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一个真实的穆斯林社会!

社会问题源于制度;制度问题来自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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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个论坛看到了,分析的很彻底,这篇文章仔细的从历史、政治、经济、法律、人类的思想价值观等分析了穆斯林的问题!并且对伊斯兰教的内在价值观作了很充分的评论!

非常有深度!看完绝对不后悔,

声明:我个人不赞作者对中国儒学的评价

一定要耐心仔细看完!看完!!比较长,看的很累,但是希望大家一定要用耐心仔细看完!看完!!

看完了,就明白穆斯林的世界(包括中国XJ)为什么会动荡!!
看完了,愤青就变成政治家!!
看完了,模糊的世界突然变的清晰!!!
看完了,你忍不住回贴!!!

特别是版主,不要看了开头就删贴!

穆斯林(MSL)的“真理”和西方的“普世价值”

一,“真理”和“道理”

当今的穆斯林(MSL),是一群矛盾的人,他们在世界各地与其它文化交汇的地带制造冲突和混乱,制造恐怖,于是有人说:伊斯兰是邪教,哪里有穆斯林,哪里就有暴力。

可是穆斯林会告诉你,那样不对,那是由于对穆斯林的不了解造成的。他们说伊斯兰是最讲和平,最讲正义,最讲平等的宗教,不信你可以翻开《古兰经》去看看里面说什么,当你真正翻开《古兰经》里,就会发现,里面写满了和平,正义和真理。

穆斯林(MSL)的意思是:顺从。顺从什么?顺从真主,顺从和平和正义。这样的信仰怎么可能跟暴力与恐怖沾边呢?

于是,穆斯林认为:伊斯兰教并不是造成这些混乱的原因,而刚好相反,它是解决方案,只有回归伊斯兰真理,才能真正解决这些问题,顺从和平和正义。

与之类似,中国的儒棍们认为:儒家并不是造成中国落后以及世风日下,道德沦丧的原因,而刚好是解决方案,只有恢复儒家仁义道德的传统,才能复兴华夏民族的道德的正义。

这是两家在矛盾之中思考和挣扎的文化,尽管它们内部理论差异很大,但面临同样欲进不能,欲退不成的无奈和尴尬。

他们的共同点是:它们都是追求“真理”的思想,区别在与它们各自认同不同的“真理”。

古希腊的哲人早就看出“真理”并不存在:

他们说:“假使汇集古今人类全部的智慧集合,也无法穷尽自然之奥妙”

因为我们的思维受到我们思维载体的限制,我们永远无法超越承载我们思维的这些脑壳提供的能量去思考问题。

因此他们说:“我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我很无知”

他们认为人世间不存在绝对的“对错”和“善恶”,一切善恶对错都是根据人的需要而定的,你需要的就是对的,你不需要的就是错的,恶的。这完全视呼你的需要,跟那件事情本身的性质无关。

与古希腊原始理性哲学的观点类似,中国的道家。也持这种“绝对真理”不可认知的观点。

老子说:道可道,非恒道也:一切确定了边界固定下来的道理(绝对真理),都不是永恒的道理。

因此道家认为,世上没有绝对的真理,没有绝对的对错和善恶。一切都只是个相对的概念。

道家说: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意指你不要用你主观的善恶之心去干扰事物自身的运行规律,与善与恶持持同等态度,即“无为”。

古希腊的理性哲学和中国道家的相对性哲学,是人类古典哲学中,少有的两家持“绝对真理”不可认知的学派。

它们与其它儒家也好,伊斯兰也好的根本区别就是“真理观”上。

穆斯林(MSL)和儒家认为,“真理”是可认知的。那么,什么是绝对“真理”。

穆斯林(MSL)认为“真主”的意志代表“绝对真理”,具体落实在《古兰经》里,因此对真理其它过多的思考都是多余的,应该被禁止。儒家其实大同小异,只不过它的“真理”是儒家的伦理道德。但是在“绝对真理”可知性上,两者没什么区别。

跟穆斯林朋友聊天,他问我“信仰”是什么,我说大约是对某种特定思想的认同,形成特定的思维方式。

他说:不对,信仰对穆斯林来说,绝不仅仅是一种思想,而是穆斯林的整个生命,两世的生命。

他说:我不拜祖宗不敬鬼神,不畏强权,只相信真理和正道。

他又说:必要的时候,我们会用生命去提卫真理和正道,因为信仰对穆斯林来说,比生命更重要。

我想从这里,我们知道了“恐怖主义”的原理,那些恐怖分子,其实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的行为,只不过是在用生命去捍卫“真理和正道”的正义而已。

追求真理,捍卫真理并没有错。问题在于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有没有绝对正确的“善与恶”?什么才是绝对的正义?

