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爷们儿,真娘们儿

政治面目:瓜子脸。要招人恨,恨得咬牙切齿;要惹人爱,爱得死去活来;要让人服,服得五体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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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涛阎

2-2-2013

春节快到了,牛儿的往事突然在眼前闪过。

牛儿是位真爷们儿。对父母孝顺,对兄弟姐妹照顾得无微不至,对朋友可以做到两肋插刀。可是,他却被判刑10年。

据说他是有另外的乳名的,牛儿这名字本是他爷爷根据他犟脾气给他的一个绰号,可久而久之便成了他的名字了。牛儿最大的毛病,或者说男人的通病,就是好面子。

牛儿长得算不上帅哥但也顺溜,人缘又不错,二十岁的时候就结婚娶了个漂亮媳妇。这媳妇不仅漂亮,还知书达理,又聪明,脾气也很温柔。牛儿对她那是百分之百地满意。抱起来怕摔着,放下又舍不得。就像一块甜点,放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心怕被捏碎了。

要说呢,男人都想着娶个美人,可是能给美人带来幸福的是极少数。项羽厉害不?虞美人以自刎为结局。国家也一样,弄个圆明园,实力一旦不济,就被列强给烧了。

在那窝头咸菜都吃不饱的毛泽东时代,家家都穷得叮当响,可也并非家家穷的程度都一样。虽然都是生产队里挣工分、分粮食,每人的布票也都是一丈七尺三寸(简称“一丈七尺三”),但依然有穷人中的相对富裕人家,因为他们靠偷偷地做点小买卖便可搞到点零花钱。牛儿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因为过年了,也不能给家里添点新东西,他毕竟是娶上媳妇的人了。男人,一旦娶上媳妇,就是成年人了,就要为大家庭负责。

为何牛儿就不能做小买卖呢?其实他做过,不是他没有本事赚到钱,而是他没有能力躲得过公安局的搜查。一旦被抓,便是投机倒把份子,不仅血本无归,还得遭受游街甚至毒打。牛儿这种眼力不能识别便衣,性格做不到“觉人之诈不形于言,受人之辱不动于色”的犟人是无法玩得过便衣公安的,而且一旦被抓到就吃亏大了。那时候执勤抓投机倒把份子的单位不叫警察局,而叫公安局,这就是“便衣公安”说法的来源,今天听着比较别扭,因为习惯了“便衣警察”的说法。

牛儿好面子是真,但他觉得对不起媳妇也是他内心的折磨,因为他认为,那么好的媳妇可以找到比他强的男人。他便铤而走险去搞点钱,给这个大家庭弄点年货,别让媳妇觉得嫁给他很后悔。

一说某男人窝囊,他的那些好称谓,比如诚实善良之类的,统统成为贬义词。美女,你可以嫁给一个流氓,但你绝不能嫁给一个窝囊废。

人们普遍是这么认为的,包括牛儿自己。男人,要想娶美女,那就宁可当流氓,也不能当窝囊废。这就造就了几千年来的传统文化:人们宁肯崇拜成功的流氓骗子,也要鄙视不成功的实诚人。只要你有权有钱就行,权钱怎么来的,不考虑其过程。

人们不考虑过程,可官府就专门考虑老百姓的过程。牛儿的麻烦就出在这里。他偷偷做小买卖时多次被便衣公安给抓了,问题都是出在了过程。

小买卖不做了,因为他斗不过便衣公安,那就跟有点钱的老百姓斗一下算了,因为老百姓对过程不是那么精通。

牛儿这么想着。按理说想啥都没事的,我那时就想把某美女抱回家来着,只要不付诸行动,想点啥好事是不犯法的,而且你想什么都是你的自由。谁说秦始皇毛泽东二人不给人民一丁点自由?不论是秦始皇还是毛泽东,都给人民偷偷想好事的自由。牛儿没吃豹子胆,因为我们那大平原根本就没有豹子,显然他吃了狗胆。狗胆比豹子胆厉害,固有“狗胆包天”一说。要是他吃了豹子胆就好多了,反正没有比天还大的。他竟然把想法付诸了行动。

