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在“风情”看到嘉班的车展贴,想到自己也爱看车展,也算爱车一族吧。一个佐证就是06年底开始写博时,第一篇是写的父亲母亲,接着没多久就写了车子的故事“宝宝与灰灰”。车在我生活中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宝宝与灰灰》那么,不厚此薄彼,也给大白白记上一笔吧。
大白白是去年我生日那天买的。那天是weekday,车行人少,就去了,不算特意为之。这是刚开回家的留影。
买大白白,又一次证明金牛座的缺点我都有,比如固执、自恋;金牛座的优点我都没有,比如善于理财。
96年我在低迷颓唐中漫无目的走在混乱的纽约北方大道,身边略过一辆Volvo XC90 ,让我心生欢喜,很久没有的感觉。这个片断竟让我惦记到2013年,这不是固执吗?一个代步工具,还要写文立传,这不是自恋吗?明明知道2014年全面改款,却为了一个十几年前的影子买下旧款,连带最高配置,这不是理财的败笔吗?
几周前某周六去洗车,因为周日有聚会,不愿意让大白白蓬头垢面去见人。惊讶地发现洗车店大排长龙,二三十辆车转了三圈排到马路上。明明知道第二天下雨,第三天大雪,为了半日光彩,排半小时队、扔十几块钱,还要忍受马路上飞驰而过的车子鸣笛耻笑(我们影响了交通)。有这么多不可理喻的爱车族,让我不觉孤单。
等待洗车时,想到换车的历程,貌似还挺有意思。
买灰灰完全是从众。没有遵从自己意愿的后果是:我从第一眼就不待见他。就像旧文中所言,灰灰就像一个勤勤恳恳的住家大叔,却在正值盛年时被放到Craigslist上,三钱不当两钱,两小时内易主。现在我在路上看到同款的车,偶尔也还会想起灰大叔。
宝宝完全是个暴脾气的小帅哥。车小马力大,开山路非常爽,却给我带来好几张罚单。后来改称蓝精灵,并在车前抽屉里放了一块玉,好像才顺服一些。变性了,大概。
儿子大学四年,去他学校超过20次,几乎次次租SUV。很多原因:开长途大车舒服安全;去了也能帮孩子们买点大件搬点东西;每次换不同款的车过瘾,等等。结果是宝宝几乎被供着。
饶是这样,也不省心:天窗掉一个小别针就花了$333(这个数字太有趣,以致牢牢记住);到机场 long-term parking,开窗拿了停车票,车窗却再也摇不上去,飞机眼看要起飞,急得我一头大汗......唉,类似的还很多。如果宝宝是个人,我对TA就是贱贱地那种好法吧,恨不得踢自己两脚解气。
开了十年,再换车,想到的是96年那个傍晚的惊鸿一瞥。这,也是缘分吧。
身边的人们都不赞成。他们说:同等车型里,XC90相对小众,何不添些钱买个宝马X5或Mercedes ML350呢?看着多么高大上?实在喜欢“窝窝头”,也应该等几个月买14年的款,整个platform都改朝换代了呢。
我当时想,别人看着高端与否好像与我无甚相关,自己喜欢才重要。也不敢等2014款,因为不知道会不会改成圆头斜眼的流线型。少了墩墩实实的厚重,就找不到当年在车流中那一刹那的欢喜了。
只因为在车流中多看妳一眼,再也没能忘掉妳的容颜……我就是这么可笑,这么矫情,鄙视我吧!哈哈。
于是,没有再次从众,没有考虑性价比。千金难买愿意。
去年秋天,国内的初中同学公差来美。我接上他去山里小转一圈看看秋景,再一起吃个晚饭。他一上车就说:“我直觉你是开越野车的,我知道的!”如果,他不是客套的话,也许,这注定是我的车。
在春天或秋天,什么也不做,开车在山里转两个小时对我也是娱乐。喜欢纽约上州的农村,农地马场都是风景。
这个时候,带上我们家小白白,在她小小的心里,这就是大大的旅行了吧?
谢谢看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