一只狼吃了一只羊,狼是正义的吗?羊很无辜凭什么被它吃?可是不吃羊,狼一家老小老会饿死,它只不过为了生存,它有什么错吗?如果它是正义的,天经地义的,那无辜的羊难道天生就应该被吃吗?到底谁代表正义?

八国联军进中国,搞殖民统治,杀人放火。这很不好。

可是没有侵略战争,如何摧毁封闭的闭关锁国体制?你去讲道理他们会听吗?

你说可以采用更好的方法,建立游戏规则,大家公平竞争。可这只能等大家都认同了游戏规则才行,没有前期的强迫认同,会有现在的游戏规则吗?

对那些被殖民者残害的国家和人民,殖民主义当然是邪恶的。

可是对那些侵略者国家经济发展来说,这个主义完成了现代社会发展的原始资本积累,使它们获得了发展的第一桶金,对它们来说,这是一件正确的事情,因而是一件好事。

而它们的发展在后期客观上带动了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加速,再过一千年,等人们的情绪因素降低以后,就会客观的评价,那只不过是人世间发生的一场优胜劣汰的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存在对错,也不存在善恶,它是必然要发生的。

如果因为它客观上“促进了人类整体文明的发展”我们就认为它是正义的,那被他们残害的人,难道是邪恶的?

如果肯定了这件事情主观上是邪恶的,那难道以后人类不需要优胜劣汰了?我们干脆倒回去不要发展了好不好?

其实狼吃羊和殖民主义,都是必然要发生的自然法则。大自然它永远是优胜劣汰的。这个没有办法,用我们的主观去确定它的善恶,从自然的角度来看,是没有太大意义的事情。

可人总是有感情的,总是有愿望的。那我们怎么办?

其实世界只按它自身的规律进行,也就是自然法则。它并不按人的主观愿望进行。

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并不考虑我们喜欢不喜欢,它只考虑它喜欢不喜欢。可是它到底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它从来也不会告诉我们,我们只能去试,通常只有事后才知道。

换句话说,所谓“真理”和“正义”,是因各自所站的立场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而不同的,不仅不同,而且是矛盾的,针对一个主体的正义,针对另一个主体则是邪恶的。

去纠缠谁的真理才是真理,根本没有意义。

可是人们很久很久并不清楚这一点。

早期希腊的理性被基督教“真理”所取代,走入了黑暗时代。东方道家的“无善无恶“被儒家的伦理道德的真理取代,同样走入了黑暗。

在真理的世界里,其实只有更黑没有最黑,何必再去争论谁最黑?

当“真理”把人类带入黑暗时代后,各种不同的“真理”开始了撕杀。

各自希望用自己的真理征服世界,让真理传尽人间。可是真理带给人类的除了屠杀还是屠杀,永无休止。

基督徒要搞东征,穆斯林(MSL)要搞圣战,要用自己的真理去征服对方的真理。

中国的儒家要搞教化,其实也还是要征服,你不征服谁让你教化?

它们象盲人摸象一样,用耳朵的真理去攻击尾巴的真理。纷纷认为只有自己才是最正确的。可是谁都没有成功,即使在已经征服的地区,也还是会产生新的“真理”试图去摧翻旧的“真理”。

每一个人都是唯一的,人的认识永远不会统一,这世界永远了不会有“统一真理”,因此征服和被征服,屠杀和被屠杀永无休止。

在这个过程中,欧洲人打了最多的仗,杀了最多的人,他们发现,人永远也杀不完。他们打累了,于是开始怀念人类早期那些没有“真理”的幸福时光。

于是,他们开始搞“政教分离”,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卢梭用了一生的时候“把基督改造成人”。于是他们确立了“一个上帝,各自解释”的精神。

他们放弃了“真理”,开始讲“道理”,于是他们进化了。

道理不是真理,真理讲善恶,讲正义和邪恶。道理不讨论这些,道理只是一个平台。你喜欢把什么当成真理,随你喜欢,可是你绝对不可以因为你喜欢就强迫别人也喜欢。

道理不分善恶,只讲对等和平衡,你逼良为娼肯定不对,可是你非要逼娼为良,那也不行。道理只考虑你“逼不逼”的问题,不考虑你“善不善”的问题。

道理给善与恶同样的权力,道理给对与错同样的机会。于是人们不在争论,安静了下来。

对个人来说,每个人还是可以把各自认同的道理当成“真理”,可是对他人和社会来讲,那只是他的“个人爱好”,于善恶无关,于社会无关。你喜欢什么是你的事,别人不喜欢,不关你的事。

