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故知新】毛泽东时代强拆知多少?

[核心提示]1961年刘少奇回家乡调查,跟随刘少奇的蹲点工作组写了一份材料中反映,宁乡县当时有84万人口,有住房70多万间。大跃进中三次拆房高潮后,只剩下 45万间,其中又有31000间被国家、集体无偿占用,社员可以居住的房子只有42万间。拆房不仅是为了建设共产主义新村,还有一个目的是拆下陈砖当肥 料。大搞“积肥运动”,主意打到农民的住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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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办公共食堂的过程是消灭家庭的过程,也是对农民掠夺的过程。农民家庭的灶拆了,锅、盆、碗、盏等炊具和桌椅板 凳被公共食堂征用。粮食集中到食堂,柴草集中到食堂集,家畜、家禽也集中到食堂饲养。连社员挖的野菜也要交给食堂。除了公共食堂以外,家庭的烟囱不再冒 烟。有些地方,农村干部手下留情,没有搞得这么彻底,社员家里还保留简单的锅灶,从食堂打回饭菜以后,再热一下。

在大办公共食堂同时,还大办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办这些公益机构的物资都是从农民家庭里无偿征集的。房子是 农民腾出来的。毛泽东的家乡湖南韶山公社“由于办食堂,集中住,房屋住乱了,变动面占到百分之三十以上。原主不能回原屋,就是住在原屋的人也不能保障自己 的所有权,家家户户不安心。”有些地方把分散的居民点拆除,集中建设“共产主义新村”。房子拆了,“新村”建不起来,只好打散家庭,男女分开居住。这是真 正消灭了家庭。1961年刘少奇回家乡调查,跟随刘少奇的蹲点工作组写了一份材料中反映,宁乡县当时有84万人口,有住房70多万间。大跃进中三次拆房 高潮后,只剩下45万间,其中又有31000间被国家、集体无偿占用,社员可以居住的房子只有42万间。拆房不仅是为了建设共产主义新村,还有一个目的是拆 下陈砖当肥料。大搞“积肥运动”,主意打到农民的住房上。

当时的报纸宣传说,农民交出这些财产是自愿的,实际情况是,在收缴这些财产时,干部、民兵同时出动,挨家搜查, 闹得鸡飞狗跳,有些地方还打人、捆人。即使有些地方农民自己交出来,也是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的被迫行为。当时全国各地已经形成了一种消灭私有制、向共产主 义进军的强大政治声势。

正是办了公共食堂,才使得农民家徒四壁,一贫如洗。被拆了房子的农民连“四壁”也没有。

四川省简阳解放公社解放管区的民主大队,是省委书记李井泉“蹲点”的地方。全大队有383户、1537人,耕地 面积1864亩,共辖八个生产队。一个生产队一个食堂。其中,“万乐食堂”和“万年食堂”是这些食堂中的佼佼者,不仅其规模大,设施好,而且声誉高,远近 驰名。

这两个食堂都是1959年四五月份利用社员原有的老屋改建的。据知情人员讲,建立万年食堂单是油漆房子的柱子、 粉刷墙壁、做门窗等,就花去了一千多元(一个壮劳动力一天的劳动才两角多钱)。万乐食堂花的钱也是一千多元。万乐食堂的餐厅可容七、八百人坐在饭桌边吃 饭:万年食堂的餐厅也可容下五六百人坐在饭桌边吃饭。两个食堂除了有用红绿油漆漆好的大餐厅以外,还有很多闲置的房间,它们都被挂上耀眼名目的牌子:“俱 乐部”、“图书室”、“保管室”、“男来宾室”、“女来宾室”、“缝纫室”,以及“理发室”、“医疗室”、“托儿所”等等。房屋四周的墙壁上,绘上各种各 样的花卉,设有各种各样的栏台,诸如“批评与自我批评台”、“诗歌台”、“社员五好评比台”、“团员评比台”、“毛主席著作学习台”,以及“创作台”、 “来宾诗话、留言台”等等。客厅正中放置一张铺着花毯的长桌,上面摆着花瓶、热水瓶、书刊。客厅前的天池里,修建了一个五角形的花坛,种着美人蕉、凤仙 花、兰草等花卉。大门上壁房顶列竖一排五彩旗竿十余根,中间最高一根是国旗竿,两翼分列的是彩旗竿。如果满插旗帜,从远处望去,煞像一个展览馆或大机关, 绝不会想到它是一个集体食堂。

建这两个食堂所花的钱,都是由社员出的,每家每户4~5元:房子则是采取强迫与“说服”相结合的办法,把原有的 几十家社员逼走后得来的。餐厅内的一百多张方桌、四百多根双人条凳,全是从各户社员家中强行搜来的。为了不让方桌和条凳的主人认出来,就用油漆刷上统一的 颜色,掩下了它们的原来面目。食堂建成后,前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有汉族的、少数民族的,有地方机关的、省级机关的,有学校的、工厂的、农村的,热闹了好 长一段时间。食堂的招待员、炊事员,都穿统一制作的白色工作服,围镶嵌荷叶边的围腰。遇有参观者,他们便显示其最高的“本领”:主食做大米白饭、花卷、包 子、馒头,菜肴则是各式各样的,让参观者尽吃,吃好吃饱。另一方面,广大社员这时连稀汤都喝不饱。

收走了炊具,收走了桌椅,收走了粮食,收了牲畜和家禽,接着就收走自留地。农业集体化以后,土地收归集体所有。 但是,留有很少的土地归社员家庭种植。1955年11月9日通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在第3章第17条明确规定,“为了照顾社员种植蔬菜或 别的园艺作物的需要,应该允许社员有小块的自留地”。自留地每人拥有的数量“至多不超过全村每口人所有土地平均数的5%”。在1956年6月30日公布的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与初级社规定的基本相同。

1958年8月29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规定:“一般说,自留地可能在并社中 变为集体经营”。办了公共食堂以后,家里不做饭,种菜就没有必要:没有牲畜和家禽,也不需要种饲料。要办好食堂,必须建立蔬菜基地,大办养猪场,这就要占 有社员的自留地。中共中央向全国推广的贵州省办食堂的经验中,明确提出“要办好食堂,社员的自留地势必要转交给食堂”。因此,凡是办公共食堂积极的地方, 大都收回了农民的自留地。四川省最早收走了自留地,李井泉对他这一招十分得意。1960年2月14日晚,他召集涪陵、内江、泸州、温江绵阳、南充地委书记 座谈会上说:“去年我们在泸州地区下决心收回自留地是搞对头了,不然今年搞食堂还会要进行激烈的斗争。”

收走了牲畜和家禽,收走了自留地,除了集体生产以外,家庭副业完全被消灭。在大饥荒面前,农民家庭毫无自救能 力,只好坐以待毙了。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1960年11月。11月3日,全国处于大饥荒最严重的时刻,中共中央才明确规定:“应该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 地。凡是已经把自留地全部收回的,应当拨出适当土地分给社员,做为自留地。今后不得将自留地收归公有,也不得任意调换社员的自留地。”这个规定还是坚持自 留地不得超过人均土地的5%。但此时已到冬天,农民得到的自留地不能很快解决饥饿问题。

(选自《墓碑》  第十八章 二、大办食堂使农民家徒四壁)

京华人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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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黑暗以太阳的名义公开掠夺!
eRandom 发表评论于
以革命的名义破坏,以高尚的名义洗劫。
sydneywil 发表评论于
大跃进时候我家围墙的铁栏杆全给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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