吃了狗胆的他学狗就没事了,可他竟然学豹子,趴在路边的沟渠帮上悄悄地窥视着外面路上的猎物。他的目标是:看上去不是穷人就可下手。牛儿敢干这事是有理论支柱的,因为抢富人,那是符合毛泽东思想的。难题在于:杀富济贫的毛泽东思想在那摆着,黑纸白字非常清楚,道理非常明确,可解释权很复杂。毛泽东死后,陈永贵在人民大会堂质问邓小平:“小平同志,你还坚持不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冷森森地答道:“什么是毛泽东思想,是我说了算!”

林副主席教导我们:“毛泽东思想是精神原子弹。”谁掌握了毛泽东思想,谁就有了精神原子弹,谁就胆大包天了。

在那北风呼啸的严冬,趴在沟渠帮里的他终于等到了一只羔羊。这羔羊,高中毕业生,过年了闲着没事正大步流星地走在去县城的路上。

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路上又无人的地方,就听“站住”一声大吼,她没敢回头,凭她的智商也不需要回头便知一头色狼在身后追上来了。

这个女孩有个特长:能跑,尤其是长跑,男同学大多数都得认输。要说牛儿倒霉就倒在了这里。牛儿不认识她,也就误以为女孩怎么能跑得过大老爷们?一声大吼把她吓得瘫痪在那里,然后实行抢劫。估计她手中总会有三块五块的,凭她的衣着,说不定手里有个十块八块的要去县城买年货呢!最起码也能把她那块漂亮的绿色围巾抢过来作为送给媳妇的过年礼物。

可没想到的是,惊吓中的她拿出了吃奶的力气跑,因为她知道能否摆脱掉色狼,靠的不是手,也不是大脑,而是两条腿。一开始俩人的距离确实越来越近,可跑了一阵子后,距离便不能更接近了;再过一会,距离明显越来越远了。

牛儿心想,这个女孩是不是男扮女装折腾人的?怎么会这么能跑?

待他跑不动了也只好放弃了,便往回走。这时他才发现女孩跑掉了一只鞋子,回头往远处看,女孩还在狂奔,一只脚上只有薄薄的尼龙袜子跟光着脚一样,令他产生了怜悯与悔恨。

牛儿拿起这只新鞋犯难了。想追也追不上,扔在这里可惜。最后他还是决定把它拿回家,心里还觉得今天没白来,有点收获。可这只鞋子把牛儿搞惨了。

润涛阎本人就有这样的经历。那是我来美国前一年从武汉回北京,因为我是乘船从重庆过来的,为了赶时间回北京,硬是挤进了列车。列车关门的时候把我挤住了,车门又打开了。我猛一用力才勉强让车门把自己关在了里边,火车便开动了。那是夏天,把我挤得汗流浃背,根本就没办法顾及脚底下的事。当火车第二次打开门的时刻,我的脚被旁边的人踩得很痛,我才明白我的鞋子掉到车外面了。那是一双新方口皮鞋,我小时候穿过小鞋很难忘记那痛苦,一生中买鞋都是大一号。平时习惯了并没有问题,只是在挤车时容易出事。我回北京是不能耽误的,因为一个专业会议我是负责后勤的,我必须赶回北京。我便当机立断把另一只鞋往后一甩,在第二次关门前把它抖掉。这是明摆着的:我下去捡鞋就上不来了,留下一只鞋是毫无用处的,因为找不到只卖一只鞋的商店。不论是谁捡到了一双鞋,那鞋就有了用场,捡到一只鞋,就只能扔掉了,不论他多新。我剩下的那只鞋也没用了,也得扔掉。

这本来就不需要什么高智商就能懂得的道理。我读大学期间乘火车去八达岭玩,由于没有经验,不知道去的时候很多趟火车,但回来的时候大家都等最后一班。这样,回来时挤火车到了比拖拉机运猪时还不可思议的程度!火车里的行李架上都是人,车里有的人被挤得放声大哭,每个人的后背都能感受到后面那个人的心跳,那场面终生都没有再遇到过。我的同学就在上火车时把一只鞋挤掉了,他就当机立断把另一只甩到外面。在那贫穷的年代,买一双鞋不是件小事,但留下一只鞋是没用的,别人得一双鞋心里高兴别说,要是自己带回家一只鞋,扔掉的时候还会再痛苦一次。