所谓民主社会的基础是:它讲道理,不讲真理,真理只属于个人。

与之相反专制社会的基础是:它只讲真理,不讲道理。

所谓世俗社会,政教分离的原则是:道理高于真理。

集权社会的信念是:真理高于道理。

遗憾的是:儒家和穆斯林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因此,蒋庆和苏小康等中国儒棍还在高喊要把儒教定为国教,其它文化在中国必须向儒教低头。

西北的穆斯林(MSL)还在叫嚣“向十三亿中国人传翻伊斯兰真理,绿化中华”。它们会得逞吗?当然不会。

恐怖分子之所以恐怖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正义感,而是因为他们的正义感比一般人更强烈。

如果“真理”可以确认,可以绝对化,那恐怖分子都会成为圣人,可惜真理无法确定,那么,这个时候,到底什么是真理已经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真理”的正义冲动,已经使穆斯林(MSL)失去理智,失去思辨能力,失去自我觉醒的能力,在它们看来,一切都是绝对化的。只要他认准了的东西,绝对是正确的。

按照王力雄先生的解释是这样的:极端的民族主义一定程度就是这样产生的,它提供一种精神上的正义性,帮助复仇者用更为神圣的道德压倒良心层面的道德。尽管那正义和神圣可能虚假(引用)。

这里我改造一下王力雄先生的话,由于“绝对真理”和“绝对善恶”的不可确定性。那些“神圣的正义”,不是可能是虚假的,而是它一定是虚假的。“真理”的神圣化只能带来邪恶。

至善=至恶

二,“礼”比信仰更重要

宗教或者某种理论性的信仰,如果单单是一种纯粹思想上的信仰,对社会的破坏性是很小的,不仅破坏性很小,由于这种神圣性的自我约束,反而会对社会的稳定性形成经常是良性的作用,不管它的理论是对还是错,一个人们相信与人为善,崇尚道德的社会是相对稳定和平的社会,至少起到辅助性作用。

但问题是,在一些宗教信仰极为严重的地区,往往是受教育水平极低的地方。这些信徒,信息非常闭塞,所见所闻相对较少。那些宗教或者主义,别说去信仰,就是去读完都非常困难,一般百姓即不是神学家,更不是哲学家,都只不过是些过日子的人,那些复杂的理论他们根本没有能力读完,弄懂,谈何信仰?

无论理论是对是错,你对一个你并没有读完,也根本搞不清楚的理论去信仰,不是迷信是什么?

所以,这些宗教也好,主义也好,无论它的理论深刻还是荒谬,对一般普通人来说,那不是信仰,只是迷信。

要求人们达到思想上的高度统一来完成某种信仰的推广过程,这个工作显然是无法完成的。于是需要一些辅助性手段。也就是“礼”。

由某种主义或者宗教思想派生出一系列行为操守和生活规则做为做人做事的标准,这些按中国儒家的话来说,就叫“礼”。

中国儒家有非常庞杂的“礼仪”体系,万幸的是,经过数次“礼坏乐崩”,这些东西基本都被抛弃了,要不然咱们得活活累死。

可穆斯林的“礼”还保留的很完整,比如饮食和礼拜等等。

实际上,做为一种宗教,那些理论层面的东西,跟一般普通信众,是没有多大关系的,没有几个人真有时间的耐心去悟通那些大道理。跟大部分人有直接关系的不是做为思想的“信仰”,而是这些做为生活方式的“礼”。

在宣传上“礼”是一定要跟一些人们感情上的诉求挂勾的。这样利于干扰破坏人们的逻辑思维。比如儒家的“移忠入孝”,等。

一旦你陷入了这种思维,就很难再分清楚,哪些是思想,哪些是情绪。有人批评儒家的时候,你的第一反映不是考虑人家说的对不对,而是认为对方污辱了你祖宗,这样已经没办法再思考了。

在整体上,儒家是采用了“移礼入祖”的方法来解释其礼的合法性。

而伊斯兰则是采用“移礼入神(真主)”的方法来解释其礼的合法性的。

其实你整体的去看某个宗教体系,就会明白,那些理论性的说教其实只是个道具,对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如何使人们去相信,那是绝对正确的。

完成了合法性的基本解释之后,下面的工作是如果去强化信仰。

一.用人们的“情绪诉求”挂勾来完成“礼”的合法性解释。

二.用“礼”来约束人们的基本生活方式和行为,使之形成习惯,然后再用已经习惯的人去控制还不习惯的人,把他们变成习惯。

三.把已经形成“礼”的习惯的群体置于封闭系统中,进行不断的心理暗示和群体暗示,并形成互相监督。

这些是信仰组织和教义普遍采用的方法,传销组织也会采用这些方法。

如穆斯林(MSL)的孩子们,从一生下来,就被家长用各种行为进行约束,通过饮食等习惯,使得孩子们在心理上形成一种“自我识别”。等于在不断的告诉孩子们“我们是我们,他们是他们”。这样形成心理暗示和排斥性差异。进而形成孩子的“自我暗示”习惯。

