徒刑是违反中国宪法的行为,
      如果你也认为囚禁刘晓波先生是反人道的行为,
      如果你也认为释放刘晓波比监禁他更能为你本人带来个人尊严和社会安全感,
      如果你也认为释放刘晓波将是当今中国重新迈入国际公认的人类文明的价值体系的具体步骤,
      如果你也认为……
那么,就请你也按照上述倡议庄严而尊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将你的签名通过那个email地址发到收集人那里。

   
感谢你的良知,谢谢你的参与。

Bigdolly 发表评论于
”中国公民呼吁新任中共领导释放政治犯‏“,首先你是中国公民吗?你有这个资格吗?
我是一元党 发表评论于
回复TNEGI//ETNI的评论:
你越告他,越反驳他,越说明你在乎,他就越爽,越骂的你欢。但是你不鸟他,说明你不在乎,他闹腾闹腾也就觉得自讨没趣了。
TNEGI//ETNI 发表评论于
回复我是一元党的评论:

对于侮辱和诽谤,完胜的策略是诉诸法律捍卫权利和尊严,并惩罚侮辱者和诽谤者,让他们承受应有的精神折磨,以便能够学会基本的为人之道,认识并坚守其良知的底线。
我是一元党 发表评论于
回复TNEGI//ETNI的评论:
不管如何,说他是妄想症,精神病,也算是言论自由。当然你说他们不能如此说,也是言论自由。就好像你不同意我观点,我不同意你观点,但不会想把对方关监狱里,不让人出声一样。

大把人骂你,大把人骂我,又如何?无欲则刚。对付侮辱,完胜的策略就是无视之。
TNEGI//ETNI 发表评论于
回复372101的评论:

名单长短不是问题,哪怕是只有一个人在说出真理,那也是具有威慑力的行动,因为人人都有能力鉴别什么是真理或谬误。
TNEGI//ETNI 发表评论于
回复我是一元党的评论:

不是人人可以随便指称他人妄想症、精神病的。若是临床的医学诊断,需要由专业医师在严格的医学程序下作出,而且医生还要守职业道德不能轻易对外泄露患者的病情;若非医生作出的临床诊断而是随口指称他人妄想症精神病,就涉嫌恶意诽谤和侮辱。
我是一元党 发表评论于
喜不喜欢刘晓波不应该成为应不应该关刘晓波的理由。他作为公民,自然有他的言论自由。至于他说的有多荒谬,你最多只能说他有妄想症,精神病,怎么能关他进监狱?
tHawk 发表评论于
感谢你的LINK, 支持任何敢于challenge 强权,独裁政府的人.
翻墙看看 发表评论于
这能代表民意?还是代表民运?
我不喜欢那种希望中国再被殖民的所谓政治家。
372101 发表评论于
这份名单如此之短,显然缺乏群众基础,而且发现名单上还是那几个SB。
丢人现眼。
瓦娃 发表评论于
支持刘小波,支持楼主!
xwenxuecityy 发表评论于
"今天在自己的email里意外地收到了以下呼吁书"---垃圾总有苍蝇来叮
哈法 发表评论于
言论自由,发表不同政见无罪。中国政府违反自己制定的法律可耻,摆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无赖相在国际上臭名远扬。
xyy 发表评论于
中國現在沒有政治犯,劉曉波是刑事-叛國-犯人,不能放。
fagucai 发表评论于
这正是中国民运人士成不了大气候的原因之一:做事不针对中国国情。就像汉至所说,你这是在帮倒忙。
京华人 发表评论于
支持签名!刘晓波本来就无罪!
mj88 发表评论于
I support this request. Free Mr. Liu. Freedom of Speach!
TNEGI//ETNI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元好问、我说两句吧、猫小黑、20120108”等楼下各位的评论:

没有人愿意负责的言论就是毫无意义的废话。所以,我想知道,你们是否愿意对自己留在这里的言论负责。如果愿意,请留下你们的真实姓名和地址,否则,把xwenxuecityy的评论中的“签”改成“说”就是对你们留在这里的评论的最好的评论。

TNEGI//ETNI 发表评论于
回复我是一元党的评论:

对于刘晓波不是人们是否要美化的问题。他本身就已经成为了一个标志性的人物。

民主政治下,没有人会被受到类似毛泽东那样的赞美甚至神化,而是要用制度来制约每个人(包括刘晓波在内)的退化和恶性。

一些人反对民主,不是因为民主好坏与否,而是要竭力避免自己被制度制约。
元好问 发表评论于
赞成把妄想殖民中国三百年的垃圾丢给老美。。。
我说两句吧 发表评论于
我签名:我鄙视刘晓波,我鄙视被外国主子吹捧的奴才
猫小黑 发表评论于
Bunch of retarded self-serving opportunists.
年年有余 发表评论于
年年有余签名
20120108 发表评论于
一句话:病得不轻,忘了吃药了
我是一元党 发表评论于
支持民主化,反对零八宪章。支持释放政治犯,反对美化刘晓波。
mme.potato 发表评论于
中共政府的手段一向下作、恶劣,签和被签的人,如被控制,难逃一劫,红色恐怖处理流程绝对符合ISO质量标准。无论是中共崩还是和平演变,中国的政权要回到人民手里还有待时日,
汉至 发表评论于
是不是故意帮倒忙?本来新官上任可以有所作为,这样的声势是不是逼他与民运对立?为什么这些自由派害怕刘晓波被低调释放?他们是不是要利用他到死?
xwenxuecityy 发表评论于
签他妈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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