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的人和事(4)我和一个退休厂长的恩怨(二)

自己的经历和自己的纪实性作品,也有社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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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春节前后,老周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拟了和房开商的座谈提纲。

这个提纲主要内容包括:一、房产证问题。二、维修基金问题。三、关于小区可视门禁对讲系统的维护或更换问题。四、小区图纸和相关资料问题。五、前期物管公司存在的问题。

以上五个问题,对小区500多户业主的安居乐业至关重要。如第一个房产证问题,按购房合同,业主应该在交清购房款后一年内拿到房产证。实际上我小区二三期入住的业主拿到钥匙已经三年,房开商仍然没有提供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文件。没有房产证,所居住的房屋就没有产权保证,更无法出售。第二个关于专项住宅维修基金问题,按国家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文件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那么小区广大业主和拥有非住宅物业的房开商所交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否按规定上交主管部门?数额多少?增值情况如何?这关系到房屋和配套设施保质期满以后,广大业主是否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如电梯的维修与更换等。第三个,关于小区可视门禁对讲系统的维护或更换问题。由于房开商在小区安装的这个系统质量太差,造成不少业主进门和开门十分不便,有的住户里的门禁系统更换了几次,仍然是故障不断。第四个,假如小区业委会聘请的物管公司没有物管条例中所开列的小区图纸和一系列相关技术资料,一旦小区的建筑设施、水电、消防、电梯等方面出现问题,物管公司将无法处置和解决。,最后一个问题,物管公司的管理和服务质量,更是与小区广大业主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所以,老周所拟的座谈提纲,基本上抓住了业委会成立以后所面临的一些应该关注的问题。唯一遗漏的一项,是小区有七八十户房屋渗水漏水问题,这个问题也给很多入住的业主带来很大困扰。

总的来看,老周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研究文件和条例,为业委会与房开商的座谈,奠定了基础。这份座谈提纲也使房开商认识到,与他们打交道的业委会的头头,绝非是乌合之众,而是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思考能力的。

房开公司接到座谈提纲以后,派来南苑项目处的刘副总和一个具体办事的潘经理。座谈会开始,我作为主持人提出座谈应该以友好和善意为基础,平等地交流与沟通。开场白之后请刘总表态,刘总是个比较文雅的知识分子,说起话来像个高干领导,态度温和有分寸。接着老周对他拟的提纲一一做了解释和说明,刘总对我们所提的五个问题表态说,回去研究,能及时解决的一定及时解决,并答应按我们的要求,给一个书面答复。整个座谈会开得气氛比较融洽。

不过,在座谈会上我提到一个房开商的反面典型,意在警戒对方。这个反面典型就是和我们小区相邻的江南村肖姓开发商,这位姓肖的开发商对购房业主采取欺骗手段,许了不少愿,结果业主入住以后,发现房开商的不少承诺是欺骗。江南村的业主气愤之下,找了省商报和省电视台的记者来采访,商报连续发了几篇有关江南村的文章,其中一篇大标题是《美丽谎言下的陷阱》;同时省电视台对肖姓的种种恶劣做法,如往带头反映问题的业主刚刚装修好的房间灌水等,也进行了曝光……。肖姓房开商对这些媒体的批评表示无所谓,声称自己有背景(据说他有亲戚在省政府当领导),他甚至说:“黑道白道随你来……” ,“要打官司你们也告不倒我……”由于这位开发商简直是流氓无赖,江南村小区的48户业主联名把肖姓房开商告到区法院,恰如肖姓房开商所说,在区法院告不倒他。这48户业主又上诉到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采取了调和的办法,做了判决。尽管中级法院的判决谈不上公正,但经过这场折腾,肖姓房开商已经身败名裂,失去了社会信誉。谈了这个身边的案例,我说幸运的是我们南苑小区的房开商还是有品牌意识和重视社会声誉的。

然而事实证明,我对南苑小区房开商的赞誉和信任是太天真了。在维修基金问题上,房开商给我们上了十分生动的一课:那就是中国许多房开商是不能信任的。根据老周的测算,我小区500多户,加上房开商非住宅建筑面积,总共应上交维修基金在400500万元之间。我们要求房开公司提供上交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情况。房开公司的第一次回函称:“南苑小区业主所交维修基金按有关规定已经上交政府有关部门”。看了这样笼统的回答,我和老杨不免产生了怀疑——房开商会不会把维修基金挪用?老周听了很肯定地说,绝对不会!这是犯法的事情!

