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英语,改变了我的人生

我今写博存记忆,自娱娱人两相宜。白屏黑字叙旧事,跨越时空结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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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期待着远走高飞却苦于无门,医院宣布将在93年初办个全脱产英语强化培训班,而且将请英国海外自愿服务组织(Volunteer Services Overseas) 派来的外教执教。

闻听这天大的喜讯,我本能地感到这正是我期盼已久的千载难逢的机会,我一定要抓住它,不能让它擦肩而过。我于是敲响住我家楼上的院长家的门,向院长请求。后来院方的方案出台了,以科室为单位,每个科室可以选派一位医生或护士。我所在的心理咨询科也可以选派人,我提出申请,医生顺水推舟,我如愿以偿。

第一天上课,迎来了来自英国的年轻老师。他自我介绍叫加里斯-罗伯茨, 来自曼彻斯特。他24岁,竟然只比我大五天。加里斯个子中等偏高,长得不算十足的英俊,却很清爽。不经意中透着种与生俱来的绅士风度。笑起来很真诚,很爽朗。说一口好听的干脆的英式英语。那天他穿着件绿色的毛料西装,打着领带,显得很正式。尽管那天没下雨,他却按英国人的习惯带了把长柄雨伞。

他完全用英语授课。第一件事是为每个人起英文名。加里斯在黑板上写下一个个英文名,让我们这二十几个学生轮流挑选。有男生选霍华德,道森,斯第文等,女生选露西,葛雷斯,海伦等。轮到我时,我说我已经有英文名了,是Shirley, 在大学里自费上英语口语课时老师给起的,美国童星秀兰-邓波儿就是叫这个名字,与我中文名发音相近。后来查阅英文姓名释义的书发现Shirley这个名字源自英国,原意是乡野的青草地。

取完名老师让我们排队做传接球的游戏。以后我们常在做游戏中学习口语。老师的教课方法与我们以前在英语课上所经历的完全不一样。并不注重讲解语法。他给我们很多机会去说,如果我们说错了,他从不批评,只是把正确的说法平静地重复一遍。我们这二十几个学生的基础差异很大,我在班上基础可能是最好的,尽管如此,多年中国式英语教学教的是哑巴英语,我刚开始的时候也只能说些“How are you?"之类的简单会话。但是我很大胆,总是积极举手抢着发言,说错了也不怕。

加里斯在教英语的同时向我们传播了英国的历史文化。我们知道了伦敦的地铁叫“tube"而不是“subway", 英国的快餐是“fish and chips", 什么是伦敦的“cockney accent"(伦敦市中心某些市民的一种难懂的口音), 一些经典的玩笑,伦敦西区和东区的区别......

还有,作为曼彻斯特人,加里斯少不了把英国足球联赛介绍给我们。那时英超联赛刚刚诞生不久,后来的弗爵爷开始带领曼彻斯特联队重返辉煌成就二十余年霸业。他在班上办起了模拟足球博彩。让我们在周一猜联赛各队的战绩,周五公布结果。猜的最准的人得Jack Pot, 中大奖,奖品为英国邮票、硬币等。因为他我们班大多数人都成了曼联对的球迷,我也是其中之一。从加里斯身上,我第一次领略了真正的英式幽默,那种自嘲式的暗幽默,有时要转个弯才能领会。

加里斯每天上午为我们上三小时口语科课。晚上是属于他自己的时间,但是他经常邀请我们几个想进一步练口语的学生到他住的一居室寓所来聊天。在放松随意的气氛中,他把英国的啤酒文化介绍给我们(我知道了啤酒远来有lager和bitter之分)。还有音乐,披头士,英国人永远的骄傲。加里斯还喜欢西蒙和加方格尔的音乐,这也成了我最爱的音乐之一。他姐姐来访带来了那年曼联队夺冠的射门集锦,我第一次看到19岁的新星吉格斯满场飞奔,如行云流水,深度球盲的我一下子喜欢上了他,成了他的忠粉。(后来给然儿起名Ryan就是从他的名。)

