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篇中,我介绍了三种算是还比较直观的语言意义理论。大家已经读来头疼不已。还有些最新发展,比如塔斯基-戴维森的语义成真条件论,我读了之后,根本就不认为能够理解。因为我发现没有办法让自己的脑子按那种方式去思考。所以既不能怪大家,也不该怪我。那些曾经被“意义”伤透了心的人们,如果拉一个名单的话,可以从苏格拉底一直排到包括了所有的语言哲学家。我们见到的这些意义理论,仿佛(仅仅是仿佛)都是很轻率地被提出,又都很快被别人一剑封喉。
造成种种困难的原因,可能是来源于“意义”这个概念本身。我们对任何概念的分析,都最终要归结到意义分析。但由于罗素悖论,我们不能对“意义”这个概念自身做意义分析。同时,还因为语言的特殊性。语言自身已经是客观世界的逻辑抽象形式,还承担了太多的使用功能。尽管语言本身不严密,处于一种“准逻辑”状态。可是一旦我们想用更严密的逻辑形式去规范它,又要以不损失使用功能为前提,则基本无从压缩精简。我的理解是:语言哲学的贡献,不在于它提出或统一了意义理论,而在于通过分析,一一厘清了各种意义理论的失效之处。从而让我们更清楚地理解语言的局限和界限。正因为没有统一的意义理论,所以所有的语言,都应该开放于分析。提醒我们不要迷信语言思辨的能力,警惕语言的误导之处。
“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这句话,可能根本就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你想不出任何方法来证明其真假。这又是一种意义理论,意义的“可证实论”。这一派中比较强势的说法是:知道了如何判断一句话的真假,就知道了这句话的意义。(维特根斯坦:证实是真理的标准,可证实是意义的标准。)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是这一派的信徒,见他的名言:“大小是怎样测量的,那就是有多大。”但这种说法有混淆了语言意义和哲学意义的嫌疑。语言中句子(哲学家称作命题)的意义是具体的,但其哲学意义(逻辑意义)只有两种:要么是“真”要么是“假”。显然两种“意义”是有差别的。
后来这一派自己也弱化了说法。经过专家们研究,认为这“可证实论”不能算是一种“意义”理论。但基本同意“可证实论”可以作为判断语句有没有意义的准则。可判断真假才有意义,“恒为真”或“恒为假”的东西就不需要做判断。这个理论的好玩之处就在于把“普遍真理”顺带一脚踢没影了,因为普遍真理没有“意义”。
语言哲学家们对待“真理”的态度是各不相同的。罗素成天把“真理”挂在嘴边,可能是作为一个二十世纪早期的报刊专栏作家,需要的文章卖点。维特根斯坦就对此很不以为然。“真理”理论也是五花八门,基本上有一种“意义”理论,就有一种相应的“真理”理论。但“普遍”同意“真理”不过是一句真话,只是和其他一些话不相互矛盾而已(脱胎于融贯论)。真真假假都在语言内部。语言哲学家们很少用“普遍真理”的提法。因为他们认为“真理”成真的条件,适用范围固然要大于一句话,但少于所有的语句。“普遍”一词有很强的误导。“真理”只是具有“扩散性”或“弥漫性”,能走多远,看具体的情况。
人话靠不住那篇讲语言和世界的关系,这一篇讲意义理论,语言哲学两大主题已经都介绍到了。不准备再继续折磨大家了。很感谢和佩服有些读者认真地经受了折磨,还提出了很有意义的问题。代表性的是:语言就是一个符号体系,意义都是约定俗成的。下面我想讲讲自己对此的一些理解,水准会比抄书部分骤降,请多包涵。
意义不限于语言,但意义总是需要依靠某种形式来表达和传达的。佛祖拈花,迦叶微笑。没有言说,也不立文字。可总得要有个信号。佛祖拈花后来成了禅宗的“记号”。禅宗据说是不依赖语言的。既然立宗,就有传承。衣钵不传之后,靠什么?以心传心,动作是多余的吗?读《五灯会元》到后来,打油诗、对吼、骂佛、棍子敲头等套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俨然自成了一套符号系统了。所以谈到表达意义,我们会想到很多与语言要素相近的东西,诸如信号、图示、标志、象征、图腾、姿态等等,他们可以说是语言的近亲。如果宽泛地把这些都归于“符号”这个大类的话,语言可以算作一种符号系统。不过,如果这些真能归于一个类的话,我们可以作这样的比喻。符号体系如果包括了语言在内,则是由一头大象和一群蚂蚁组成;如果不包括语言,就只剩几只蚂蚁了。一般地把语言纳入符号系统,对我们理解语言能有多大的帮助,恐怕很有限。
符号系统的共同特征是:用一种事物或一种现象去表征另一事物或另一现象。语言和其他符号在结构性、系统性、任意性等方面都有质的区别。例如信号。交通灯是一种信号,传达“红灯停绿灯行”的涵义。但人工信号有时不纯。像军舰上用的旗语,就不再是单纯的信号。而是用动作模仿词汇,与用文字拼写的方式相近,只能算是一种“语言”。自然信号的表达意义的方式,是“囫囵”的,即没有结构和层次的。典型的自然信号就是所说的“动物的语言”。动物可以通过叫声表达“现在饿了”、“正在求偶”、“一起猎食”等意义,但是他们的信号中不能再拆分成更小的意义单位。狼的叫声可以表示“现在饿了”,但不能拆成“现在”和“饿了”,再把这些意义单位用到其他地方去。人的语言的语句则具有内部结构,由更小的意义单位组成。狼的叫声不能像人话一样表达:“昨天晚上我很饿了,有个女狼在对面山上约炮,我忙着猎食没顾上。。。”这样的运用。这就体现了质上的不同。
