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相对之前的条约,主要变化是允许外国军舰进入长江,允许外国人进入内地,增开通商口岸,允许外国人进入北京设立使馆。综观两次鸦片战争所签各个条约,内容其实并无什么不平等之处,大开国门本就是与时俱进,赔款属于国际惯例,至于理论上比较出格的军舰入江、割让香港、领事裁判权、协定关税这四条,军舰入江只能怪清廷无能,长年内战,无力保护外侨,那就只好让人家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割让香港则是因林则徐两次给所有英国商人断水断粮,说到底还是安全问题;领事裁判权盖因中国文明程度太低,法律极其野蛮,外人不能接受;至于协定关税,就只能责怪那些敲诈勒索外商的贪官了。
当然了,方式是极其不平等的,法律上仍称其为“不平等条约”。但这样的不平等也是中国自己招来的,若是中国能早点放下身段,先摆出一点平等的姿态,本来也不会无端遭此命运,除了俄罗斯与日本确实野蛮以外,英法美大体上都是讲道理的,而中国若能早日和洋人平等互待,学习对方的先进技术,日后更不可能任俄罗斯与弹丸之地的日本宰割。薛福成这些第一批出使西方的人,目睹中西方的巨大差距,传统观念逐渐崩塌,敏锐的指出:西方人对中国人以诚相待时,中国人想的从来是怎么再多捞点小便宜,而当西方人转用武力威胁时,中国人马上就妥协退让。事实上,清朝的历史就是这么个循环:因自己的自大和愚蠢惹怒洋人——被揍——签条约——清廷不肯执行——再次惹怒洋人,从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一直持续到1900年庚子之战,上国的威仪终于被揍得荡然无存。这段期间内,中国在某些方面得到了长足的提高,而唯一失去的,大概就是虚浮的皇家尊严和那不能为人民所分享的所谓“主权”了。
现在故事还没发展到1900年,所以皇家的尊严还是暂时不能丢的。根据《天津条约》,签定之后,外国使节应进京换约了,这是所有的残酷现实里最让咸丰慌张的——外国人要进京面圣了,而且不会三跪九叩!这是对遗续千年的那点帝皇威望和“万国来朝”之类梦呓的最致命的一击,也是咸丰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咸丰恐慌到了什么程度呢?他甚至想以鸦片合法、取消一切关税、再多赔几百万两白银为筹码,阻挡洋人进京面圣,后来又想在上海换约、在海上换约,千方百计阻挠,足见皇帝心中的价值取向——一切现实的国家利益,都可以对其皇者之尊让步——只可惜战败者在谈判桌上是没有发言权的。此时咸丰亲自主持外务,但水平实在不比叶名琛高竿多少,他所能使的那点计谋,无非就是“先派乡勇与夷交战,朝廷再出面调解”之类老掉牙的帝王权术,满脑子柔远羁縻之类安抚藩属国用的老套路,殊料洋人根本就不吃咸丰的智库里所保存的任何一套方案。这种完全超越自身理解范畴的危机,再加上他那阻止洋人入京的莫名其妙的坚持,此时的咸丰可以说是大脑短路,行事作风已完全不可理喻,咸丰帝本人成了继林则徐、叶名琛之后的第三个二百五,而且他的二百五行为直接导致了“万园之园”圆明园的被焚。
《天津条约》上虽然有咸丰亲笔签名,但清廷朝野上下,竟把该条约当成一纸空文,仅作“缓兵之计”,负责签字的桂良上奏说:“此时英、法两国和约,万不可作为真凭实据,不过假此数纸,暂且退却海口兵船。将来倘欲背盟弃好,只须将奴才等治以办理不善之罪,即可作为废纸。”咸丰觉得此计甚妙,只待时机一到便可执行,这样舍桂良一人,便可阻止洋人设公使驻京。可洋人又哪会理会这种丢车保帅的伎俩,这分明是想再讨一顿打。洋人坚持进京换约,咸丰又规定人数不得超过十人、不得坐轿、不得列阵仪仗、换约后立即离京。但老外们早看透清廷那点心思,这次来就是想教育教育朝廷“你们在世界上到底排老几”,得到的指示是拒绝一切贬低使节身份的接见仪式,为了保证这一点,必须有海军随行护航,因此对咸丰的要求一概拒绝。咸丰决计不能让别人看到自己和洋人“平等相待”,折损了威严,于是指示清廷唯一的一员悍将僧格林沁:若洋人不肯按照藩属国朝贡的仪式入京,可以“悄悄击之,只说是乡勇,不是官兵”,并且堵塞航道,让洋人走北塘绕一个大圈进京,若洋人不从,则可“师出有名”。
