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旅行-比利时和阿姆斯特丹(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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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

(2011-07-02 03:11:19)


6月18-22日

没来之前,我对比利时和荷兰都抱有很好的印象,感觉它们都是安详、自信、有追求的国家,还一直是荷兰的球迷。现在,让我再回去旅游,我肯定不去了,因为这里的人不好。很难举出具体的例子,但你能从当地人的态度上明显地感觉到,那种生怕你看不起他的感觉,必须把脖子梗起来,特别的小国寡民。这里的旅游服务中心,你能听到最多的是“我不知道”,没有抱歉,没有笑容。我们在安特卫普的旅游小店,居然因为不买东西被店主轰出来。翠西气不忿,冲回去跟他狠吵了一架。投诉到市政府,到现在还没回音。

 
说点儿高兴的。比利时以啤酒、巧克力和薯条著称,特别是炸薯条,别看英文叫French Fries,实际是比利时的发明。比利时的啤酒据说有2000多种,必须承认,这里的啤酒非常非常的好喝。巧克力不知是不是这里发明的,非常非常的好吃。在安特卫普吃到最好吃的炸薯条,他们习惯蘸蛋黄酱,而不是番茄酱,别有风味。布鲁塞尔的海鲜一条街也非常有名,饭点儿的时候拥挤不动。一锅白酒烹海红,一瓶冰镇啤酒,很有当年痛吃麻小的豪情。   


历史上比利时是块遭灾的地方,一次大战,二次大战,虽说跟它本国关系不大,可战事都在它的境内,反复蹂躏。再往前推,拿破仑跟全欧洲叫板的时候,也在这里开战,那时比利时还没从荷兰独立出来。拿破仑就是在比利时的滑铁卢(
Waterloo)一仗惨败,被流放到非洲的。站在纪念滑铁卢战役的土山上,一马平川,想象30万人马相互厮杀。

 
布鲁塞尔的皇家美术博物馆有几幅世界级的名画,大卫的《马拉之死》名列其中。如果不去逛博物馆,布鲁塞尔就是一个半天的旅游节目,安特卫普就更加乏善可陈。据说安特卫普还是个与纽约、米兰齐名的时装城市,但是如果你奔着这个来到这里,肯定会失望。

 
从安特卫普坐车到阿姆斯特丹的日子是622日,也是我们应该飞回巴西里约的日子,当初买的是来回票。来了就没打算回去,回程票早撕了。玩儿得洋。一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就能闻到空气里飘散的大麻的味道。大批游客,特别是年轻人涌到阿姆斯特丹是因为这里可以合法吸大麻,还有著名的红灯区。阿姆斯特丹的住宿出乎人意料的贵,好在还能吃到一块两块的食品,要不就活不下去了。









比利时以啤酒、巧克力和薯条著称
















据说已经看不见这种不穿衣服的男孩了,他有400多套衣服,一天一套,一年都穿不完。很多人不知道,布鲁塞尔除了男孩撒尿,还有女孩撒尿。不过,这是个政治产物,源于一个女权主义者的不忿。东施效颦,不承认男女差别才是对女性的最大不尊重。






滑铁卢纪念碑。看解说,心有余悸地写着,如果拿破仑不在滑铁卢被打败,当今欧洲格局不能想象。要我说,一次、二次大战肯定没有了。因为普鲁士德国也是从此崛起,并和法国结下了死仇。









荷兰阿姆斯特丹

6月23-24日

阿姆斯特丹基本没什么地标建筑,运河还值得一看。除了红灯区,阿姆斯特丹能看的还有Rijksmuseum和梵高博物馆。Rijksmuseum里所有展品,特别是绘画的解释很详细,能学到很多东西。如果你对梵高感兴趣,或者好奇为什么梵高如此著名,梵高博物馆可以给你一个答案。要说梵高还算不简单,基本是自学成才,最多旁听过一些专业课程。你要看他循规蹈矩画出来的作品,能看出他上学的痕迹。但是他要按着那条道走下去,永远也不会出名。
 

要我说,成也高更,败也高更。梵高是个很脆弱敏感的人,他在巴黎没混出来之后,来到法国南部。在此,他开始形成自己绘画风格。这时期你都能从他的作品里感觉到他心情的愉快。他在南法定居之后,还雄心勃勃地想召集几个当时志同道合的人成立俱乐部,干一番事业。高更答应来,梵高心花怒放,那些《向日葵》就是为了迎接高更到来而作。在梵高博物馆,我们是看到第二幅《向日葵》,在伦敦英国国立画廊看到第一幅。当时真的觉得大厅里突然一亮,现在更能感受到梵高当时的热情。在黄色的底色上用黄颜色作画,我必须再次承认他是用黄色的爷爷。
 

再说败也高更。高更也是后印象派三杰之一。高更来了,开始两个人一起创作,还做了好多同题命文。可高更也是精神病,两个精神病在一起终于爆发。在一次争吵中,梵高割下了自己的一只耳朵。从此,他开始反复进入精神病院疗养,直至开枪自杀。梵高只活了37岁,一生潦倒,终生靠他的弟弟供养,平生唯一卖出去的作品还是卖给了弟弟。梵高死后半年,他的弟弟也病逝,现在两兄弟埋在一起。
 

离开阿姆斯特丹的时候有种逃离的感觉,赶紧离开这个我们不喜欢的城市。服务不热情,满街游荡着大批无所事事的闲人,酗酒,抽大麻,卖淫,我不是伪君子,但是不适应这种气氛。如果有钱有闲,享受酒精、大麻和女人,那是生活。而反之,要靠这些麻醉自己,那就是失败者,让我看不起。完成了我们在阿姆斯特丹要干的事,赶紧奔赴德国,非常需要一个有秩序,讲究专业的社会。



















新中美 发表评论于
丁丁和埃尔热,童年的一部分呀。小时候的《丁丁历险记》都写着“比。埃尔热”,过了多少年才弄明白这比是比利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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