我那时学得非常用心。下午中国老师上课还是老一套,我不爱听,便逃课在家自学。阅读各种我能找到的阅读材料,朗读,听美国之音,写作(加里斯为我修改)。我是如此投入,以至于有段时间我听到周围人说话都觉得他们在说英语。晚间做梦甚至也说英语。

我还去师大的英语角练习口语,与那里的几个美国传教士外教成了朋友。还认识了一位来短暂留学学汉语的信奉巴哈伊信仰的伊朗美国人凯凡,通过凯凡我又结识了在合肥任教的伊朗裔英国姑娘娜孜,拜访娜孜时我便住在她在的专家楼寓所,对门是对英国夫妇,楼下是个英俊的德国小伙。我与他们都有交流。我近距离地接触了来自西方的这些外国人,对我学习英语和如何与西方人平等交往起了莫大帮助。

一年下来我能够在英语角吸引一群人围着我,听我滔滔不绝地说英语。此外,我也啃下了省卫生厅发的护士海外劳务输出考试纲要,掌握了很多晦涩的医学专业词汇。

这一年是我一生中度过的最快乐最充实的一年,而且改变了我的一生。我掌握了英语这个国际化沟通工具,从此为我打开了通往世界之门。可以和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交流,这是一种莫大的自由。掌握了飞行技能的雏鸟振翅欲飞。

qiqispore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zl9876' 的评论 : 晓岚的好学精神无人能比。

梅子:在晓岚的宝地幸会。我正计划着去新西兰旅游十天,可否介绍一二? 谢谢。
高晓岚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zl9876' 的评论 : 谢谢你阅读我的博客并留言!你在新西兰?好地方,我还没能来过。因时差关系,刚看到你的留言,恕迟复。
mzl9876 发表评论于
回想孩儿时很不懂事,72年,尼克松访华后,家父让我学英语,我竟口中瞎冒出什么胡言乱语来,“文革批你卖洋腔放洋屁,我这辈子都不想和你一样放洋屁”,曾遭父亲怒打。

lonelytwins 发表评论于
回头看去来美国这一步你走的相当正确,你的个性太适合出国远走他乡了.
幸福剧团 发表评论于
令我想起最早的英国英语的唱片和磁带来。
知识改变命运哈。
顶老乡。
高晓岚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菏庄' 的评论 : 慢慢来,时间可以治疗一切创伤。我给你发了悄悄话,请查收.
菏庄 发表评论于
晓岚,我还没有你的勇气去面对不同的人和观点声音,所以没有博客。毕竟小时候受的伤害让自己在周围建起了很宽很长的隔离带。这条隔离带让我有暂时的安全感和喘息的时间,但也让我作茧自缚,在日后的生活里举步维艰。

现在我得到很多"爱的治疗",但从错误行为模式的发现,认知到改变需要很多时间,我正在努力。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有浴火重生的一天,像你一样把自己的故事写出帮助更多的人。我已经把你的博客加到了我的存档里,以后会经常来看看你的。你正在作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各方的阻力会很多,要挺住。我会在千里之外替你加油叫好的。
高晓岚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菏庄' 的评论 : 谢谢你这么仔细地看完我的博客文章,又这么认真地留下评论。你不仅文字优美,还有思想高度,你也有博客么?待会去搜搜。我喜欢你的每一条留言。该觉我们是久违的朋友!
菏庄 发表评论于
除了语言之外,也是精神上的自由和重生。像一只久锁笼中的黄鹂,第一次在晨曦里浅尝叶子上的露珠。至此之后便义无返顾地冲向绿野,不再回头。人和人之间的相处竟然可以这么真实简单美好, 这也是我后来才学到的。
快乐的傻瓜 发表评论于
学英语这步走的很对,对你一生很重要。
晓青 发表评论于
语言是生活中最重要的工具,学好英语就更重要了。新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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