以阻断其成长中跟其它群体交流恢复思维辨证能力的信息渠道。不再对这些礼的“合法性”进行质疑,则无法交流,一旦你去对这些礼的合法性不要说是进行批驳了,只要你不遵守,尽管你不信MSL教,就会在对方心理上就会形成“你污辱对方祖宗或者某位真神的效果”,在情绪上和心理上无法与你自由讨论。

完成了这些生活方式的差异性培养之后,就会产生这样一种效果。当穆斯林孤身生活在其它群体中的时候,由于差异性的心理暗示,穆斯林常常会感到自己被排斥,缺少理解,产生挫败感,并逐步形成仇恨心理。遇到困难就想sha死几个非MSL人,之后仍然觉的自己很无辜.........只有当他们回到自己的小圈子里心理才能得到平衡。

其实主要因为这些“礼”的影响而非思想上的信仰影响,穆斯林总是聚居的,即使在城市里,也更喜欢独立出一个社区,完全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否则心理无法平衡。

而在自己的社区里,通过互相监督,“礼”不断被强化,而不是被释解。

如果只是纯粹思想上的“信仰”差异,其实每两个人的思想都是不同的,但这并不影响生活的交际,真正形成冲突的并不是思想和信仰,而这些“礼”,和维护这些“礼”的社团组织(宗教团体)。

所以,当我们看某种宗教或者主义是否构成严重冲突时,重点不是看它信仰什么,而是看它的“礼”形式是什么。那些教义只不过是摧眠师手中的一块怀表或其它东西,具体信仰啥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把你摧眠,让你相信,他是绝对正确的。

中国的佛教和道教也是宗教,但这两家主要追求自我超越,也就是所谓“出世信仰”。

儒家是非常世俗化的信仰体系,它是入世的,因此它对社会构成严重冲突。

基督教本来也是入世的,但是宗教改革和政教分离后,基督教被迫“出世”,不再构成严重冲突。

但是伊斯兰教目前还是一种严重入世的宗教,对社会的冲突是非常大了。

用穆斯林的话讲:伊斯兰并不仅仅是一种信仰,它还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

有一个杜撰的小笑话:说陈近南把韦小宝叫到室内,对他说:“小宝是你个聪明人,我告诉你为什么要反清复明,满人抢了汉人的银子和女人,所以我们要反清抢回来。至于复不复明,关我屁事。可是外面这些教众,你必须让他们相信,我们做的事情,是绝对正确的”

做为一种思维摧眠手段,伊斯兰教从技术上是非常成功的,它成功的把人们摧眠。入了眠的人把什么当成真理,当成正义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他们把什么当成真理,他们都会认为,那是绝对正确的,从而失去思辨能力。

四 信仰自由和“法”的严肃性

为什么说目前的伊斯兰教和穆斯林无法成为“多元一体”社会的一元,而只能在

隔离状态下生活呢?

其实这很简单,一个国家有两个政府两套法律的话,所有的事情都没有了最终解释权,最后只能私斗解决,社会公共法权被架空。这个社会只能破产。

不凑巧,穆斯林是这样一群不承认社会公共法权的人。按穆斯林自己的话来讲“

伊斯兰教不仅是一种信仰,它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

也就是说,伊斯兰教做为一种宗教,它是一种社会综合体,而不仅是一种信仰。

《古兰经》:是一种神学理论,是这个宗教的信仰部分。

“礼”:也就是各种清规戒律和行为操守,是这个宗教的生活方式部分。

宗教组织:由阿訇毛拉等负责监督评判人们对“礼”的执行情况,并通过人们互

相监督形成它的社会制度部分。

我们知道,那些深奥的神学理论,一般人是搞不大清楚的。这种宗教的信仰部分,跟普遍人是没有多大关系的。

跟普通穆斯林关系较大的是“生活方式”部分和“社会制度”部分。

生活方式里靠自觉来完成的部分,也不会对社会构成多大影响。

但是,完全靠自觉是很难做到的,所以,要依靠一整套的社会管理方法来实现互相监督,如神职人员的话语权,解释权等等,再加上,由这种宗教认可的,父权(由父亲决定孩子的信仰),等等一系列的权力解释架构,这样构成一个封闭的“权力自解释”系统。

在纯伊斯兰社会,这些宗教权力用国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非穆斯林社会,由于自小养成的与他人很难相融和生活方式,穆斯林很难跟非穆斯林生活在一起,互相感到歧视感。于是只能生活在一个个孤立的聚居社区里。那么,他们就在在自己的社区里依照自己的权力解释系统,行使潜在的治外法权,形成互相监督的潜社会制度。

