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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日记:民主是弱肉强食 不是平等自由
我小时候,父母工作忙,大我五岁的哥哥一边给我们做饭吃,一边给我们讲达尔文的故事,所以啊,我从小就明白 “优者生存,劣者淘汰”的道理。
我来加拿大后,工作了几年,进了法学院,毕业后也没有打算留在加拿大,因为偶然的机会在一家保险法律师楼实习,我当时很幸运,因为这家律师楼在加拿大的声誉非常之高。
实习完了,我无精打采,去美国波士顿芝加哥纽约等地游逛了一圈计划继续深造,美国的朋友建议我留在纽约赚钱,可是因为911和其他不相干的原因,我没有去纽约。迫于生计,我只好做了一个律师,哈哈。
我的客户很分散,本地的白人占1/3, 黑人和印度巴基斯坦人占1/3, 华裔和中国人占1/3.
我的工作范围以诉讼为主,有时候,一连几个月都要忙着上庭打官司,和人类没有接触;打官司和打仗没有啥区别,要么你死,要么我活;而且,我们读的COURSE,悍然包括拿破仑等征服者的战争理论。
一年前的偶然机会,我学会了汉语拼音打字,上中文网写几个博客,所以啊,借此机会,我在此告诉大家,什么是西方的民主:弱者之肉强者食。
换而言之,西方的民主是 "优者生存,劣者淘汰”。信不信由你。
神马“大公无私”,神马“平等自由”,用习近平假大空法学博士的话来说,那都是中国人“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意淫出来的。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