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问题

文章来源:

作为一个生活在北京的美国富布赖特奖学金(Fulbright)学者,我常常陷入无法翻译的伦理对话。不久前,我们与美国驻华大使馆的官员及中国知识分子共进午餐,结果,我们在红包问题上展现了彻底的文化分歧。

中国人常常送出装有现金的红包,作为祝贺婚礼、小孩出生和春节等场合的礼物。红色被认为代表着好运。中国家庭向即将给他们的家人做手术的医生送红包,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每个人都知道要照此办理,也都按照自己的能力给出红包。我们这群美国人则认为,此举是不道德的贿赂,因为这是在寻求医生偏袒自己。桌上的中国人回答,“当然会让医生偏袒。这就是目的啊。”他们不仅对我们的谴责感到困惑,还迅速反问,我们这些美国人有没有小孩——因为,但凡家长必然会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来保护挚爱的家人。

当一名(尽全力施展“人心外交”的)使馆工作人员建议中国人可以等手术成功后再送红包,而不是事先送,他们惊呆了。当然了,必须得事前送,因为红包会激发医生的积极性。礼金给医生传达的讯息是:一、对我们的孩子特别照顾;二、我们尊重你的医术和受到的教育,并且相应地给了你“面子”;三、我们对孩子很重视,会要求你负责,而且有能力让你负责。并非所有人都有能力通过送红包来影响他们的医生,但这个事实不是拒送红包的理由,因为我们此刻正在努力保护我的孩子。在中国人看来,像抽象的原则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永远不能跟孩子的幸福相提并论。

这种简单的困惑暴露出了两种文化之间显著的伦理差异。许多美国人认为,像红包这样的赞助在本质上是腐败。他们指出,这种现象一开始当然都很简单,但它会扩大至收受贿赂并携巨额财产潜逃的腐败政党成员。另一方面,中国人认为交换红包是有礼貌的行为,是增进社会关系的重要方式,与贿赂无关。他们也谴责贿赂太自私。大部分西方人无法理解中国人的实用主义道德标准,认为任何优待制度都是不道德的,因为它未能平等地尊重每一个公民。

由于美国出产的唯一一门正式的哲学有着同样的名字——实用主义(pragmatism),这就让这种分歧愈发显得突出。实用主义的核心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小群思想家的理念,这些思想家包括约翰·杜威(John Dewey)、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和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Charles Sanders Pierce)(詹姆斯认为,皮尔斯是实用主义哲学的奠基人)。美式实用主义对学术界和思想界的影响都很重大,但却都不长远。随着分析哲学在美国大学体系中站稳了脚跟,实用主义的影响就褪去了。但在后冷战时代,以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为首的哲学家重拾实用主义后,使它又得到了振兴和修正。

在1906年的一次题为“实用主义意味着什么”的演讲中,詹姆斯说,实用主义方法寻求“通过追踪各自的实际后果来解读每一个观念”。我想说,现在那种方法看上去更具有中国特色,而非美国特色。

大部分美国人都熟悉中国在涉及外交政策时的实用主义。中国对与其他国家进行道德辩论不感兴趣,它采取的立场是,自己的政策“只是公事公办”,以同样的方式与圣人和暴君进行贸易。至少在公开场合,美国看不起这种看上去缺乏原则的做法,但在我看来,我们未能了解中国文化中更深层次的实用主义道德观。

如今,中国知识分子对实用主义的欢迎似乎胜过美国人。在中国,对杜威哲学思想的热情尤其在迅速高涨起来,相比之下美国对它的热情已经枯萎了。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我所在学院的院长孙有中教授解释说,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正在广泛地重新翻译杜威的大量著作,这些作品包括杜威1919年到1921年在中国居住期间的许多演讲。最近,在北京和上海还召开了一些以杜威的哲学思想为主题的会议,我所有的本科学生都知道他的名字,但在国内,我在芝加哥的大部分本科学生却不知道。如果这样的证据最多是道听途说,那么一些统计数据表明,对美式实用主义的兴趣正在自己的土壤上消失:让学生有机会专门研究本土哲学的研究生项目,在授予学位的哲学院系中仅占10%左右。