可这么简单的道理牛儿竟然搞不懂!他把一只新鹿皮鞋拿回了家。那双新的鹿皮鞋是女孩的未婚夫给她买的礼物。

他到家只能跟老婆说是在路上捡到的一只鞋。反正那个女孩跑了,又没有回头看过他,也没有旁人作证,尤其是他劫道彻底失败,一分钱都没打劫成功,他也就估计没有什么可怕的后果。

他老婆四处打听谁丢了一只鞋。后来想想,她这么做多少有想让人们赞扬她丈夫是活雷锋的企图。那年头全国人民学雷锋,虽然都是假学。要是让人们认为他是真的活雷锋,还是很有面子的事。当然根本原因还是:她不能穿着一只鹿皮鞋一只布鞋出门,因为她毕竟不是滑稽演员。给未婚妻买高档一点的衣着,是那年头比较时髦的事。未婚男女们都互相攀比。她估计这新鞋是某男孩给未婚妻买来后放在了车架后面回家的半路上给颠簸掉了,那个家伙该多着急啊?

可善良有时候也惹麻烦,因为这个世界太复杂。柳大爷在路边上看到侄媳妇不慎摔倒在地而昏迷过去,因为四处无人,为了急救,他当机立断把她背起送到赤脚医生家。可到了医生那里之前,她醒过来了,以后也啥事没有了。这叔公背侄媳妇的事可是费力不讨好,侄子都起了疑心,光说难听的话,从此两家人形同陌路。侄媳妇不懂中国传统文化的高深,要是碰上王熙凤那样的女人,她就会在醒来后继续假装半死不活,到医生那里后再慢慢好起来,就没闲言碎语了。

那跑丢了一只鞋的女孩跑到公安局才停步。一个强奸未遂案子就定下来了。破案很麻烦,因为没有线索。女孩没有回过一次头,连那男的年龄都不知道,更别说长相和衣着了。声音是听到了,但声音这玩意只能意会不可言传。那时候有个“发动群众”的惯例,什么事搞不出线索了,就发动群众。每个村的党支部都有电话,一个电话会议就把这个案子给破了,公安局的线索就是一只新皮鞋。这个线索跟牛儿连上了。

牛儿被逮捕了,因为那只鞋还在他家,算是证据确凿。书记之所以报案,他听牛儿的老婆说这只鞋是捡来的,也就是提供一个线索而已。按理说,如果牛儿坚持说自己是捡到的,公安局也无法断定他就是犯人;说是恶作剧吓唬一下路人,自己并没有追她,这也能说得过去。可他不会说谎,一说谎就脸红。

那就实话实说也行啊!

可他好面子,最怕人家说他穷,没本事搞点小买卖弄点零花钱。劫道,表明那不是一般的穷,那是穷人穷到走投无路的时候才干的,除非是职业盗匪。在那个年代,强奸犯跟杀人犯差不多,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强奸未遂的,最低是十年徒刑。可要是抢劫犯,如果只是几块钱,也就是劳教一年而已。连一块钱都没抢到,就是赶上严打也不会超过两三年徒刑吧?也就是说,不论多么不公正的判决,也不会超过三年的。可强奸犯就不同了,严重的就是死罪呢。

这些道理牛儿是清楚的。可他还是对强奸未遂罪行默认了。

媳妇一听不干了,找到书记,说牛儿是好面子,害怕人家说他穷。反正有个漂亮老婆,追一个不漂亮的女人不丢面子。很多男人就是为了面子而活着,不论活得多么悲哀。书记觉得有道理便找到上级,说牛儿绝不可能去强奸那个相貌平平的女孩,他老婆是极难见到的美人呢。上级干部不那么认为,这种说法明摆着想给犯人减轻罪责。因为劫道未遂,跟小偷盗窃未遂一样,劳教或者监外执行一年的徒刑而已,跟强奸未遂流氓犯不是一个级别。有漂亮老婆的就不搞女人、就不耍流氓了?未必。