天知道这时咸丰的大脑里到底在想什么。英国人把船开到大沽口,发现航道受阻,想上岸又被民团阻挡,中方解释说:此地没有政府官员,也没有军队,只有这些自发组织的爱国民兵团。僧格林沁晓谕公使改道,当时英法坚决不从,要求清理航道,美国则答应绕道而行(因为中美条约之间根本就没有换约的协定,其实本来是不能换约的,但就像前几年修约事件一样,清廷无人懂法,没人看出这点,所以美国公使不敢得了便宜又卖乖,马上见好就收),于是美国公使又被“民团”允许登陆,接着被几个乞丐用骡车拉到北京,又遭软禁数日,而且约还没换成,皇帝没见着,后来又被拉回北塘,终于换了约。此事被西方各国视为“奇耻大辱”,这就完全属于中国自己背信弃义,皮痛找打了。而英法两国在大沽口干耗数日,连个政府官员都见不着,只有一堆“民团”,其实这种破绽百出的伎俩哪里瞒得了外国公使,而清朝政府甚至全体大清子民,长期以来却沉迷于自己的这些“小聪明”里,结果给列强们留下了一个印象:愚蠢、自作聪明、毫无荣誉感。
后来英法决定人力清通航道,直驱北京。这帮人正干得热火朝天呢,大沽炮台却是连半个清兵或民团都没有——表面看来是如此,其实人家僧格林沁正埋伏着,准备按咸丰指示,给这些不肯改道的洋夷们“名正言顺一击”呢。后来一些英国将领承认:他们知道清军埋伏在那里,但根本没把对方放在眼里。这回他们可是大错特错,僧格林沁可说是继林则徐之后第二个正儿八经能办事的大员,在腐朽的清廷里可算是珍兽,此人调教出的军队绝不可与英法之前遭遇的腐败军们同日而语。结果大沽口之战,英法大败,捷报传回京城,朝廷里已是一片欢乐的海洋,而英法两国暴怒不已,南下调兵遣将,此举又被朝廷看作对方认输投降的信号,于是觉着自己的军事实力好象瞬间上了好几个台阶,这下事态总算是“正常发展”了。咸丰觉得这时差不多该“恩威并用、柔远羁縻”了,于是和僧格林沁玩起了红白脸的把戏,又摆起了天朝上国的谱来,宣布中英和中法《天津条约》作废,不过念在洋夷恭顺,若肯“自悔求和”,可按中美《天津条约》另立新约,换约在上海进行。
英法当然不会“自悔求和”,第二次卷土重来时,清军手里那点烧火棍又不够看了。等到发现事态不妙时,咸丰又慌了(一个人不知是如何完成如此大起大落的心理转换而又屡教不改的),于是又耍起了小聪明,派人每天给英法发去照会,内容都差不多:你们怎么来打我们呢?这是误会一场啊!快来北京换约吧,我们等着你们呢。意思就是我们大家就当大沽口之战从来没发生过,坐下来好好谈吧。说实话,咸丰自觉这封信“暗藏巧机”,相信聪明人一定“一悟就懂”,英法却偏偏不是他这等“聪明人”,觉得这些照会简直是莫名其妙。英法还是自打自的,等到大沽炮台完全沦陷后,清朝终于改口了:别打了!我们投降……
这次来当然就不是天津条约那么简单了,大沽口之战的帐也要好好算一算。后来英国派出巴夏礼和威妥玛谈判,本来所有条件都谈好了,结果咸丰一看:妈呀,又要进京,还要带一千卫兵!这还得了,咸丰这回是彻底犯甩了,他想起古训: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于是指示僧格林沁俘虏英国使团一行39人,准备以此为人质,与英法谈判。袭击使团,国际法之大忌,世界震动,打,打死他丫的!联军一直挺到了北京城外。大清也震动了,这种情况是闻所未闻啊,咸丰仿佛都能感觉到自己的龙椅在震动,但死到临头了,居然还在嘴硬,后来跟英法谈判,一句话:什么都可以谈,使节进京的问题绝对不能谈!