欧洲封闭的穆斯林社区越来越强烈的要求用法律认可社区内的穆斯林教法的呼声,加上不断制造的骚乱,终于还是引起了欧洲学界和法学家们的警觉。

因此,西欧舆论普遍认为,迄今为止,各国政府推行的融合政策是失败的。伊斯兰移民没有融入西欧社会,而是形成了一个个对外界封闭、对内自有一套规则的“平行社会”。

法国制度著名的“头巾法”禁止在学校出现宗教标示物。

德国法学界人士说:我们必须知道,宗教信仰并不高于法律。德国总理施罗德所指出的,国家和移民两方面都要付出努力。民主国家不能容许存在平行社会,一个开放的社会的兴旺是建立在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的基本价值观的基础之上的。(引用)

什么是施罗德所说的:“对所有人有约束力的基本价值观”,这个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道理”。在所有人共同信仰并认可“道理”(公共契约)的基础上,保持各自不同的真理,并由于建立起对所有人形成约束的法制体系。这才是一个完整的“多元一体”社会。

由于西方的现代法制社会是由世俗力量和基督力量进行妥协而形成的。在这个妥协过程中,双方做出了让步,基督教对自身进行了改造,自愿退出“社会制度”领域,退守纯粹的信仰,世俗给与基督教充分的自由和权力,双方相安无事,达到一个平衡状态。经实验成功后,被西方人认为,这是一个完美的“信仰自由”体系,确认成普世价值观。

穆斯林对这种仅谈“多元”不谈“一体”的信仰自由体系的冲击,使人们发现,它其实是有致命缺陷的。体现在它完全没有给出“自由”的边界,因为一个人的自由必然会对他人造成影响,这需要一个边界。

“多元一体”社会成立的前提是一种共同信仰――道理高于真理。

只有当所有人认同这一信仰时,这个社会才是完整的。

然而穆斯林的信仰是:真理高于道理。所以,它只能分裂社会。

举个简单的例子:穆斯林是讲清真的。那么我现在成立一种宗教,宣布:“所有的清真食品都是不洁的东西,必须禁食”。并在我们教的经里写上“要用战争把所有不是清真的,变成不清真的,否则必须消灭他们”。

这里请问,我的教有没有“信仰自由”,如果我没有,凭什么穆斯林有?

如果我也有“信仰自由”请问,我们的教跟穆斯林的教,有可能构成一个“和谐社会吗”?

显然我们只能在隔离状态下生存,那不是一个社会,而是两个分离的社会。

如果伊斯兰教不象基督教一样进行改造,去除其“社会制度”部分,只保留“纯信仰部分”,那是没有办法跟非穆斯林构成一个“多元一体”社会的,因为它会破坏整个法制体系。要么整个社会执行穆斯林教法,要么彻底取消伊斯兰信仰特权,要么分裂成两个社会,没有其它选择。不是你打倒我,就是我打倒你,这个矛盾无法调合。

五 自由经济的瓶颈与民主的困境

西方人的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创造了一种理论,他认为:经济要造市场自行调节。政府不应该干涉市场,只负责秩序。这是现代自由经济的理论基础,俗称看不见的手(市场杠杆原理)。

这个理论不仅应用与经济,而且应用与政治。由于推演出了:不干涉主义。管得越少的政府,就是越好的政府等等理论。应该说,初期的资本主义社会,是全部采用“自由市场”理论的,并且认为,自由度越大,经济发展就会越快越好。

这在初期也得到了验证。

但是,后来问题出现了。当自由竞争的胜出者撑握了大量社会资源之后,形成龚断,那么一个超大型的龚断企业或者几个通过协定形成拖拉斯之后。就会形成对市场的完全控制。他们可以利用手中对资源和市场的控制把任何新兴的挑战者消灭在萌芽状态。龚断形成,“自由竞争”变得不再可能。这种市场龚断有人说是帝国主义形成的经济基础,并造成严重的贫富差距,因为龚断之后,市场的杠杆原理失效,价格不再由市场控制,而是由龚断者自行定价,其它竞争者无力挑战,自由市场对龚断完全无可奈何,没有办法自行调节。

既然在经济领域无法解决问题,最终只能把问题挤压到政治层面来解决。

于是,龚断所造成的严重贫富差距由于得不到市场自行调节释放,最终只能通过革命的政治暴力手段重新划分财富。

面对龚断,出现了三种选择:

一。马列主义革命手段。
二,法西斯国家社会主义纳粹手段,把火引向外部。
三,罗斯福式的新经济政策(国家调控手段)。

十 伊斯兰到底是什么?