老杨和我没有与他争论,但我和老杨深知在我们这个腐败成风的社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都会发生。事情果然不出所料,当我们走访了维修基金主管部门黄河城建局以后,城建局给我们的书面答复是,房开公司仅仅上交20万维修基金,其余部分已经向房开公司发函催交。这就是说,房开公司不仅自己应该上交的维修基金分文未交,而且还把小区500多户业主上交的维修基金几乎全部挪用。至于165号文件中提到的增值情况,更是无从谈起。

房开商知道我们已经了解到维修基金没有全部上交,房开公司便在给我们的第二次回函中称:“已缴纳部分维修基金到黄河区建设局专户上,余下部分已挪用到物业管理费用中。”看来,房开商的第一次回函是谎言,第二次回函依然是欺骗。因为物业管理费有业主按月上交,还有地下停车场收费,怎么可能将四五百万挪用到小区物业管理当中?就在这时,我们听到一个传闻,就是项目处的老总、购房合同上的委托代理人罗俊浩去澳门赌博输了8000万。看来事情已经非常清楚。

我们把得到的有关维修基金被开发商挪用的信息,按文件规定及时向小区广大业主公告。房开商看到每个单元楼门上都有业委会关于维修基金被挪用的公告,知道再瞒天过海,已经办不到,而且这样一件关系到小区每家每户的资金问题,很有可能引起群体上访事件。假如发生群体事件,将威胁到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的仕途,更对房开商的前途命运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其次,根据165号中央文件第37条规定,挪用专项住宅维修基金的,不仅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房开商在1117日的答复函中对挪用维修基金一事才表示了歉意,并承诺在年底前把业主上交的维修基金全额上交城建局的专用账户。看来,没有业委会的成立和大家坚持不懈的努力,广大业主上交的维修基金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追回。

这里应该指出的是,住宅维修基金问题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20128月份许多报纸上,用醒目大标题登载了这样一篇调查报告,即《千亿住房维修基金成了一笔糊涂账》。报告中披露,在7月中旬全国不少地区连日降雨的情况下,一些受灾城市里的小区楼顶、楼体、电梯等出现漏雨、渗水、积水等问题,而由于维修基金无法及时申请到位,给小区很多业主带来困扰。报告同时指出,对全国17个城市的调查,仅仅这17个城市的维修基金总额已经超过千亿元。而国内多数城市维修基金使用,只占归集总额的1%。另外,这些维修基金管理混乱,房开商少交或不交,随意挪用情况严重,政府主管部门也监管不力,没有做到公开透明。这样一来,小区业主所交数额不菲的血汗钱,安全自然就无法得到保障。

由于房开公司老总林农已经代替南苑项目处的罗总和刘总走到前台,直接干预我们小区的事务,他依仗权势,阻挠我们另行选聘更优秀的物管公司来小区管理服务,并且把一个不能经常到岗、水平更差的年轻人派来小区任物管公司经理;另外,对小区房屋渗漏,可视对讲门禁系统更换,办房产证等问题,一直迟迟不予解决,而且对业委会的座谈对话要求置之不理……所有这些,激起了小区广大业主的愤慨,促使业委会给房开商林农写了一封公开信,在小区内广为张贴。在这封公开信里,我们指出林农作为小区建筑和合同签署的法人代表,他必须对以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负责。最后,公开信指出:

“根据南苑房开商林农等人的所作所为,我们认为,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缺乏道德底线,使本来社会声誉很差的房开商的形象,变得更加糟糕。在世人的印象里,买一件家用电器,一般都能得到很好的售后服务,而买房子,许多房开商却用尽欺骗手段,把业主的钱骗到手,要么不能按期交房,要么房屋质量很差,要么售后不负责任。我们原以为林农、罗俊浩等人要好些,事实证明,他们和社会上不少的房开商一样,都是令人无法信任的商人。胡锦涛说,要建立和谐社会。温家宝说,要让中国人民过有尊严的生活。而林、罗二位房开商却反其道而行之。因此,他们迫使我们丢掉幻想,准备采取上访、上诉、诉诸媒体等手段,以便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对小区到处张贴的公开信,林农知道以后,恼羞成怒,责令物管公司的保安立即撕毁。然而,他林农还无权这样肆无忌惮,业委会在小区张贴给房开商的公开信是合法行为。因此,林农的做法受到小区业委会的强烈抵制。业委会几乎全体出动,责令物管公司立即停止这种违法行为,并向业委会和小区业主公开赔礼道歉。这件事情发生在428日。

看来,业委会代表小区业主在与房开商的较量中,取得一些成绩,但今后在物管公司选聘、维修基金上交、房屋保修等问题上,较量将继续下去。

另外,我还有一个这样的认识,那就是房开商经常责怪政府太腐败,而他们房开商这个群体又如何呢?我认为房开商已经成了中国社会一个搞钱权交易的特殊阶层,这个阶层在进行房屋开发时,为了使政府各主管部门大开绿灯,他们必须用金钱开路,这就会极大地腐蚀了许多政府相关部门的掌权者,使他们变成腐败犯罪分子。所以,不少房开商在全国各地从拆迁到盖起许多高楼大厦的同时,也败坏了社会风气,制造了不少罪恶。这些罪恶,一定会遭清算的。

