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律界人士 对 薄谷开来案 提出十九点质疑】-- zt







摘录别人的文章:  



近日,有大陆法律界人士在北京召开座谈会,对2012年8月20日合肥中院所审的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妻子谷开来杀人案的种种疑点进行质疑,而该案在审判时即在一审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谷开来死刑缓期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薄熙来案何时审判官方依然没有任何消息,因此有分析人士对此指出,对谷开来案的质疑除了法律层面上的质疑外,还包括了政治层面上中国左派分子对于薄熙来以及其整个家庭的支持。2013年作为中共新一届常委班子的执政元年,如何在薄熙来以及其他周边问题上稳定中国大陆左右两派知识分子的争议,成为这一届班子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根据大陆网络上所流传的一份现场记录来看,该会议上对谷案提出十九点质疑,分别是: 



一,血液样品违规拿出保管室还能成为有效证据吗?  

二,两份鉴定书哪个有效?  

三,关于血液样品的密封及四份样品氰含量的差异问题  

四,鉴定毒物的程序应该是什么?  

五,毒物致死量的认定符合医学常识吗?  

六,毒物来源的证据链上有缺失能判定证据确凿吗?  

七,到底是毒药还是其他因素导致伍德死亡?  

八,案发现场都还有哪几种药品,其来源未查清?  

九,对微量毒素为什么没进行检验?  

十,证据显示的杀人器皿令人匪夷所思  

十一, 公安机关设置在现场的监控证据为什么没有到案?  

十二, 夏德良参与犯罪的主观动机  

十三, 谷开来犯罪的主观动机  

十四, 王立军的参与程度以及他在此案中的角色  

十五, 王立军的举报效力  

十六, 王立军犯罪的主观动机推测  

十七, 谷开来到底犯了什么罪?  

十八, 谷开来的犯罪动机和行为是否由王立军诱导和唆使  

十九, 其它诸多疑点  





该文对于这些疑点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血液样品违规拿出库房还能成为有效证据吗?  证据显示:2012年1月29日,王立军指使某警员将伍德的心包血样分成了四瓶(没有解释原因),并且指使某警员将这四瓶血样分别“违规”拿出物证保管室多日(没有解释原因)。所以不能排除这些血样可能被污染或被做了手脚。检材因而失去了必须具有的“原始性、真实性”。因此在法律上其血液样品已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二,两份鉴定书哪个更有效?  本案对伍德的心包血液进行了两个阶段的毒物鉴定。第一个阶段是案发当日(2011年11月15日),进行了两次:一次是毒物鉴定,一次是的氰化物鉴定。两次检验均没有发现有毒物和氰化物成分。第二个阶段是4月份进行的毒物鉴定。这次检验发现被分成四份的血样都含有不同比例的氰化物。  这两个阶段的鉴定报告哪个合法和具有可采信性?第一阶段产生的鉴定结果在庭审中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理所当然地具有合法性,不可质疑性。而其后进行的鉴定由于检材流转不符合法定程序,因此检材失去了证据的原始性、真实性,所以其后的鉴定结果应当被排除。  



三,关于血液样品的密封及四份样品氰含量差异问题?  四瓶血样在2012年4月份的公安部鉴定时均检出氰化物毒物,并且四瓶血样的毒物含量不一,有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毒物含量差别。  在这个问题上到庭的鉴定人回答说:可能由于密封不严,瓶中毒物会挥发,因其挥发程度不同,造成了这样的差别。  而公诉人在回答辩护律师质疑“原始性、真实性”时说,这些血样都是密封好的,没有证据证明血样被做了手脚。矛盾出来了:如果鉴定人说的对,那么密封不严达四个月之久的血样,根据常识会凝结干燥。如果公诉人说得对,那结论只有一个:此四瓶血样被分别密封两次。在回答蒋敏律师再次质询时,公安部鉴定人回答:我只对交给我时的这四瓶血样的鉴定负责。言外之意就是说,交给他鉴定之前所发生的事与他无关。  常识是:同一溶液分成多少份,其中所溶物质比例应是相同的。只有一种情况下会产生差别,即分成多份之后有人再次分别加入了某物质。在化验室里完全可以重复这个过程并得出结论。  



四,鉴定毒物的程序应该是什么?  公安部鉴定人当庭讲,要鉴定具体是什么毒物,常常是使用“排查法”,即逐一试验,当发现某一种毒物达到了致死量,也就不再检查其他的毒物了;同时他还说,会根据案件及现场的情况,着重首先排查某些毒物。我们的质疑是:1、为什么公安部鉴定人发现氰化物含量不足以致死以后不再排查其他的毒物?2,他也没有回答本案当中他们会着重排查那些毒物,以及为什么要先检查这些毒物?法庭对此并没有查实。  



五,毒物致死量的认定符合医学常识吗?  谷开来的德律师提出质询,根据显示的证据并且专门请教过专家认为:公安部鉴定结论当中的毒物含量达不到致人于死的最低量。公诉人回答是:对毒物的反应存在个体差异。问题又来了:为什么不往上计算个体差异呢?而往下计算个体差异的依据是什么?用估计的事实来推理定罪是证据学上的禁忌。法官照样没有采信律师质询。  