我们知道,这世上是没有绝对善恶的,同一件事情,你从无限多个角度去看,会看到无限多个善恶,所谓“善恶”只跟你的立场和看问题的角度有关。

但是在伊斯兰的境界里,“正义”和“邪恶”,“真理和谬误”,则是不共戴天,根本对立的。它一旦认准一件事情是真理,与之相对的就被认定成邪恶,并永恒的去仇视,这样形成一种极偏执的人格,而他们恒认为,自己是绝对正确的,绝对正义的,这就跟受了鼓惑的天地会教众是一个道理,俗称中邪,基本是一种心理病态,可是却被人们当成了“信仰自由”去尊重。

中国老子说:

失道而后德――迷失了道的混蛋,就会在德上纠缠不休

失德而后义――迷失了德的混蛋就会在义上纠缠不休

失义而后礼――连义都迷失了的混蛋,就会在礼上纠缠不休。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

其实根本的分歧在与对“真理”这个概念理解上的分野。中国的道家也好,古希腊的古典理性哲学也好,虽然细节上千差万别,在是在这一根

本性认识上,是没有分别的。那就是――事物的多面一体性,终极真理不可认知,没有绝对善恶。

黑格尔把这个表述为“存在的,即是合理的”,这里的合理,并不指合人们的愿望,而是指它自然有它自身的道理。

按照道家的表述叫做:不以善恶定是非。

所以,任何理性思维,它看问题总是习惯从多角度去看,它总是不断辨证的,不会形成绝对,任何事物都有相对性。

但是,主观感性的思维习惯不是这样看问题的,他们习惯用自己的“心”也就是情绪去看问题,用直观得出结论,这样就失去了辨证性和相对性,形成片面观点。从而失去了道(辨证思维)。

于是,在德上苦苦求索而不得的时候,就需要设一个标志在把“德”固定下来,比如神,比如祖宗之类的东西,以证明“德”的合法性,因为除此他们没有办法说明“德”的合法性。

当德越搞越复杂,纠缠不清时,他们干脆凭自己的朴素“正义”感,直接把“义”定为真理。

连“义”也搞不清楚的时候,就只剩下一些习惯性的教条的规矩了,这就是礼。

这个过程,是人的思维和智商逐步降低的过程,也是一个失去思辨能力的过程。

有位台湾学者说:“道家是给上等智慧的人解易的书”

“儒家是给中等智慧的人解易的书”

“墨家是给下等智慧的人解易的书”。

这种说法虽然有失公允,可它也反映了一个思辨力逐渐降低的过程。

有一种说法是:道家是中国人的智慧,墨家是中国人的良心,儒家是一种和稀泥的东西。

这反映了两家的异同。儒家是个比较模糊的东西,个性不太鲜明,它讲道德,但是主要靠吹,并不主张类似穆斯林和墨家一样,用生命去捍卫

自己认为的真理,搞出一些中庸,和而不同之类的东西来平衡自己,显得很虚伪。

儒家是这样一种东西:儒家对中国2000年的贡献是:不排斥其他文化,统统染色了以后变成自己大酱缸的一部分肢体。这种贡献能力来自于

他没有逻辑性,因此不会发觉其中有很多本质矛盾根本不可调和,儒家硬是调和了!

儒家的罪恶在于:这个大酱缸把中国人脑子全搞坏了,还自以为很聪明。其实除了小聪明,连基本的思辨能力都没了,这民族早就彻底废了。谎言漫天飞而毫不在意,只有这个民族做得到这一点。(引用)

脱胎于儒家的墨家看穿了儒家的虚伪,同儒家决裂。儒家虽也讲“正义”“道德”,但那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目的是要维持秩序。

在墨家里“正义”和“道德”不再是手段而成了真正的目的,是墨家理想的本身。

墨家思想对真理和正义的追求是执着的,主张和平,反对战争,反对君权……

与墨家相比,其它各家思想者更象是知识分子和学者,它们鼓吹宣传各自的主张,然而他们的主张是必须通过当时的君权或者社会的认可,通过社会”公权”的形式才能实施的.

墨家则不同,墨家除了是一个思想流派之外,它更是一个组织严密的组织.有严格的律条和组织关系.有人形容象现在的黑社会.,全盛时期组成天下闻名的”墨家军”.东征西伐.

墨家纪律严明,上下讲绝对服从” 赴汤蹈刃,死不旋踵”,意思是说,不管前面是刀山火海,向前冲时脚跟不能后转,否则不佩做墨家门徒.

墨法要求墨家人犯了死罪,要按墨法处死,即使已经得到了君王的宽恕,也必须按照门内规矩处死.墨家门徒担任了国家公职人员,但仍然必须按照墨法施为,否则视为背叛,要受到门内严历报复和处罚.