 

话说回来,老周在业委会的成立过程中,工作一直都是非常积极主动,其他业委会成员如老杨,几乎每次活动都参加,又如在铁路局工作的小颜经常上夜班,只要业委会有活动,小颜下了夜班不吃饭不睡觉,也来参加;还有老张,他主动与大门口的保安配合,亲自解决小区消防通道乱停车的现象……正因为业委会的几个核心成员都积极主动,团结一致,各尽所能,从而形成了业委会的战斗力。如果没有这种战斗力,物管公司领导人的更换,以及房开商及时上交挪用的维修基金,这些都是不可能的。经过努力,业委会有了自己的办公室,有了一些办公经费,添置了办公设备……所有这些,也应该说是业委会所取得的成绩。

但遗憾的是,我和老周的合作出了问题。

首先,老周对业委会出现的一些松散现象有意见。有一次按通知要求,他晚上7点半准时到达开会地点,发现按时到会的仅有一两个人。一气之下,他就下楼回家。将近8点,业委会的成员才陆陆续续到了六七个。大家说,老周生气了,给老周打个电话,看他还来不来?电话打了,他才重新回来开会。

会议开始他说,我们业委会这样松松垮垮,连会议都不能准时开,还谈什么战斗力?如果这样下去,我们还能不能打硬仗?我认为,我们首先应该整顿业委会。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我们必须定一些规则,业委会成员都要遵守。

我说,老周,你的愿望很好,我也希望咱们业委会能够像工厂、机关、部队和学校等单位那样,有组织、有纪律,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可是咱们是个民间组织,是小区一些热心人凑在一起,大家都是义务工,一分钱报酬都没有。另外,在业委会13个成员中,只有4个是退休人员,其余要么在职上班,要么在做生意,还有我这种特殊情况……你想,上班族往往是下班以后现搞饭吃,吃完了已经8点左右。至于做生意的,时间就更难保证……

老周虽然没有反驳我,但心里还是有想法,这个想法就是你老李身为主任,开会时间都不能保证,这业委会怎么搞下去?

不错,我当这个业委会的主任,的确是勉为其难。就是说,我的家庭困难是人所共知:老伴已经偏瘫16年,家里虽然请了钟点工,但服侍照顾老伴的任务仍然由我来承担。在我挑起业委会主任这个担子以后,每次开会前,我必须把老伴安排好,开会时间不能过长。特别是晚上,屋里没有其他人在,她大小便无法自理,曾经发生过大小便在身上这种事,我回家只好给她擦洗,换衣服……在这种情况下,晚上开会我不仅常迟到,而且会议没开完,我就要求提前走。这说明我确实不能从事这一项公益事业。这一点,业委会成立过程中,我就已经向大家说明,这就是为什么当我被推选为主任时就表示:我只能干一年。

我这种情况,许多委员都能理解,也能谅解。但老周慢慢觉得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他几次在会上提出,现在值班也没人值班,开会人也到不齐,业委会像一盘散沙,这样下去非垮台不可!

有一两次,他干脆在会上就明确讲,我就是对你潘老师有意见,你的无为而治耽误了业委会许多大事……

其次是工作方法上意见。老周主张,每次业委会开会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并且要把会议内容打印在书面通知上,以便各委员好做准备。他这个要求是针对我的做法提出来的。因为我召开业委会,常常是提前半天或提前几个小时通知,他对这种做法很有意见。我认为老周这样要求业委会,有点过分。因为我们业委会不是人大常委会,或什么立法委员会之类的组织,只有这些组织才会按老周提出的办法召开会议。即使我在大学任职当中层干部时,每次中层干部开会,也没有如老周所要求的那样做。因此,我在下边讲,我们是土八路,无法像老周那样讲的去办事。老周是个个性比较强的人,不按他的意思办事,自然心里很不爽,甚至有气,有气当然就再也没有合作的动力。

再有就是工作上的分歧。由于业委会改选换届按有关法规,需要召开业主大会,需要进行投票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要超过小区总户数的一半以上……操作起来很费时间,需要投入很多人力和精力。因此,我和老杨到社区走访和请示,社区王部长告诉我们,按法规规定,每届业委会任期不得超过5年。他说,你们业委会刚刚成立1年,刚刚熟悉小区情况就换届,这对业委会工作开展很不利。所以,他建议我们业委会进行调整,即把不再担任业委会委员或主任职务的名额,重新选择一些业主,按法规规定的程序来增补。我们准备按这个意见办,可是老周在会上说,你们这是强奸民意!小区广大业主是不会同意你们这种搞法的。