而且,我们泛泛地归入符号系统的各种有记号功能的东西,他们之间的表达“意义”方式上的差别,要比我们平常注意到的大得多。如果不注意仔细辨别,会造成无穷理解上的困惑。这里举一些例子,让大家体会其中的不同:
1.巨大的漂砾石是冰川活动的迹象。
2.电笔的灯亮表明有电。
3.西施一皱眉头就说明她心口在疼。
4.桶盖上贴的圆纸片是油漆颜色的样品。
5.这个图示表示这里装了一个三极管。
6.一长两短的汽笛意味着船要向左转弯。
7.司机指那些职业开车人。
8.UFO被当作是外星人的标志。
9.绿帽子意味着老婆出轨。
所有的上述事实,看起来都有基本的符号特征。一件东西会指向另一件东西。但实际上我们最好先统称为“记号”,和我们最后要定义的“符号”有所区别。上述9条中,“记号”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不相同的。正像符号系统内部的名称不一样。它们有些像是所指的一部分,有些压根没有联系。在表现方式上,有些可以说是代表,有些是象征,有些是意味,有些产生联想。油漆颜色样品可以直接联想,但三极管图示却没法联想,只能人为规定。漂砾石作为冰川迹象,不需要人规定。而且我们很难说漂砾石的“意义”就是冰川或冰川活动。电笔指示灯有人为的设计在其中,但亮不亮基本不依赖于人的意志。汽笛的意义是纯约定的。理解“司机”一词的意义,这要有共同体认识。皱眉头,需要熟悉症状的反映。至于“绿帽子”,并不只是共同认识,而要依赖特定的文化背景了。这种种“涵义”表达的差异,复杂程度上并不亚于语言的意义。
不做仔细地区分,是无法避免思维上混淆的。最常见的,是我们会忘了区别什么是“实际上是一件事的记号”和“被人当作一件事的记号”。漂砾石就是冰川活动的迹象,不需要人承认与否。电笔灯亮是有电的信号,因为电压存在灯就会亮。黑猫被当作恶运的征兆,但是,并不表明黑猫事实上就是恶运的征兆。可是再生活中,我们经常因各种原因,将这两种关系混淆。UFO本来不是外星人的标志,开始时只有很少的人把它当作外星人的飞船。但我们受到媒体和娱乐界的狂轰滥炸,现在大部分人听到UFO的第一反应就是外星人。这是不断重复产生的效果。另外,信仰也改变看法。人死了几天后尸体不见了,开始是“被当作”复活的标志之一。但坚信的人会说这“就是”复活的证据。当然也有有意混淆牟利的。“教会是上帝的家”是一个象征性的说法。信徒们在地上盖起教堂,聚集教众,建立了教会,把它当作上帝的家。但当年彼得勒索商人捐财时,引用“上帝的家里要有粮”的说法,有意把他的教会暗示成就是上帝的家了。
为了澄清思路,实用主义鼻祖皮尔士对符号作了如此定义:“(符号)它是这样一种记号:他仅仅或主要地依据它就是如此被使用和如此被理解这一事实而被指定为记号。。。”。依据皮尔士的分别定义,在我们上述的例子中,漂砾石和电笔灯归类“索引”;皱眉头和油漆样本归类于图像;汽笛和三极管图示可以归类于符号。司机、UFO、和绿帽子我更愿意归类于语词,但基于上述符号皮尔士定义,觉得可以同意把语言要素也归入符号类。因为这个定义并没有限定符号和意义之间的关联方式。由于符号系统大部分是人类建立起来专门为了表达意义的东西,有人就认为符号的意义全都是人为约定的,这是误导,至少对语言来说,这不是真的。
很多时候有人说语言的意义是“约定俗成”的。这是一个模糊的说法。如果明确一些,我赞成语言是“俗成”的,但不是“约定”的。二十世纪前,很多哲学家认为语词的意义就是通过意见一致或约定而形成的。二十世纪中这种看法已经被否定了。正如罗素所说的:“我们几乎无法设想,直到那时为止还没有语言的长者们在一起集会,而一致同意把牛称作牛,把狼称作狼。”从原理上,达成一致意见和作出约定,这本身就预设人们已经具有一种借以进行这些活动的语言。符号系统中的大部分子集,它们的意义的确是约定的。但那些约定是通过语言来达成的。要语言通过约定来建立自身,是违背逻辑的。
我们可以设想,在已经建立了语言体系后,就能够通过约定和一致同意来确定语词的意义。这个工作很多人在做,包括罗素自己的“逻辑原子”,都可以看作是这种努力的一部分。遗憾的是,收效甚微。不仅是“权威”问题,正像俗话说的:没有两个哲学家能同意一个概念(这也是我痛恨哲学的主要原因。)。康德的概念黑格尔不理睬,黑格尔的定义海德格尔嗤之以鼻。也不是行政能解决的。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之类的机构,可以发文件编篡大辞典,发给人手一份。这些也许会成功地被接受为一种“标准答案”。并不能阻止人们在交谈和作文中,还是需要怎么说就怎么说。字典只能跟在实践后面收集。新词的出现,很少是一致同意约定出来的。像“吊丝”一词,它出现过,消失过,又出现。意义和用法在不断变化,将来可能又会消失。这一切都没有什么“约定”在其中。所以语言是在生活中“成长”出来的,不是“约定”出来的。把语言纳入符号系统并不能减少我们理解“意义”的困难。“约定俗成”这种说法,会形成严重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