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边城

和小宝连去了几次家附近的森林公园,每次都尽兴而归。大宝的兴致也来了,今天晚饭后也跟着我们一起去。  

森林里依然是绿意葱茏,放眼望去,满是遮天蔽日的大树。大宝顽皮,不肯走主干道,偏要带着小宝沿着小支道往溪边走。他灵活地在溪间的岩石上跳跃,俯下身用手指拨弄清水时,侧头看了妈妈一眼,他的双瞳映着青山绿水,眸子亮亮的。自从天天去室外游泳池游泳后,他的脸晒得黑黑的。眼前情景,令我想起“边城”中的翠翠,“自然即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为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

回来的路上,邻居牵了一只活泼的小狗在我们身后走。那狗见了大宝,甚是喜欢,一路小跑朝大宝奔来。大宝以为狗要咬人,吓得哇哇叫,拼命往前跑,竟然狂奔了几十米。邻居开口叫了一声,小狗才悻悻然跑开了,从岔道上溜走,很快不见了踪影。大宝意识到小狗是有心找他玩的,没有恶意,不禁有些惋惜,边走边回头张望。这又像极了“边城”中的翠翠,“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那光光的眼睛瞅着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和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心机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

和孩子们在大自然中走了一趟,仿佛又走了一趟边城。

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向往着一块脱离滚滚红尘的“世外桃源”,一段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在那里,没有刻意的海誓山盟和卿卿我我,没有尔虞我诈和机关算尽。极目远眺,满目优雅明丽的山山水水,厚实淳朴的生活气息,一副清新别致的乡土人情画卷。

几天前,和妈妈闲聊,她很庆幸我在五岁时就有一段乡居生活的经历,她认为每个城里的孩子,都应该远离尘嚣一段日子,到原始乡村感受一段淳朴健康的人际关系,一种发自内心的对大自然的爱。

五岁那年,我所去的边城,是被青绿欲滴的福建山陵环抱着。福建的森林覆盖率高达67%,被青山竹林围绕的小山村,空气纯净清新,氤氲着青草香。

村子前有一条清澈的小河,三米多宽,河上搭着一座破木桥,是进村的主要通道。夏天的傍晚,暑气未消,村里的男人们和男孩就穿着裤衩在河里游泳。女人和女娃是不能下水的,只能在岸边羡慕地看,偶尔某个男人炫技,来个漂亮的鲤鱼打挺,溅起不小的水花,岸边的女人纷纷拍掌,嘎嘎地笑。

城里来的我被当作贵客,村民们时不时呈上惊喜。偶尔村里的老翁和老妪会出现在我家里,当着外公外婆的面给我一个烤地瓜,一碗腌萝卜,或者一个咸蛋。在物质匮乏的年代,这些都是意外之喜,也折射出乡下人的好客大方。

我跟着村里的孩子上山摘津果,下水摸鱼,还煞有介事地在破旧大院的一角自己生火,用铝质罐头盒煮干饭吃。舅舅偶尔带我去田头的水井边打水,我调皮到踩着田埂往前走,一个趔趄栽进水田里,泥水溅了一身。舅舅拽我回家,外婆和妈妈为我洗头洗澡梳洗干净,却借口说找不到多余的干净裙子,把穿着背心三角裤的我关在二楼不让出来。我趴在窗口发了半天的呆,心有不甘,连忙翻箱倒柜,终于在妈妈的一堆衣物中找到了我的另一条裙子。喜出望外的我套上裙子,又出门玩去了。妈妈和外婆笑我是“关不住的野孩子”。这些好玩的段子,我至今仍历历在目。

和我们来往最多的,是两个福州老乡。阿辛住在我们家的东头,矮矮的个子,四十好几了还穷得娶不起媳妇。阿辛出生在福州城的一小康之家,五岁时被人贩子拐到乡下。等他二十几岁凭着依稀的记忆跑回福州城寻父母时,福州已面目全非,他的家乡话几乎忘光了,连父母的名也不记得。寻亲生父母不得,这是他早就预料的结局。阿辛倒也不大失望,又回到乡下,安安心心地过起日子。他一向以福州人自居,对外公外婆十分热情,几乎天天到我们家闲聊。

