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是相对于“元规则”、“明规则”而言的,是指没有显现出来但已是心照不宣的某些规矩,不成文、不公开在各自的领域内得到大多数人的默许和遵守成为相关法律法规之外的另一套行为准则和规范。各行各业游离于法规之外的“行规”和“惯例”其实质是非规则、反规则,它“拿不上台面”、“见不得阳光”。中国有,外国也有;现代社会有,古代社会也有。潜规则既不公开,也不透明,也决不会将它的“规则”内容告知于他人,但是,其“规则”的内容谁都明白,它比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还要厉害,还要严厉,人们都在默默恪守、心照不宣地维护它。
如今社会流行“潜规则”,甚至可以说是渗透进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到处都有,到处可见。有人说:谁不遵循这种“规则”,谁就会受到这种“规则”的排斥、惩罚,“潜规则”很具有“杀伤力”,所以,一般人都很是“惧怕”这种“潜规则”,相互牵制,然而,你必须要学会它、“尊重”它、实施它,不然你就根本进入不了你想进入的这个“圈”中,即便是进入进去也会发现自己无法生存,无法为这个圈子所认同,很快就会被这个“圈”所抛弃。大家最熟悉的“潜规则”行业,就是房产业和餐饮业,此外,教育界和学术界也是如此,最红火的是政界、商界、体育界和演艺界,其实行行业业都是如此。
那么,“潜规则”中的“规则”是谁制定的?根据什么规则来制定这些“规则”的?谁都说不清楚,谁也没法说得清楚的。但是,有一点是绝对清楚的,即它的制定、实施都是围绕着“利益”两字,都是围绕着“金钱”两字,它的利益趋向是非常明显的,谁按照它的规则办事,谁就会获利,就会获得好处。既然是一个“利益”下的产品,商品经济就脱不了干系,私有制更脱不了干系。
“潜规则”是社会的毒瘤。面对“潜规则”,有各种各样的态度和策略:积极迎合、推波助澜;强力反对、勇于挑战;顺其自然、成事在天等等。既然是对付毒瘤,就需要从神经、血液、淋巴、细胞内、细胞外等方面入手,可能还会运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挑战“潜规则”,仅靠勇气是不够的!需要很多环境的改善,如社会诚信制度的建立、法律制度的完善、商家规则的规范,需要大家的耐心与智慧,以及大家共同的努力,使民主法制、公开公平的观念深入人心,化为行动,则是社会之福!民族之福!国家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