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洪志的“法轮功”中散布了大量的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的歪理邪说,说什么“现在的科学不算科学,因为用这个科学这条路永远都探测不到这个宇宙的奥妙。”“人类的?科学?技术达不到更高的认识……但是我们修炼的人可以做到,佛才是最高的科学家。”“人类现在的科学,实质上是站在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对宇宙、对人类、对生命的认识都是错误的,所以在修炼界,我们修炼的人根本就不承认现在的科学,认为它是一个错误。”
李洪志的“法轮功”还大肆诋毁政府和法律秩序的作用,说“现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民族问题,国家与国家的问题,民族之间的矛盾,许许多多社会犯罪各方面的原因,哪个政府都头痛,谁也解决不了。”他宣称,只有他能够给人们“上天的梯子”;“我要是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全人类我都能管”;“我要管不了你,谁也管不了你。”为了极力否定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制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增进全体人民共同福利方面的作用,李洪志宣称:“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人都像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就想不出办法了。”
李洪志的“法轮功”把自己与现实社会严重地对立起来,把“法轮大法”和所谓“护法”行为与现实社会的法律秩序对立起来,不允许对李洪志的说教及其危害持不同的看法,谁反对李洪志和“法轮功”,“法轮功”组织就策划非法聚集,煽动和组织围攻,直至组织1万多人包围中央政府所在地中南海,进行非法示威。他们置法律于不顾,妄图钳制舆论,要挟社会,令他人和新闻出版单位不得对其稍有微词,企图造成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谁也惹不得的局面。这充分表明,李洪志的“法轮功”是组织体系严密、带有极强的政治目的、以反社会和反政府作为根本宗旨的非法的反动组织。“法轮大法”则是这一反动组织的最高“行动纲领”。如果不旗帜鲜明地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就将国无宁日。
读《我与李洪志一家在泰国的日子》的启示是多方面的,而最深刻的启示:就是在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必须防范和打击邪教。从这一点上说,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和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维护社会稳定 ,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仅是履行人民政府的庄严职责,既是对人权的保护,又是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正义之举 ,而且符合人民群众根本意愿,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李洪志的“法轮功”还大肆诋毁政府和法律秩序的作用,说“现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民族问题,国家与国家的问题,民族之间的矛盾,许许多多社会犯罪各方面的原因,哪个政府都头痛,谁也解决不了。”他宣称,只有他能够给人们“上天的梯子”;“我要是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全人类我都能管”;“我要管不了你,谁也管不了你。”为了极力否定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制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增进全体人民共同福利方面的作用,李洪志宣称:“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人都像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就想不出办法了。”
李洪志的“法轮功”把自己与现实社会严重地对立起来,把“法轮大法”和所谓“护法”行为与现实社会的法律秩序对立起来,不允许对李洪志的说教及其危害持不同的看法,谁反对李洪志和“法轮功”,“法轮功”组织就策划非法聚集,煽动和组织围攻,直至组织1万多人包围中央政府所在地中南海,进行非法示威。他们置法律于不顾,妄图钳制舆论,要挟社会,令他人和新闻出版单位不得对其稍有微词,企图造成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谁也惹不得的局面。这充分表明,李洪志的“法轮功”是组织体系严密、带有极强的政治目的、以反社会和反政府作为根本宗旨的非法的反动组织。“法轮大法”则是这一反动组织的最高“行动纲领”。如果不旗帜鲜明地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就将国无宁日。
读《我与李洪志一家在泰国的日子》的启示是多方面的,而最深刻的启示:就是在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必须防范和打击邪教。从这一点上说,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和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维护社会稳定 ,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仅是履行人民政府的庄严职责,既是对人权的保护,又是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正义之举 ,而且符合人民群众根本意愿,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