六,毒物来源的证据链上有缺失能判定证据确凿吗?  “红蜡烛”的来源已经查清楚了。制造和销售毒药的人也被抓捕,其制造和被当场查获的48颗“红蜡烛”毒药也查获到案,但销售毒药的人的毒药来源,售药人获得氰化物的来源等等证据都没有到案;更奇怪的是没出示对48颗“红蜡烛”的化学成分进行检验的结果。这48颗“红蜡烛”是否也含有血样中相同的化学成分?或相同比例的氰化物?  该毒药和谷开来使用的毒药之间的“同一性”关联证据在这里缺失了。因此指控谷开来杀人的毒药来源,以及毒药的真实性都大打折扣,在一般的证据学上,它的结论应是“证据不足”。  



七,到底是毒药还是其他因素导致伍德死亡?  在庭审当中对“红蜡烛”的称唿,证据当中和庭审人员使用了两种称唿:“鼠药”、“狗药”。根据常识,我们知道鼠药是缓释性毒药,老鼠食用它以后通常要一两天以后才会死亡。这是因为如果老鼠急速死亡,将导致后来的老鼠决不再会食用该食物。所以它不含氰化物。如果是狗药,则可能含有氰化物,它会使目标瞬时死亡。到底是“鼠药”还是“狗药”,在“红蜡烛”已大量到案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做这种鉴定?  庭审显示,本案的证据链条是缺失、断裂的。导致尼尔伍德死亡的毒药到底是什么?本案没有“唯一”“确定”的证据加以证实。  证据还显示,公安部于2012年4月份作的血样鉴定当中的特定的氰化物毒物含量根据法医学文献不足以导致人的死亡,只达到通常致死量的一半多。  为此本案也就提出了一个重大的问题:什么是伍德真正的死亡原因?  



八,案发现场都还有哪几种药品,其来源未查清  本案证据显示:案发现场涉及到的药品一共有四种:1、红蜡烛配置的水溶剂;2、谷开来制作的“胶囊”,说是毒品(海洛因或者冰毒),并有证据说谷开来将其撒在床前地上,伪造吸毒致死的现场;3、谷开来自己带的“舒缓剂”,其用途不得而知,是缓解谷开来自己作案时的精神紧张还是另有他用?4、维生素C 胶囊,这种胶囊装的维生素市面极其少见。



(九----十九,原文暂缺)

 




温帝已去,风浪又起,只因薄案未结,中国还未变成前苏联,反华、反对中国人民的心不死。

敌人不死,正义的声音就须响彻云霄。从今往后,我将将旧闻重示,再惊醒世人。评谷开来被判死缓。

君不见小小风浪起,云海掀波涛。国内外反动派里应外合,默契表演,因此,

有话说得好:"谣言已不是谣言,是遥遥领先的预言"。西方各大媒体,网上大、小反华势力,

尤其是轮子,欢欣鼓舞,鼓噪弄舌,不遗余力污名薄熙来,谷开来,拿事说话,达到无不用其极。

正是一次大暴露。还是那句话:伟大的中国人民是特殊的一个民族,有伟大的毛泽东思想的武装,

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洗礼,是不可战胜的。他们必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向辉煌。现在,

就所谓的薄、谷案,提醒大家明辨是非,即使党报,央视;决议、判决,如果其内容不能以理服人,

不实事求是,我们有责任,有耐心等待纠正,对那些心怀叵测的人,我们更应该有耐心静观其表演,

越充分越好,可以成好的反面教才,以警示国人。这里,请公众注意谁是薄熙来?谁是谷开来?对于共产党、

新中国、新中国的人民来讲,他们都是老革命的后代,其父辈都是建党初期的老革命!人在做天在看,

人民只有人民,心比明镜。说杀人,世上从来没有无缘无故;说法治,世上也绝对的,纯粹的法和治,

都摆脱不了其阶级性。到了政治层面,尤其是国家政治层面就绝不是普通法、普通逻辑可以适用之的。

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拉旗做皮的小把戏。肯尼迪是谁杀的?梦露、黛安娜是怎么死的?

麦道夫的庞仕骗局,一条线,10年骗500亿美金为什么不揭开?人家做的是国家社稷,哪像我国的蠢驴,

一个社稷,翻出来的是自己家的老底,一切由西方媒体所左右。嗨,亲痛仇快!国人要清醒,

可以把坏事变好事,要认真观察此次事件过程中谁在欢欣,谁在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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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cactus 发表评论于
谷开来是因为薄熙来被抓的,她实际上杀了人或没杀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薄熙来的老婆。所以,辩论谷没杀人,没有意义。谷开来杀人只不过是温家宝整薄熙来的借口,并非起因。如果温家宝一帮人没有整薄熙来的欲望,就不会去关心谷开来杀人的事。即使谷开来不杀人,薄熙来照样被以别的借口抓起来。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何况这些高官们谁都不干净,只要矛盾激化,对手想找借口,随处都是。比起被薄熙来黑打的人,薄熙来不冤。平民老百姓不需要贪2千万,就会被判无期。但比起271,薄熙来贪那点,被判无期,太冤了。薄熙来没本事赢得这场搏斗,就别喊冤了。这不是冤不冤的事,而是成王败寇的道理。
山东兵 发表评论于
挺薄者在美国在有市场,“红色中国网”设在美国,靠洋人保护来骂“汉奸”和反对中国现在的执政者。真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颠倒了。
山东兵 发表评论于
挺薄者在美国在有市场,“红色中国网”美国靠洋人保护来骂“汉奸”和反对中国现在的执政者。真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颠倒了。
东四刘石匠 发表评论于
应该杀
wllm5281 发表评论于
少废话, 有本事就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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