牛儿选择坐牢十年,第一件事就是提出跟老婆离婚。这么漂亮的老婆,才刚满20岁,没有身孕,改嫁是非常容易的,而且也能找到比牛儿条件更好的男人。

可他老婆就是不离婚,只是哭。

牛儿坐牢一年后,他老婆去探监。接待人员一看到这么个美人竟然还在等一个强奸未遂流氓犯,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事实。这明摆着就是癞蛤蟆吃上了天鹅肉,何况这癞蛤蟆还不老实。到这份上了还不离开他,这不是见了鬼了?听她仔细道来,说这是件冤假错案呢。

牛儿的老婆告诉监狱的干部,牛儿强奸妇女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没有那个本事,他不是真爷们。

监狱的干部们一听愣了。只是告诉她:“这里不是随便说谎的地方!你要为你的言论负责。”

她听后一点害怕的样子都没有。在那禁欲主义的年代,原本中学课本上的生理知识都变成了战争救护内容,她俩虽然结婚半年多,但她并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也就是说,男女之间的事,她还没有经历过。

干部当然不信。别说受过教育的有知识的聪明人,就是猪狗甚至老鼠都知道怎么繁殖后代。可看她的表情,没有丝毫的说谎的样子。一位干部问她:“那么说来你丈夫是阳痿病患者?”她听说过这个词,是她妈妈问过她为何还没怀孕时提到的。她没回答她妈妈的问话,因为她清楚要是妈妈知道了这事,逼她离婚是当即的,一天都不能拖延的,因为她妈一开始就反对她这桩婚事。

她此时看着干部们的目光,便祈求他们:“这事一定保密!千万别告诉他我说出了这事。给他留个面子。”

干部不干了,说这不可能。如果是真的,那你为何不在县法院判决前去说出实情?何况你又不想跟他离婚。这不合常理。

她答复道:“我知道你们会问我这个。但我告诉你们:如果我当时把这事说出来了,他就撞墙自杀了,因为他觉得自己不是一个真爷们儿,太丢人了。我之所以来到这里告诉你们,就是因为乡亲们不会知道这件事。”

干部们无话可说,但他们有杀手锏:“这么说来,你还是处女之身。对不?我们这里有医生,马上就给你检查,如果当真,就改判。如果撒谎,后果自负。你同意不?”

她点头认同。

结果当然跟她讲的一样。这位医生非常纳闷这个案子,便跟她闲聊了起来,发现按照她所言,她丈夫并不是天生的阳痿病患者,只因为第一次没搞成以后就害怕而产生了恐惧感,以为自己不行。这是因恐惧而导致的心理性阳痿。老太太告诉她这些知识后还指导她如何帮助丈夫消除心理障碍。

监狱的干部与县法院的干部通了长途电话,真相很快就大白了。改判一年,此时刑期已满,老婆就把牛儿给领回家了。

老婆临走前跟婆婆说,她会把他领回来的,因为一年的刑期到了。婆婆以为儿媳妇疯了,把十年徒刑错认为是一年徒刑。

又一年过后,他们的孩子出世了。牛儿也不在乎以前不懂男女之事的笑话了。好面子的人都是在自己有缺点的方面提心吊胆,有了自信,就不在乎了。牛儿感谢老婆的善良而去找丢鞋子的人,是那只鞋引发的案子被破而让他坐牢一年才有了遇见那位医生老太太的机会而让他们能享受性爱之乐,还有了孩子。否则,好面子的他是不可能去医院看医生的,何况他不知道那是可以治疗的,以为是自己天生不够爷们儿。而老婆也不敢跟老妈谈论这个话题,外人就更别说了,她知道他的面子是绝对不能碰的,何况自己也不懂。她已经决定领养一个女孩了呢。