按说老周是个搞实际工作的人,为什么他却像一个脱离实际的书呆子,总是按条条框框办事?不讲变通?加上他的性格又是那么强势,好像他自己就是真理的化身,是小区广大业主的民意代表。他这种态度,我只是采取不争论和不计较的办法,而业委会里有人受不了了,认为他已经成了开展工作的绊脚石,应该搬掉这个绊脚石。

老周看到大家不支持他的主张,我作为主任也不采纳他的意见。他开始变得不耐烦起来,会也不想参加。我深知,没有老周的配合和合作,我的工作将很难开展。现在老周希望我辞去主任职务,我面临着这样几个选择:一、写个辞职报告,一走了之;二、物色一个合适的人选来取代我;三、干到10月份满一年,业委会进行调整,自己卸任。显然,第一个办法是一种意气用事,不负责任的办法。如果我采取这个办法,等于是拆业委会的台。第二种办法自然是最为可取——我既可以顺利脱身,又不影响业委会的工作,甚至业委会因新主任的上台可能变得更有活力和战斗力。可是,这个合适的人选到哪里去找?

说来事情有点巧,正在我考虑如何应付眼前业委会这个局面时,业委会的老杨告诉我,有一位刚刚退休的老徐,他和他接触几次,老徐表示愿意参加我们业委会的工作。这位老徐每天早晨在楼下打拳锻炼,只见他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身体和精神都很好。和他一聊,知道他是铁路系统的退休干部。从机务段的工人,到车队队长,到车间副主任,总支部书记,到铁路分局食品公司书记和经理,到铁路分局实业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一路走来,步步高。说明他是一个有基层工作经验,而且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干部。如果他进业委会,岂不是一个最佳的主任人选吗?经过几次交谈,老徐还真是愿意进业委会,并且愿意挑起主任这个担子。这真是一个让人感到高兴的好消息!

我把这个好消息在业委会会议上告诉大家,业委会的成员都感到十分高兴。我们很快按法定程序给老徐填了表,在小区张贴了老徐的基本情况表,在广大业主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我写了辞职书,业委会一致选举老徐为主任,然后再公示,告知广大业主,并到城建局交了我的辞职报告、老徐的基本情况表和被选为主任的材料,办了备案手续。

老徐一上台,老周一改往日的消极怠工状态,又变得对业委会的工作热心和积极起来。他在办公室和老徐做了长谈,给我安排了一个副主任职务,并且又开始在电脑上起草各种文件和规章制度,对业委会进行了分工,恢复了业委会的值班制度……看到业委会工作又以一种焕然一新的面貌开始展开,我非常高兴:觉得自己一方面事情做得很顺利,也很成功,业委会的工作没有受到什么影响,老周的积极性又重新调动起来;另一方面,自己又卸下主任这个担子,浑身变得轻松起来。这真是皆大欢喜!

可是我高兴得时间很短,老徐5月下旬上任,干了一个多月,715日他就写了这样一份《辞呈》:

“本人经月余在业委会工作,前思后想,实感自己不适合此项工作,同时也感到自己的工作能力不够。因此,特向各位业委成员提出辞呈,辞去业委会主任及业委成员职务。请理解为感。”

老徐把写好的《辞呈》放在业委会的办公桌上,从此不再进业委会办公室。我亲自找他谈,希望他和业委会成员见个面,向大家说明自己辞职的真实原因,听听大家的想法;另外我还说,你这样做,不是有些对不起大家吗?……老徐只表示愿意和我做朋友,但坚决不再回业委会。

老徐的辞职,对大家简直就是一个意外,更是一个谜。

 

潘文鸣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雨中的春树' 的评论 : 谢谢两位读者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业委会13个人,只有4个是退休人员,晚上开会每次能到七八个就不错。我本人不够条件当主任,有没有坚决推辞,所以挑起主任这个担子,感到压力很大。在中国我们一盘散沙,总是吃亏受气。自己组织起来,又困难重重。请大家接着看下去。
雨中的春树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aborlaw' 的评论 :

对,我也是觉得老周能力不错,提的要求也在理。开会应该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具体开会时间第一次可以大家先商量个合适时间,以后的时间就按这个时间为准。如果有变化再商量。定好了时间除非有意外发生,一定要准时。

要说老周的错吗,就是不太能和其他人员搞好关系而得到其他人的支持。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这事感觉是老周在理呀。 开会当然应该至少提前一天通知, 如果七点半太早,就通知八点。 通知了,就应该准时。临时有事要迟到,一定先打电话通知大家,哪能自己也迟到半小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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