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的迪迪生在美国。从小爱读书,读书能让他安静下来。进托儿所前在家只讲中文,四岁时就认认识很多中国字和可以自己读故事书。一次到阿公家,和我们去一个名为“泰华楼”的饭店,匾牌是繁体的。进去他自己就指着匾牌就读“春华楼”,他只是把“泰”错读成“春”。学英文是进托儿所后开始的。从三年级开始就和爸妈到台湾大陆游学了。按说他的英文科班充其量只有两年多点,但英文已和中文一样成了他的母语。
下面是迪迪今夏的两篇作文。一篇是暑假回美国时写的未加修饰的英文作文《购物之旅》。一篇是暑假前的经过修改的中文作文《一个生活在北京的美国佬》。
《购物之旅》译文如下:
当妈妈说我们去购物时我就知道我要遭殃了。我们到了梅西后妈妈就开始找鞋子。我问我们什么时候走,妈妈说“一会儿”,然后让我坐在椅子上。从经验我知道这就是说“一小时后再说”。因为我有点感冒和商场有点冷,我鼻子里马上充满鼻涕。妈妈买了鞋后她又开始选裤子。因为她还不走我很生气。我的鼻涕已成了从鼻子里趟出的瀑布了。过了很久妈妈从试衣间里出来了。到我们走的时候我几乎不能呼吸了。
我上了重要的一堂课。这教训是绝不要和妈妈去购物。永远不要。
《一个生活在北京的美国佬》如下:
我出生在美国,在那里一直生活到9岁所以有人还叫我美国佬。
我的头发又多又硬,还很黑。我的嘴唇很干,干的和两块小砂纸一样。我的眼睛和银一样闪闪发亮 ,耳朵像两把小扇子。
9岁那年,我首次来到了北京。来到北京的第三天,我就到某某附属小学上三年级。刚到附小的时侯,我很紧张。那时,我对中国学校里的所有东西都是陌生的。进了校园,我感觉像是走进了一个巨大的迷宫一样。刚在附小上学三四天,就开始考期中考试了。结果出来后,不出所料,我这个美国佬的英语考了个一百分, 但是我的语文和数学都考了一个烂成绩。 。我很难过,好多天都没睡好觉,还对家长说想回美国学习,不想在中国再呆一分一秒!可是,我这个美国佬却很幸运,英语老师让我做课代表,提升我的自信心;语文和数学老师没有批评我,反而还鼓励我,帮助我。同学们也都愿意和我交朋友,还一起帮我学数学和语文。比如说;在上课,在课间,在上操,何昕阳都一直督促我,提醒我。罗语柯是我的邻居,每过一会儿就借给我一些她的中文小说看。爸爸妈妈也鼓励我,教我不会的题。我也非常努力,做作业都做到过半夜呢!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接纳与帮助下,我的成绩突飞猛进,数学曾经考了个98分,语文从第一次的46分居然提高到88分!虽然我现在的成绩还是倒数的,我还是很有信心,我和爸爸还制定了个“语文期末90分计划”!希望美国佬能成为一个中国佬!
这就是我,居住在北京的努力把中文学好的美国佬!
两篇都是两年科班的作文,都不错。但我认为迪迪的英文作文更好些。
英文作文原文。
《The Shopping Trip》
When mom said we were going shopping, I knew that it was going to turn out badly for me. When we got to Macys, mom started looking at the shoes. When I asked her when we leave, she said: “in a moment”, then she made me sit in a chair. I know from experience that that meant: in an hour. Because of my sickness and the coldness in the room, my nose was full of snot in a moment. When my mom bought her shoes, she went to the pant section. I was angry that she wouldn’t leave. There was a little waterfall of snot poring from my nose. After a long time, mom came out of the changing room. When we left, I could barely breathe.
I have learned an important lesson. And that lesson is: never go shopping with mom. E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