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高中班,大约二十多学生,本人问,谁知Miracle Jackson, 知者甚少。反观中国国内大中城市,从上至八十老太太,下至三岁学童,几乎人尽皆知。在美穿着,人尽不同,各显风彩,初中后学校有color codes 在长度,颜色上有特定要求,否则不能进校门。成人也因工作,环境,文化程度,种族背景不同各异。对比中国,哪怕严冬日,一年齐大腿短皮裤流行,街头巷尾,清一色现。一阵露肚装流行,所到之处满眼皆是。在美,人人头发自然美丽,大部分学校特别昰高中,有特殊颜色code ,学生得遵行。反欢中国国内,五颜六色,甚至七十岁老太太一头红发。直到头发被烧坏,回不了本色,才肯停止染色。在美学钢琴,亚裔独占熬头,认识百友之子,女,无一幸免,除本家两女。问,老公老美? 美其名曰培养艺术才能,实是攀比,跟风,绝大部分浪费金钱与时间。心想,哪种乐器不培养艺术才能,非钢琴莫属。一朋友来一句,钢琴是乐器之王,使本人无语。在美,至少本家住大区,华人朋友之子,女竟相报名各式应考补习班。华人见本人者谐问,小孩在GT否? 或SAT2200 以上否? 问,不在。老公是老美? 又是无语。国内满大街美教广告。圈中美友,是个白肤,篮眼人,到国内就符合教语言之职。哈,这倒是事实。就和在美是个黄肤,棕眼睛,就可教中文一样。因此,本人总结语,在中国跟风为中国人,在美国跟风非中国人之结论。虽有些武断,但也算是一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