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法律意识的比较

在网上看了一些案件或事件,感觉中国人的法律意识不强,也可能是文化影响或者是警察部门的不作为导致?人们有事不习惯找警察。人们出了事喜欢与出事相关人交涉而不是报警。比如怀疑被投毒了,与学校交涉;怀疑自己小孩有被性倾可能,又是找性侵者,又是找性侵者的管理部门。在国外发生这种事,受害人第一反应是报警,由警察去调查。或者在法院起诉。

找相关方一方面容易打草惊蛇,案件现场得到破坏,不易破案;另外,因有利害关系,相关方一定不会负责去维护受害方的利益的,推诿卸责难免。所以有事找第三方的相关部门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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