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城管的大脚还会踩到谁头上?
延安城管火了,城管的“延安精神”在一段“执法”视频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城管人员对商户拳打脚踢尚不过瘾,一肥壮男人对倒地的人还使出了要人命的狠毒招数,双脚跳起猛跺商户的头部。这是具有开创性的一招,就连《城管秘笈》都没载入,难怪见惯城管使坏的网民一片惊呼。
幸亏“私媒体”记录并发布了这一过程,让大家看的明明白白。这 不是一次执法行为,而是一次无事生非的暴力事件。“骑友”在人行道边、商铺前临时停车调试车子或办事,再正常不过,当时那地方人行道上全无障碍,城管在这 情况下以占道经营为由强夺并摔砸骑友的自行车,说他们这是耍酒疯,我信。
视频上网,立马就有网友预言那个奋力跺人头的城管“又是个临时 工”。果然,网友的预测正确英明,6月4日,延安市城管局党委就媒体反映的“5月31日城管监察支队凤凰队执法问题”召开专门会议,决定对“所有相关人 员,一律予以停职、待岗调查”,同时透露:双脚跳起踩踏商户者属临时聘用人员。
公安局官方微博6月4日发布消息,“请广大网民放心,延安公安一定以事实为依据,严 格执法,公正处理”。不过,城管施暴时曾经过一辆警车未做停留,当地公安就此解释说“警车路过事发路段时城管正在开展执法活动,警车驶离并无不妥”。警察 亲眼看到城管上演全武行,听到打得嗷嗷乱叫,却还认为那就是正常的执法,这就让网民的千万颗心,真的不容易放下。
在平时观念与行为中,警察和城管都认定他们有共同的执法对象,对付的都是老百姓。在城管对付老百姓的地方,警察觉得自己不出现并无不妥。这里,微妙地显示出了城管的“武装力量”地位及其真实职能。
“城管是典型的中国特色的政府机构,”这一点官方专家也承认。随着这一特色,“城管暴力与血案”也是中国的特色话题,并且还是中国社会的“恒温热点”。在早我曾断言:只要城管存在,“城管热点”则必然继续炙烤民众的灵魂、激发民间的愤慨。
城管,召之即来、不召也来的特别能战斗的队伍,“唯一一支可以和外星人对抗的武装力 量”;他们有危险要上,没有危险创造危险也要上。城管暴行,“罄南山之竹,书罪无穷;绝东海之波,流恶难尽”——当然,他们的恶只占罪恶总量很小的一部 分,他们也是为他人作嫁、替人背黑锅的。
这几年城管团队在“文明执法”与“塑造形象”方面花样百出,但 里子或本质总不会改变。本来,它自身的法律地位始终未定,说的更准确一点,也就是始终处于不法地位。它是动武的,是专门替权力当坏人、当枪使的,中国的权 力可以不讲究它是否法定产物,地方依赖武力且能培植自家的武力,这一点就足够城管于法外安身立命了。
所谓的旧社会与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或有乡民自治、宗族管理、 社区自治、行业自律,或有法治秩序、公民社会,王室与大臣都不觉得商贩在皇城外摆摊丢了他们的脸,也都没有“创卫”、“创文”的需求,是故,他们不需要特 色城管。于此可知,如果民间社会一蹶不振,再加特色需求不变,城管这种地方的准武装力量,则肯定保持扩张的势头。
民间对城管的反抗同时趋强,不服从问题特别突出,主要原因是你 这个执法机构执行不公、不智的上级命令,除了唯上,剩下的就是围绕自身私利处世行事。当执法成为与民争利的强权与暴行,不法的“执法”自然成为反抗的对 象。怎么办呢?恶性循环——加大压制力量,扩张不法的执法队伍。
其实,这个国家的城管实施暴力如果比警察多,这个国家城管的地位就已经比警察更重要;他们集中的矛盾和民怨最多,则意味着他们对国家的贡献和付出最大。
城管也闹过事,维稳力量有时会成为不稳定因素,但他们并非全是无理取闹——我们为地方政府干了那么多坏事,挨了老百姓那么多骂,凭什么不给我们法定的体面身份和金饭碗待遇呢?
另一个不算火热的新闻蛮有意思。6月3日下午,在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人行道上,十几名城管 与五六名巡逻的辅警发生争执。双方各自站队,两方都有人手持手机拍照。“刚开始的时候是好几个城管围住一个辅警,后来双方都叫了人来,对峙。”双方争执的 原因并不清楚,两方互相喊着“不要以为你是城管(派出所的)就可以那样讲话”之类的言语。
城管利益和权力多体现在人行道,城管的“卖街权”和创收水平就仗着这地盘,各地的涉 城管事件,多发在人行道,原因即在于此。从广州城管和辅警对峙事件看,双方都不是讲理的队伍,调兵遣将不为讲理只为动起手来不吃亏,(在有限冲突的情况 下)谁人多势众,谁就能把同为执法力量的对方给执了法。
城管的臭脚踩在弱势群体头上,历来如此,虽暴无奇。可是,“武师生非”,“镇压力量”都天 然地具有争强好胜、恃强自大的特点。扩张走强趋势中的城管力量,将来、最终会踩到谁头上呢?武汉的城管,5月2日挂牌“城管委”,已经压过一般委办局一 头,也许,在城管奋发前行的道路上,还有许多好头颅等着给城管垫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