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我,三十年,你能否忘记一个与你朝夕相处的爱人?我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那种情感只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在心中渐渐凝聚。三十年前,我的父母手牵手走进民政局领取了象征着合法结合的结婚证,三十年后,两鬓微霜的两人去那里把结婚证换成了离婚证。消息是表姐告诉我的,当时得知此事,却也能接受,心想着,这么多年,大家都不容易,可能这样做,对彼此也都是解脱吧。
在我父母的年轻时代,也就是上世纪80年代末,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人与一个大学生走到了一起,确实有点像爱情故事中的桥段,美好,浪漫。据他俩说,他们是在一次酒席上认识了彼此,说是一见钟情也不夸张,两人那之后就开始约会了,然后结了婚。他们的婚姻在那个讲究门当户对的年代里备受争议,外婆曾经对我说:"你妈呀,就是只看人品不看出身,她本可以找一个更好的呀!"因为此事我还专门问过父亲,我问他:"你那时候不简单啊,哪儿来的胆子娶了我妈呀?"父亲笑言道:"缘分来了,挡不住啊!"母亲的表达方式比较含蓄些,在父亲生日,她会送礼物,虽然不是贵重的金银财宝,但简单而甜蜜。我读高中之后,两人因为对我的教育的观点上发生分歧经常争论,我是那种敏感的人,有点风吹草动就会胡思乱想,我怕他们为了我产生更大矛盾,于是经常去当两人中间那个和稀泥的。那里想到情况似乎有恶化的趋势,他们不仅在这方面争论,在一些生活琐事上也经常争论不休。但不管怎么样不和,二人都没有走到离婚那一步。
真正离婚的原因我不清楚,说声抱歉,这些年来的四海为家让我和自己真正的家越来越疏远了,虽然有时候也感到遗憾,但有得必有失。既然事业要追求,那么生活上就要学会舍弃一些东西,这点我也明白。我是个不负责任的女儿,始终难以鼓起勇气问二人分开的真正原因。从前的我一直都是一个理想主义的人,渴望有一个爱我的,一心一意对我好的人,就像荷西之于三毛。关于爱情,我并没有太多的经验,我唯一的一次恋爱已分手告终,从那时起我感受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再好的感情也难敌现实。爱情这件事,终究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或者心血来潮,要么不开始,要么就是一辈子的事。我不会为了结婚而去结婚,妥协自己的那些要求而找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那样没必要。我永远相信有情人终成眷属。
无论怎样,我的父母现在已经不再是夫妻关系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强扭的瓜不甜,这是事实。也在这里祝福他们永远幸福,作为女儿,我依然会尽自己的义务,永远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