阿辛有两只猫,一白一黑,瘦瘦的,很精灵。尤其是那只黑猫,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被我们叫做“般干”(福州方言,形容瘦小长不大的样子)。黑猫有一双动人的会说话的眼睛,外加俊俏的小脸,十分惹人喜爱。阿辛来串门的时候,两只小猫也跟着一起来,和我们家的那只老猫凑在一起玩,老友鬼鬼的样子。
我很喜欢那只黑猫,常常想抱它,无奈黑猫不待见我,每次都从我手中挣脱着跑了。有一回我抱她时用力太猛,她十分不爽,拉了一泡腥臭的尿在我的手掌,在我惊叫的时候,趁机逃了。

我示好多次不成,心也淡了,每次看到黑猫只“远观而不亵玩”了。黑猫是极富人性的,阿辛在我们家夜聊完回自家休息时, 黑猫马上向同来的白猫“喵喵”示意,乖乖地跟着主人回去。阿辛住在木工房隔壁的黑黑的小房间里。妈妈怕他太寂寞了,从福州城买了一个小收音机给他。阿辛欣喜若狂,临睡前总要听上一段广播。

边城生活怎可少了一只善解人意的大黄狗?另一个福州老乡,住在我们家的西头的老王家就有一只机灵的大黄狗。老王的家世原本不错的,一个哥哥是国民党高官,另一个哥哥留学美国,国民党撤退台湾时,不知怎的,年纪最小的老王没有跟去。留在大陆的他遭罪了,没有继续升学,文化水平不高,下放前是食堂的炊事员。

老王老婆短头发圆圆脸,很善良的模样。他们有四个孩子,大女儿和二女儿正值二九华年,儿子遥遥比我大六岁,小女儿梅梅比我小一岁。

我几乎天天和遥遥梅梅两兄妹泡在一起。应该说,我和梅梅是遥遥的跟屁虫。遥遥带着他的大黄狗在前面开路,我和梅梅唯他马首是瞻。遥遥的花样很多,他向我小舅舅要了几根竹篾,弯成羽毛球拍状,再套在一根长长的细竹竿上。他说这是捕蝶竿。我们都住在民国时期建造的乡间别院里。别墅主人解放前逃去台湾,很多村民陆陆续续搬进了他的别院。地主家的别院用材讲究,屋檐特别高,都用巨大的房梁撑着。别院久不打理,房梁上结满了厚厚的蜘蛛网。遥遥抡着自制的捕蝶杆在别院里走了一遭,专往蜘蛛网密布的房梁上捅,一会儿功夫,球拍状的捕碟器就沾满了一层层的蜘蛛网,像上了一层强力胶。

大白天,我和遥遥在烈日下的菜园里捕蝶,在树荫下捉刚刚脱壳全身还是青绿色的蝉。捕蝶杆威力勇猛,我们只需对准“猎物”一挥,它们就沾在蜘蛛网上动弹不得。胶力不够的时候,遥遥又抡着杆子在梁上四处捅蜘蛛网补充弹药。

最好玩的是择日捕蜻蜓。天气晴朗的时候,蜻蜓飞得高,不易逮着。一到阴天的傍晚,空气闷闷的,气压特别低,许多蜻蜓只能超低空飞行,是捕捉的大好时机。我和遥遥轮流挥着杆子,很短的时间便逮到数十只蜻蜓。蜻蜓以红色和黄色的居多,偶尔也有漂亮的蓝色和绿色蜻蜓。

长大后,我读古人的“穿花蝴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以及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唱“晚霞中的红蜻蜓,你在哪里哟”,心里泛起的,是对那段恬静的边城生活的神往。

