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美国博士医生诬告(一,天上掉下个诉讼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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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因钱而失去平安,这个世界因贪婪而失去人性。钱和贪婪可以杀伤亲情,钱和贪婪可以毁灭家庭。我们家的“家丑”被他人推到了美国社会,上了法庭。原本是我家荣耀的“天使”中国女飞行员阿五,现在变成偷盗遗产,迫害亲生母亲的“魔鬼”。那些制造“家丑”的人藏匿着,却让他人替他们背负“家丑”的沉重黑锅。大家都尊守“家丑不可外扬”规则,替那些作恶的人瞒着。于是社会上的“家丑”便越来越多,因为没有人能从中吸取教训。

圣经上说:一个人就算赢得了全世界,却赔上了自己,又有什么意义呢?人类追求文明进步的道路非常艰辛,每个人,每个家庭,每天都在经历钱和贪婪诱惑的考验。

                                                   一,天上掉下个诉讼状

          在昂他瑞的这个小房子里,我和女儿平平安安地生活了3年。女儿找到工作,比较远,家里平时就我一个人住。和往日一样,下班回家,准备给门前那一小片自留地上的玫瑰浇点水再进屋。车开刚转进车库,就见一辆白色的小车紧跟进来,——”一声逼在我的Camry后停下,里面钻出一个秃顶白人老头,两团银色的卷发挂在光脑壳的两边 厚厚的玻璃眼镜架在鼻梁上,有点爱因斯坦的味道。你是潇潇?

        我纳闷地望着他,心里有点紧张,这陌生的男人为什么跟着我进来?他要干什么?

        我来送法庭文件。老头拿着一堆纸,走上来。

        法庭文件?是那个黑人房客要告我?她违约提前搬家,留下了繁重的工作要清洁,修理,这大热的天,冷气被弄坏了,正在找人来修,她的押金还在我这里……是她? 

        我一看文件:丰子壶?这是阿五新换的男友,据说是个医生。我在两年前见过他,是请家人一起吃饭,他坐陪。两年没有见面了,只听说他离家和阿五同居了,他怎么告我?

    哦,前几天因为阿五盗走遗产和母亲下葬的事,我给丰子壶打过电话,可是他没有接,一句话也没有讲上。凭什么来告我这样的家丑,怎么弄到法庭上去,难道阿五真的不怕丢脸吗?为了“家丑不可外扬”我们替阿五偷盗遗产的罪恶,被着沉重的“家丑黑锅”,一直没有起诉,因为妈妈不想见到我们姐妹在法庭相逢。现在阿五的“地下丈夫”丰陪壶,却把我们的家丑弄到了美国法庭。

         尽管在美国上过好多次法庭,没有输过。但上法庭对我来说是有压力的,因为我的英语不够法庭辩论。望着那厚厚一叠法庭文件,如当头一棒!这也许就是原告人需要的效果,他这第一步是绝对成功的。

     当我转身一看,那爱因斯坦老人和那白色的小车已经无影无踪,只留下那堆厚厚的盖着法庭图章的文件,挡着我进家门。

     天色接近黄昏,隔壁人家的狗一直叫,刚才那个跟车的陌生男人和这堆写满英文的纸让我忧心忡忡。他怎么知道我家地址?他怎么那么清楚我的身高体重,肤色,发色,就我变成尸体,也躲不过他的追逐呀!明天他会不会以其他事由再跟踪我?给我其他伤害?想着想着就害怕起来。还是打个电话给警察吧,确定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我独自站在门口拨了911

          警察很快就到,个个都是高大魁梧,那是防弹衣造就的,充满了威慑力量。这8月的天那么热,四处为保护人民而奔波,实在是很辛苦的职业,他拿起那堆纸,看了一下:这是法庭传票文件,你有官司在身吗?

        我想到难以启齿的家丑:阿五抢走了妈妈全部遗产,和外遇男友丰子壶偷欢,害得妈妈最后没钱请护工,摔倒在老人医院不治而亡,我的心在滴血,是准备找她算帐,还没来得及告她,这官司应该还算没有开始吧:没有啊!”

         “有人告你打电话骚扰。这个20来岁的小伙警察看了诉状,改变了态度“有人诉求禁止令。”他的眼神变得不太友好起来。

       正好姐姐来电:我妹妹是无辜的,她没有骚扰他。就算打电话给他也没错。

       警察辨别是非的能力很简单,还没宣判,被告就是有罪:再打就会进监狱的。

       哇!在这个言论自由的国家里,打电话会有进监狱的危险? 我真的被吓到了!想到那个男人跟踪我造成的恐惧,远远超过“电话骚扰”,真的很无助无奈。

         警察他望着我忧郁的眼神,拍一下我的肩膀安慰着:如果他们再来,你就立刻打电话给我,我会来的!然后慢慢地开车离去。

         天色已经全黑,玫瑰花忘了浇水,我的小鸟儿们在叽叽喳喳待食。我饥肠辘辘地走进家门,无心做事,灯也没开,坐在沙发上捧着那14张纸的法庭文件,心情沉重。妈妈不幸去世的伤痛还没有抚平,却又要面对那陌生的法庭,和一群语言不通的陌生人,我这胆却登场的中国女人,被久经沙场的UCLA华裔男医生控告“骚扰”,这双重打击让人精神即将崩溃。

         丰子壶,一个陌生人的名字,我一生中只见过一次面。那是两年前,在罗兰岗的中餐馆,我请家人和他一起吃饭。这第二次见面竟是在法庭?他怕什么,躲什么?他“爱”我的亲妹妹,却仇恨她亲姐姐?

         两年前,阿五通过一个同学介绍认识了他,只是介绍个漂泊海外的上海老乡,不知道他们怎么就偷偷瞒着妻子,丈夫同居起来。

         我莫名地翻阅着这天上掉下来的诉状,用现有的简单英语努力读懂这一叠文件中的重点。
    二,罪过,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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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潇潇 发表评论于
是。
若梅 发表评论于
非常吸引人的故事,真的是亲身经历的么?写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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