不能谈就继续打。此时法国得到情报,皇帝在圆明园休假,于是派兵前往,大溃清军,但是皇帝不在,结果扑了个空。法国人一入圆明园,虎躯一震,妈呀!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多宝贝!这真的是在中国吗?法国人二话不说,马上动手洗劫,可惜人手有限,没能洗完。周边淳朴的大清子民闻讯而至,终于将圆明园洗劫一空,顺便放了把火——请注意,圆明园的第一把火是中国人放的,只不过手法太不专业,杀伤力有限,至于第二把火还得过会儿再说。仗都打成这样了,连皇帝的别墅都给打残了,咸丰只得放下自己那点可怜的坚持,终于答应了外国公使的一切要求,包括入京面圣。
不过外国公使最后还是没能见到咸丰,因为咸丰一口气咽不下去,挂了。看来看去,第二次鸦片战争打响,除了有叶名琛的自负以外,事情发展到这种程度,咸丰皇帝也是“功不可没”。不过对咸丰来说,这种坚持也算是有道理的,因为自古以来,还没说是哪个藩属国的使节见了皇帝可以说是不用三跪九叩的,这礼数要是坏在了咸丰这一代手上,那可是前所未有、闻所未闻的千古之耻、万世骂名啊,无论如何他也要保住这点面子,以至后来咸丰郁郁而终,给人的感觉便如“殉道者”一般。而对诸列强来说,他们是无法理解咸丰这种心态的,对他们来说,两国交往,就该平等相待,清国虽然战败,之后派官员出使国外时,外国也是以礼相待,偏偏中国的皇帝把他们当成藩属国,其最重要的标志就是逼使节向皇帝下跪。这跪礼之争从乾隆时期开始算起,已持续大半个世纪,到咸丰这代总算是划上了记号。
更令人震惊的事发生了。英法要求中方释放使团,于是巴夏礼等一行39人,不对,是19人,被放出来了。这19人的状态用三个字形容叫“半条命”,剩下20个干脆被大卸八块。这简直是莫名其妙,中方本想拿使团做谈判筹码,结果还没谈完就先行撕票了,说到这里,我已经不知该怎么解释清政府的行为了。总之,友邦莫名惊诧,英法一商量,这口恶气忍不下去,不给个迎头痛击是不行了,一定要在皇帝头上撒泡尿。后来两国产生了分歧,英国说要烧圆明园,法国说烧那有球意思,不过是个皇帝的度假村,要烧就烧皇宫。双方争执半天,最后英国说服了法国,于是大队人马杀进圆明园,这回是专业纵火队,圆明园基本所剩无几。
这里要顺带一提的是中国对国际法的理解。咸丰死后恭亲王主持外务,反正联军打到皇城根下,说什么也得服了,不过恭亲王发现一点:洋人和过去那些藩属国很不一样,签完条约之后居然能照之执行,说撤军就撤军绝不拖延,也不多讨小便宜。而这些人又处处以所谓“国际法”攻击大清,大清自该以对方最重视的“国际法”回击。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中期,中国人终于接触到了中文版的《万国公法》,这距离林则徐上次询问伯驾有关“领事裁判权”的内容已经过了二十多年了。但是清廷学习了国际法后,只想以此对付洋人,从来没想过要自己遵守,这种务虚的态度使得清政府不可能有太高明的法学造诣,在谈判桌上依旧惨亏给对手,无论胜仗败仗,一旦签起条约,永远都是中国吃亏。再加上后来西太后独揽大权,签约之事总被个别人的意见所左右,虽然民间有人指出“外国这不合法那不合法”,中国完全不必退让,但腐朽的清廷却毫不理睬,而民间又不能怪罪皇上,只能怪罪外国,使中国人逐渐产生一种观点:国际法是强国用来欺负弱国的工具。这种理解一直流传至今。
圆明园第二次被烧已经是四十年左右后的事情了,这回纵火的是八国联军。关于拳乱,中国史学界的有识之士早就要求拨乱反正,没办法,义和团做的实在是太过分了。但也有人为义和团辩护,说是“外国侵略在先,义和团排外在后”,这种说法不值一哂。且不说“侵略”有一大半是中国自找,义和团所谓的“排外”行动,几乎不杀外国人,专杀中国人,毁坏洋货亦是对私人和公共财产的严重践踏,从仇视洋人发展到仇视洋纸、火柴甚至铁路、电线杆,严重阻碍国家建设和科技进步,及至后来扬言要攻击外国使馆,等真招来洋人后又不战而败,除了打着民族主义的旗号不断招致灾难,于国于民无半点利处,哪有半点“排外”的样子?这样的愚昧暴民、乌合之众,居然被中国的教科书奉为民族英雄,我又时常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只能理解为:教科书的编者和义和团其实是一丘之貉。
人常说“落后就要挨打”,中国人却始终将“落后”理解为拳头的力量,其实文明的落后、观念的落后,才是中国挨打最根本的原因。一方面愚昧闭塞、弱小落后,一方面却又自作聪明、自以为是,这两点结合,使的中国对外来文明、外来人士都充满排斥感,以至“全民弱智”。反观中国的邻国日本,在国门被炮火打开之后,立即打出“文明开化”的旗号,知耻后勇,励精图治,使两国的命运在未来发生根本性的差异。到今天,中国除了经济与科学技术有所进步,愚昧闭塞、弱小落后、自作聪明、自以为是这几点,相对清朝而言几乎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对现代文明规则毫无尊重接纳之意,对外国仍视其为亡我之心不死,对本国的理解也不过停留在“风水轮流转,咸鱼也翻身”的水准,事实上,从清朝的故事里,我们还是可以看出大量现今现实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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