杜威的哲学思想,以及在他之前的威廉·詹姆斯的哲学思想,首要主题是试验性的生活方式——这是一种在行为领域测试各种见解的做法——应该在涵盖了宗教、政治、道德、艺术,当然还有科学的所有领域,成为指引我们行动的原则。杜威反对僵化的意识形态,反对绝对主义和本质论。我们当中有太多人对自己的意见过于自信了,而且倾向于把它们视为确信无疑的精辟之见,认为自己的见解比别人的见解、比别的文化和别的时代的见解要更出色。实用主义者指出,即便我们自信确认无疑,真理依然会出偏差,我们不能完全肯定,何时获知了真理。在《信仰的意志》(Will to Believe)一文中,威廉·詹姆斯说,“相信真理存在,且相信我们的理智能够找到它,这种信念存在两种方式。绝对论者在这个问题上宣称,我们不仅能够认识真理,而且能够 ‘知道何时’ 认识了真理;而经验论者则认为,尽管我们可以获得真理,但我们不能准确无误地知道何时认识了真理。‘认识’ 是一回事,肯定地知道 ‘我们认识’ 则是另一回事。一个人可以坚持第一种认识,而不相信第二种。”

和其他事情一样,我们必须把我们的伦理主张当做假设来对待,在社会领域对其进行检验。道德不会像永恒的真理一样从天而降。我们在社交互动领域检验那些好的观念,证实那些对我们有利的(比如分享),去除那些不利于我们的(比如奴役)。杜威在《达尔文对哲学的影响》(The Influence of Darwin on Philosophy)一文中表示,道德关乎如何“提升我们的教育、改善我们的举止、推进我们的政治”这样的必要问题,而非乌托邦式的理想主义。深受达尔文影响的实用主义认为,即便是道德准则,也是针对现代人社会生活的一种不断进化的适应性反应。

时下,杜威和实用主义在中国的复兴,强调了世俗伦理的维度,是在提醒日渐壮大的富有阶层不要忘记共同利益。几千年来,中国人一直都是无神论者,并且实用主义与非常世俗化的儒家伦理极其契合。前不久,我让北京的学生向我解释中国的实用主义,我以为他们会引用邓小平那句不屑拘泥于经济意识形态的名言:“不管白猫黑猫,会捉老鼠就是好猫。”但他们一直追溯到孔子,并提醒我当孔子被问及我们应该怎样侍奉鬼神时,孔子答道,我们首先应该弄明白怎么和人打交道。只有解决了现时的问题后,我们才该去担忧超自然领域的事情。

现在,我们有机会从实用主义角度考虑中美伦理差异,并且看到为什么说我们能够很好地重振自己的民族哲学。之前有关孝心和红包的例子揭示了中国伦理的实用主义本质,但它并非只是出于权宜或方便(尽孝这种事可没什么方便可言)。增进社会关系不是自私,而是互惠。美国人认为它是“贿赂”而对其不予理会,但它却让人们形成有益于其所在群体及其成员的互惠关系。只有当这种增进社会关系的行为未得到回报或过度了时,它才会成为一个问题。它的对错取决于程度,并非本质上就是错误的,或绝对是错误的。

相比之下,美国伦理(以及外交政策)在权衡轻重时依然太过认真,甚至在对民主传统的坚持上,也带有一种教条主义的热情。正如已多次被指出的那样,认为上帝站在自己这一边的人几乎无所不能。当然,不久前我们看到,无神论者也会同样教条,毛泽东时代的中国自己也证明了这一点。但现在的中国已大不一样,它更支持一种实用主义的认知,即教条主义(不管是有宗教信仰的人还是无神论者)才是更大的问题。

基于这一见解,我们自己的实用主义传统应该带给我们亟需的谦逊。

作者史蒂芬·T·阿斯马(Stephen T. Asma)是芝加哥哥伦比亚学院(Columbia College Chicago)的哲学教授,最近著有《反对公平》一书。  翻译:陈亦亭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