大家好奇的是:美女到底爱他什么爱到那种地步。她的回答很简单:“疼我”。就两个字。她解释说:“他宁愿被判十年,我当初说他是好面子而怕人说他穷,是权宜之计,而他真实的想法是:判一年我会等他,而判十年,我就离婚走掉了能找个经济条件好的他眼中的真爷们儿。而在我眼里,疼媳妇能疼到这个地步的男人,才是真爷们儿。”

“你是个真娘们儿!”大家听她说后指着她异口同声地喊,算是跟美人开个玩笑吧。


哈小玫 发表评论于
很喜欢这个故事,尽管我不相信它是真实的。

很佩服你讲故事的本事,以及你对人性本质,人性中的善的洞察。
soccer2010 发表评论于
涛哥:给考证一下,朱元璋是不是回回?
润涛阎 发表评论于
感冒彻底好了。谢谢大家的关心。我也认同感冒越频繁,得癌症等疾病的可能性越小,因为免疫系统不能老是闲着才行。

题目改了,谢谢啊!
pumped 发表评论于
楼主新年快乐。
古人云,君子成人之美。能想到把剩下的鞋扔出去,还有让老婆再嫁,隐隐有古君子之风。
女人能否嫁对人,关键就在识人。
楼主感冒觉得痛苦超过别人很好理解,因为感觉太敏锐,不敏锐对生活理解不可能细致,痛觉细致当然就更痛苦了。屁股上的肉和指尖的痛觉是不一样的。大多数人都属于屁股型。狗鼻子比人能多分辨出很多种味道。这大约就是天赋了。

zbs 发表评论于
"... 疼媳妇能疼到这个地步的男人,才是真爷们儿。”

什么事都要有悟性. '真爷们儿'的概念老是被解读成'有好多娘们儿', 尤其是男人自己喜欢这么解读 -- 又能过瘾, 又能是'爷们儿'. 其实量变到质变的理论唯独在这事儿上不成立!

是个真爷们儿, 就娶了那个你爱的, 然后好好地疼她, 宠她... 她懂的, 迟早会把你泡在你想要的骄傲里.
舞起风随 发表评论于
看老阎的文章也有两三年的吧,很喜欢他的风格。瞎扯也能扯出个道道。他的博客里,有比这篇更好的。不过还是比较感动ING。

瞪着呐 发表评论于
我总是感叹:如果我感冒的痛苦程度与其他人感冒的痛苦程度一样,那该多好啊!-----
我小时候也是这样,每次感冒都把我折腾的死去活来的。我妈以为是我娇气,其实真的不是。现在感冒的痛苦程度远没法和小时候比。
yjqin1 发表评论于
回美先读润涛阎!
国内阴霾天很厉害,我嗓子已经哑了两个星期了,哮喘也有40多天了。
怪的是,这回来马上就好。
2月3日是传统的小年,那个炮放的空气中充满二氧化硫味儿(其实还有更毒的二氧化氮),好在23年来从来没有在中国大陆过年。
阴霾天越来越严重,可是那个鞭炮还在放着。我当时甚至想,中国人就是活该,天生一份贱命。
小八腊子2 发表评论于
朴素,真实,感人!
瞪着呐 发表评论于
回复纯铜的评论: 饿会影响智力吗?有科学家研究挨饿使人聪明。你大概毛泽东时代没挨过饿吧?润涛的描述一点都不过分,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都相信。
老哥XD 发表评论于
交给冯小刚拍成电影,取名:真爷们儿,真娘们儿
冯导拍1942那类题材不灵,拍这个会有票房
imagine45 发表评论于
我总是感叹:如果我感冒的痛苦程度与其他人感冒的痛苦程度一样,那该多好啊!-----
----润兄这篇特别温馨 /舒坦--
关于感冒不需要感到痛苦阿--想起前几天辩论要不要打预防针---俺不打--
俺的理解感冒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千万年来感冒守护着人类, 变着戏法的搞出最流
行的免疫系统, 免费的以最快的速度发放给人类试用--提高免疫力, 战胜瘟疫-这是
互惠的, 但人类至今以恶毒的文字批判着感冒-----
---年纪大了感冒会越来越少---因为感冒特别照顾孩童, 为了把不妥的病菌杀灭一
般还送出发烧, 年纪大了就很少发烧
cloud121 发表评论于
阎兄好文,字里行间感受到了纯朴的真情。
zhonghuaren 发表评论于
一波三折,好故事。
文章的题目太平庸了,差点错过。
xiaoc288 发表评论于
好幸福的一对儿
37213824 发表评论于
回复纯铜的评论:找骂?
37213824 发表评论于
乡土特色的故事,挺不错的故事。
纯铜 发表评论于
如果你看到非洲饥荒的国家那些挨饿的孩子,只有一个大脑袋,身上都是皮包骨头,那就是我当年的样子。我那时不敢看我自己的肚子,因为每根肋骨的接头处都看得清清楚楚,因为皮儿太薄了,皮下面就是骨头了。但我感觉到的痛苦跟小朋友们并没有差别。这就证明了我得感冒的难受程度是他人无法相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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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成这样了,最后智力没收影响,还当上了博士。那如果不挨饿是不是就会成为诺奖得主啊?建议楼主和傅萍学学怎么变故事,也许能得个杰出移民奖什么的。
bymyheart 发表评论于
非常曲折的心理和故事竟让你讲明白了源头。:))问润涛兄周末安好。来美国后,要是感冒了就是感觉大病一场的样子。我们时间长了没有了人群不断免疫的条件了。
比哭笑好 发表评论于
回复Eddy2046的评论:

那是因为他吃了毛泽东思想的狗胆啊。读文章读得不仔细。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祝贺阎兄康复!“祸兮福所倚 福兮祸所伏”,牛哥因为娶个漂亮媳妇惹了麻烦,又因那起麻烦解决了阳痿问题, 再加上时代背景,阎兄讲了一个好故事!
Eddy2046 发表评论于
娶了个美女老婆,就可以打家劫舍,拦路抢劫?
然后感慨都是美女老婆惹的祸?
您...是文科男么
happylqbmm 发表评论于
阎老康复,可喜呀,所以心情好写了篇疼媳妇的.
我最近感冒了2个星期, 味觉嗅觉都没了,太狠了.
先祝您新春愉快吧!!!
rainman2 发表评论于
这个故事不错,可以上电视。 名子就叫 秋菊上诉 :-)
guitarmanzw 发表评论于
此文都是真善美,文风变了
mimaidea 发表评论于
浏览过润先生的不少文章,此文最好! 其它文章不知何故,有些扯淡!
润涛阎 发表评论于
这次感冒算是终于过去了。

我总是感叹:如果我感冒的痛苦程度与其他人感冒的痛苦程度一样,那该多好啊!

我在国内时,差不多每两个月都要感冒一次,那种痛苦不是别人得感冒能比的。我常常看到身边的人得感冒,从来都没有碰到过一个跟我得感冒那么痛苦的。

到了美国,我很少得感冒,这是第三次。平均每九年得一次感冒。但难受的程度还是跟国内时一样。

别说我对痛苦的忍耐度低。我小时候挨饿,跟周围的小朋友们没有区别。那时没有相机,没留下照片。如果你看到非洲饥荒的国家那些挨饿的孩子,只有一个大脑袋,身上都是皮包骨头,那就是我当年的样子。我那时不敢看我自己的肚子,因为每根肋骨的接头处都看得清清楚楚,因为皮儿太薄了,皮下面就是骨头了。但我感觉到的痛苦跟小朋友们并没有差别。这就证明了我得感冒的难受程度是他人无法相比的。

奇怪的是我理解不了为何我到了美国后就很少得感冒了。我回国探亲,哪怕是严寒的冬天,我去太行山,差点被冻死在山上,因为雪地太滑坡度太大而导致汽车抛锚,我依然没有得感冒。这个事让我至今纳闷。原来以为是国内人口密度大,感冒病毒容易传染导致的。可现在回国,就是在北京闲逛,也不得感冒了。
Unmallen 发表评论于
very interesting 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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