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官邸制 何乐而不为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计约十六项60条,其中最易推行并会顺利实现的,似应首推“实行官邸制”------ 天时地利人和,水到渠成。例如:
 
 
  受益面积广------
 
  据报,相关课题组人员认为,住官邸者将限定在4类人群:党和国家领导人中的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及其他政治局常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书记、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以及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市、县(含县级市)两级的书记、市长县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异地交流的领导岗位如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公安厅局长等。而对于不适用官邸制的正部级以上官员,政府将提供公宅。
 
  经查,前几年的数字表明,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设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265个地级市,32个地区,30个自治州,5个盟;808个市辖区,393个县级市,1489个县,116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2个特区,1个林区。全国民族自治的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6个自治县,3个自治旗。总计3,381个行政区划。乘以书记、首长、人大、政协、两院院长,人数逾万,无缝覆盖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悬想,这些封疆大吏、父母官,没有谁会糊涂到掣肘“官邸工程”吧。
 
  惠及人数多------
 
  “红头文件”有一个习惯:话分两次说。许多事情都会有一个附加说明,最关键的两个字是“比照”……执行。官邸一事大概不会例外。意在保证那些直接、间接与操办、落实“官邸工程”有关的单位积极响应。他们是:国务院办公厅、28个部委、1个直属特设机构、18个直属机构、4个办事机构、14个直属事业单位、10个国家局以及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们。别忘了总数也要乘以2或3 哦。
 
  “手心手背都是肉”,还有许许多多“同级”单位和部门呢,如国企、军队、民主党派、驻外机构等形形色色因同级别而应享受同待遇的机构。“官邸工程”会将他们一并囊括,从而有效避免有人消极怠工。
 
  边际效应大------
 
  官邸也者,不是“楼堂馆所”,居还在其次,首先是让他们办公用的。为了充分体现相关建筑的代表性、正常发挥效用,环境得幽雅吧?交通得方便吧?出入者非富即贵,停车场要够大,最好是都在室内;公务繁多,会议室需分大小;来宾不期而至,客厅一个不够;秘书、助手得分头办公,保安、厨师、清洁人等也要一席之地;工作、学习、生活还有配套设施呢,等等等等。官邸之事从无到有,全国各地星罗棋布,一旦开工,怎能不增加地方就业,拉动若干行业的经济云云。
 
  报导说:“方案建议,确立官邸制范围不一定只与官员的行政级别挂钩,主要是从国家的尊严、工作性质、工作需要、有利于廉洁四个原则出发。”可见,一朝正式启动范围只会更大,内容只会更多,品位只会更高哦。
 
  噢,差点忘了,还有“公宅”呢。或建、或买、或租,都得装备、装修啊。这些免费入住的宅邸,不要长期、精细的维护维修呢。按例:立项,从来是“发挥想象、创造机会”的过程;工程,一向是“能工巧匠、神技奇巧”的平台;循此途径“功成名就”的故事不绝于耳、引人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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