与之相比,当时极端的法家信徒,对法家律条的权威性同样是不容质疑的,同样有记载法家门徒出于无奈违背了律条,向君王请死,在得到君王的理解和宽恕之后,仍然劝说君王处死自己,并耐心讲解”法”的严肃性和不容挑战性,在法家看来,”法”的律条是不应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动摇的.

只有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才能服众,才能构建一个令出必践,强力而高效的行政主体.

在对自己信条的崇拜上,法墨同样是近呼偏执的,但是这里有一个根本性的不同,法家是维护王权的,它必须在王权下去赴死,而不得私自组成一个组织,动用私刑了断,如果他这样做,就构成对法家主张的绝对权威王权的挑战,那是违背法家精神的,所以它必须劝说君王杀死自己而不是自行了断.相反,墨家是反对且根本不在呼王权的,它可以用自己门内的私刑做出判决并执行.

按照现代的标准来看,王权是未经公众认可的权力,它没有合法性.,不应做为社会”公权”,.但是,在古代社会,王权是被视为社会”公权力”象征的,虽然在现在来看这是一种”伪公权”,如果按现在的标准,从对”王权”的态度上看,那么墨家是反对王权,主张平等的思想.而法家则是对王权绝对孝忠的思想,它是反动的.但是事物是有两面性的.如果我们不考虑”王权”的合法性问题,暂把它视为一种唯一的社会权共权力,或者用现代的民主社会的”公共契约”后形成的社会公权力来取代王权之后,事情是另外一个样子.,法家显然对社会公共权力的唯一性和权威性是孝忠的,它不会另搞一套.而墨家则只信仰自己的律条,凡是不附合自己标准的价值观均被视为非法而随意挑战,也就是说,在信仰上它是完全不遵守公共契约的,因为它认为自己的”正义’比公共契约更重要.

无论其内部的理论差异有多大,仅从思维结构和精神崇拜上来看,在华夏源发文化里,同伊斯兰情结最为接近的,就是墨家精神.

墨家被视为中国文化里至善和至义的象征,它有几个与众不同的特点

一,自组织性,它不象其它各家一样,只通过宣传鼓吹自己的学说,以期得到社会的认可,而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自己搞一个组织,在内部执行自己的制度.

二.信仰高于社会公权.,实际上,这种情结,它不管你是伪公权的王权,还是经过公众认同的现代社会权权,只要不附合它自己认定的”真理”和”正义”,它是一概反对的.也就是说,它不管你是集权的还是民主的,它不认为政治上的政体有合法性,它只认同自己的信仰性”真理”,而不认可契约性”道理”.

信仰高于社会公权,真理高于道理.

三,强烈的律他性. 墨家的主张并不会象比如佛家一样自己用来修心养性,而是带有强烈的社会约束愿望的,主张用实际行动去改造社会.”义战”更是鲜明的表达了其主张.

在来源于的里,更是鲜明的提出了主张以”义兵,义战统一天下””诛暴君而振苦民”,”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天下人之天下”等等主张,并有”选帝王”等要求.

我们看墨家这些特点,也刚好全部附合穆斯林的特点.

人家研究穆斯林(MSL)社会发现,”国家”,”政权”这些概念,在穆斯林眼里,并不具有象其它信仰里那么神圣,穆斯林并不归属于某一特定的政权和国家,而是归属于伊斯兰世界,在他们眼里,信仰是高于国家和政权的,他们常常会为了伊斯兰信仰而不理会国家和政权的差别,并把这视为”正道”.当年的墨家军于其它军队的最大区别是,,其它军队都是归属于特定政权的,无非是为了权和钱而战.而墨家军,东征西伐的目的则是为了”非攻,也就是不让别人打仗而战,是为了和平而战,结果他们成了当时最能打的人.他们最大的兴趣是推行其主张的”和平与正义”,而对自己建立一个政权和国家并没有太大兴趣,象这样只为了信仰而战的战士,估计只有伊斯兰圣战者才能相比.区别只是墨家叫”义战”,而穆斯林(MSL)叫圣战,墨家要用”义战,义兵统一天下”,而穆斯林要用”圣战,和圣战者统一天下”.

墨家不象其它一样只是学者和思想家,他们是真正的实践派,它不需要通过社会认同和契约来推行其主张,而是挺身而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捍卫其主张.墨家有”墨辨”(理论派)和墨侠(实践派)之分,墨侠成为秦汉侠客文化的鼻祖.他们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牺牲去捍卫他们自己认为的”真理”和”正道”,维护社会公道和正义.穆斯林显然也喜欢这样做,如果当时有炸药的话,墨侠们搞出自杀性袭击来是一点不奇怪的.

