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道 vs 上帝
自然环境对于处于原始状态的人类来说是相当严酷的,人类想要生存、延续和发展,就必须要掌握它的规律,如此才能顺应自然法则,通过调整自身的行为,做到趋利避害。人类通过制造工具,利用火,获得了相对于其他物种的竞争优势;通过群居,进而形成部落、群落以及社会。社会的形成使得人需要面对更复杂的关系,处理更复杂的事物。不论是个体的人,还是作为整体的人类,想要生存、延续和发展,同样需要趋利避害,这同样是要遵循自然法则。
在环境的逼迫下,人的智能在不断发展,中华文明发源于黄河流域,不是因为那里自然条件好,正好相反,是因为那里的生存条件严酷。
对于自然法则的冷酷,东西方的祖先们的认识是相同的,但他们归纳的方法是不相同的。而这种归纳方法的不同,导致了基本的思维模式的不同,进而衍生出文化、思想、世界观、价值观等一系列的不同,决定了东西方文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明。
以一神教为代表的西方文明,对于大自然的超出人类掌控之外的强大力量,是以神的行为来归纳的。在《旧约》圣经故事中,上帝耶和华是一个脾气古怪的老头,说过的话就是命令,谁都不能违抗,谁敢违抗就惩罚谁,给他(她)带来痛苦,而且还私心颇重。例如在通天塔那一段,仅仅因为如果人类相亲相爱,团结一心,便什么事都能够做成,就要施展手段,变乱人类的语言,使人类相互伤害。如此看来,西方文明的先驱者其实也是怀有崇高的理想的,他们一方面想告诉世人,“只要人类相亲相爱,团结一心,便什么事都能够做成”,另一方面,他们对于人类无法相互沟通、无法相互信任以及相互伤害的现状感到无奈。而所谓的上帝,就是对于给人类带来痛苦的灾难,给出拟人化的描述,用以表现其不可预测性。
天主教和基督教等一神教源于犹太教,圣经《旧约》被认为是犹太人的历史。犹太人生活在条件艰苦的中亚、北非的沙漠地区,与中华文明一样,艰苦的条件锻炼了犹太人的智力,其文明的种子最终在欧洲的沃土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起来。客观地讲,犹太文明之所以能够生存和发展,并非他们自己以为的那样,上帝有多么的眷顾,而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如果他们不是如此的幸运,如果上帝没有眷顾他们,他们早就灭绝了,没有人可以存留下来去描绘他们对上帝的认识,感谢另一个神眷顾的就会是另一个民族的另一帮人,这道理和人择宇宙学原理一样简单。当然在与人的争斗中能够生存下来,光靠运气是不行的,人的智力和努力是绝对必要的条件。
华夏文明中也有过一段时间,人类对于无法预测的灾难以鬼神来描述,这段时间有多长,我们无法考证了。中国的上古神话传说,内容极其丰富并且系统完整。有时笔者甚至怀疑,那是否是真实发生了的历史事件。不论中国历史上那些有关神的传说有多么丰富,仪式有多么虔诚,我们的祖先中毕竟出了个老子。
以老子思想为代表的东方哲学,对于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自然与社会的规律,是以天道来描述的,也就是充分尊重其客观性。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也是在强调这种严酷只是一种自然的法则。回望历史,如同犹太人一般,“神的眷顾”是不难被发现,而老子坚持以观天道的视角“恒有欲也”与“恒无欲也”来区分,虽然似乎“冥冥中自有天意”,但那绝不是有一个怪老头在呼风唤雨。这是对于隐藏在直观表象下的自然的本质的认真探索,也就是给“宇宙是怎样的”这个问题一个认真的回答。相较于西方开启的科学和哲学研究,中华文明要早了千年以上。
在东方哲学的熏陶下,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是一种自然的逻辑。自然逻辑与现代人的科学信仰比较接近,强调顺应自然法则,属于唯物的逻辑,但很多时候自然逻辑并不能像现代的科学研究方法那样给出十分精确的预言,我们相信,那只是由于我们存在的这个宇宙其复杂程度仍然超出人的认知能力。回望历史,人们会感受到自己能够存在的偶然和幸运,同样,冥冥中的天意,用人择原理来解释也并不神秘,如果没有那些偶然和幸运,也就没有我,而感叹另外的幸运和偶然的就会是另外的人。
老子能够写出《道德经》,这是一件十分偶然的事件,它对于中华文明的影响却是举足轻重的,以蝴蝶效应来形容绝不为过。我们无法想象,如果没有老子,或者老子没有机会写出《道德经》,他只是带着他的认识就那么隐居走掉了,中华文明会是个什么样子。但历史没有如果,我们除了感叹还需认识到责任,这或许也可以解释为另一种“冥冥中自有天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