四,墨家不仅仅是一种思想,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且这种制度不需要通过国家政权认可而自己执行.

它们有自己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性,并有自己严密的刑罚制度不得违抗.”墨”这个字,本身也是一种古刑名,显示了墨家的刑罚特点和制度特点.

这后来成为中国帮会文化的鼻祖,当然帮会早就不讲和平了,但是帮会继承了”义”字.

显然,墨家组织,它不接受所在国家的刑律制度和文化管理,它在内部自成系统,自成一个社会,于任何所在国形成独立的”平行社会”,伊斯兰也是这样墨家由于完全不接受当时王权社会的合作,和主张个人主义道家杨朱学派一样,由春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的天下两大显学,成为了被王权和儒家灭绝的最为彻底的两个古典思想流派,被儒家孟子骂为”无君无父”的禽兽,因为在它们的”平等”里,是没有儒家那种等级之分的……

新时代的”新墨家”学者们,提出了”中国人缺的不是智慧,而是良心”的观点.是很准确的.

墨家的”正义”感,并不是假的,穆斯林的也一样.

但是事物是有两面性的,同一件事情,针对不同问题,得出的善恶结论是不同的,你很难说它一定是善的,或者一定是恶的,需要的是平衡两者关系,而不是绝对的支持或者反对.

这世界除了人的感性”正义冲动”之外,还有来自”自然法则”的约束,如果你不理会,不平衡它与自然法则的关系,把自己的正义当成真理去

挑战法则,则会受到法则的报复,由正义转化成邪恶.所谓物极必反,,正义失去了约束再进一步,它就是邪恶,过犹不及..

相对来讲,墨家思想并不聪明,智慧也不高,但是很执着.它是否对社会有益要看它用什么方式在什么区间发生作用.

人越聪明对社会贡献越大是不成立的,人越聪明越成功也是不成立的,这个社会有所作为的人,不一定是最聪明的人,但一定是很执着的人.

来源于朴素”正义”感的良知,本身对社会是有益的,任何社会都需要这样的人,但是,如果失去了理性思辨和相对性的约束和平衡,它就会走向极端,走向它的反面而成为邪恶.

墨家的正义可以转化为”黑社会”的义,穆斯林(MSL)的真理可以转化为恐怖分子的”正义”.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对”真理”和”正义”不够信仰,相反是因为他们太信仰了,只是失去了思辨力.

一种”正义冲动”,如果加上太多的僵化教条,不容再质疑,不容再辨证,将会完全失去它本来的意义,就象前面说过的”郑人买履”的故事一样,由对”义”的崇尚,转化为对”度”的崇尚,教义化的”正义”,不再是正义,而只是正义的”异化”,只是一个度,而对这个”度”的崇尚完全泯灭人原发的,朴素的正义感,转化为用僵硬的教条去杀人的工具.

伊斯兰是一种典型的”教义化正义”,已经完全丧失了正义的本性,

儒家是用”仁义理智信”来杀人的,而穆斯林则是用”真理”和”正道”杀人的.

老子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至高的道德,不再去纠缠道德,因此能完成真德..

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低下的道德,格守道德信条纠缠不清,因而失去了真德.

美国不是一个道德至上的国家,相反它是一个利益至上的国家,它在宪法里注明”美国利益高于一切”.

但是它有一套机制在善于恶之间进行平衡,不断选择和变化以求适应不同目标和要求.

按照中国道家的理论,这叫:不以主观的善恶定是非,而是顺呼天道自然而为之.

你很难说它做的哪一件事是绝对正义或绝对邪恶的,其实它只考虑它自身的自然要求,而不过多的纠缠正义.

美国本身主观上是自然法则的体制,尊守”强者为王,物竞天则,优胜劣劣”的法则,不仅不去用”道德信条”约束人们互相竞争甚至斗争,去搞什么舍已为人,反而制定规则促进竞争,宣杨个人利益至上.看似不崇尚道德.但是最终它客观上做了最多有利于人类发展和道德的事,这就是上道.

以前有个朋友感叹说:中国的道家去了美国,墨家去了中东,而把和稀泥的儒家留在了中国.

当然这只是一种比喻,但是确有道理.

伊斯兰是什么?

它只是一种,经过教义化处理而异化之后的”伪正义””伪真理”,它是失去了道的思辨之后,形成一种孤立的,不假思索的正义性邪恶.它的真理和正义不是假的,但却是无道,无德之义.

愤愤不平 发表评论于
歪理,强词夺理
毕凡 发表评论于
真知灼见!作者能洞察到这一步,已是高人。只是有些东西还没说透。文字也粗糙了点儿。几乎是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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