遥遥的大黄狗总是忠实地围着我们跑。它很乖,身上也没有恶臭。本来我是不喜欢狗的,但阿黄的轻灵活泼和种种善解人意的小举动感动了我这颗小小的心。

除了捕蝶捕蜻蜓,遥遥还擅长掏鸟。他掏鸟的时候从没有叫上我,我不知他是如何做到的。他把掏到的麻雀或者八哥雏鸟裝在纸盒里,围着破布,旧棉花和刨木花屑,放在大院里向小伙伴们展示他的战利品。有人眼馋,向他要,他不肯给。我也想养鸟,又不好意思开口,就托家里的大人向他讨。遥遥听说是我想要的,二话不说,马上慷慨相赠。小舅舅会木工活,他用竹条给我做了个精致的鸟笼,还配有小巧的竹制喝水杯。我把鸟笼挂在二楼睡房的窗前,小八哥儿快乐地成长着,每天清晨,我们都被清脆的叫声唤醒。
如果边城生活是一副淡雅朴实的乡土风情画,值得重笔渲染的,是每月一次的“赶圩”。我的妹妹才十个月大就被送到外公外婆家寄养,我去乡下的时候,她才不到三岁,是个矮矮的小胖子。每到赶圩的前一天,她就拿出外婆的那杆秤,扛在肩头,边走边用福州话唱“明天赶圩,明天赶圩”。

尽管她唱了那么多次,却从来没有到过乡下的集市。每个月一次的赶圩,是山区最热闹的聚会。平时大家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静得很,赶集是生活的调剂品,除了能买到换到生活所需品,还可以和临村的乡里见上一面,叙叙旧。孩子们也可以凑凑热闹,见识新玩意。

舅舅们带我去了一次,集市上有不少人,有用钱买物的,还有以物换物的,我记得舅舅每次都换了很多鸡蛋和鸭蛋回来给我们姐妹补充营养。

再以后,舅舅嫌我小,走得慢不好带,说什么也不肯带我去了。每次他们走后半小时,我就悄悄溜出家门,也往圩市赶。快到的时候,停下来,远远地看着人头攒动,侧耳倾听各种杂音,独自伫立一个多小时后,又匆匆往回跑,一定在午饭前赶回家,避免被外婆发现。来回走一趟圩市后,一回到家,喉咙渴得冒烟。我拿外婆煮菜用的红糖泡了一大碗红糖水喝下,解渴又解乏。

从家到圩市的那一段,是弯弯曲曲的盘山道。福建山区的土一般是红色的,山路两边是灌木林,藤蔓交错,野栀子花,野菊,茅草,蕨菜等比邻而居,在寂静的山谷热闹地生长着。外公识得很多草药,常常戴着破草帽,提着竹篮进山挖草药。某次遥遥,我和舅舅外公一起走盘山路,我的眼尖,发现了茅草丛中冒出的白色野百合,两米高,随着微风轻轻摇曳,一副遗世独立的样子。外公对我们说,野百合有很好的药用价值,夏秋两季采收全草,鲜用或者切段晒干都可入药。遥遥是个有心人,听了外公的介绍,以后漫山遍野疯玩的时候就多了个心眼,一见到野百合就整株拔回家,拿给外公制草药。我也学遥遥的样,从自家偷偷溜到圩市的途中,脚步飞快,眼睛更加忙,不停搜索路边是否还有散落生长的野百合。某天终于让我发现了一棵,于是我奋力的想连根拔起它,野百合却从半截断了。我拎着半截植株回家交给外公,外公却说野百合的药效主要集中在根部,我拿了上半截的植株回来,只能插花瓶供大家欣赏了。我鼻子一酸,失望地哭出来。外公赶忙搂着我,轻抚着我的头发说:“乖,别哭,等你长大后,公公带你上山采药。”

我三岁多的时候,还不识字,翻着妈妈买的附有彩图的中草药手册,就能叫出一百多种草药的名字,说出它们的主要功效。邻居们纷纷夸奖,对妈妈说我们家家学渊源,这一代又要出名医了。可惜,外公带我“进山采草药”的承诺始终没有兑现,直到他去世前,我都没有陪过他回老家义诊,他总是孤身一人上路的。我的兴趣,渐渐转到文学和历史,后来发现“著书”无法为稻粮谋时,就跑去读商科了,彻底摒弃了从医的想法。我和妹妹是家族中最能读书的,又有学医的天分,却无人继承外公的衣钵,这可能是这段边城式的生活留下的最大遗憾吧。

福建山多地少,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我所去的乡村,因地制宜,处处开了很多梯田,有的仅一亩大,有的只能种一两行禾苗。大大小小的梯田从云雾缭绕的山头一直延伸到山下,蔚为壮观。春天的时候,舅舅们跟着村民一起给田里灌水,让田在水里养几天,把泥浸烂以便耕地。插秧季节是最繁忙的,两个舅舅一早出去,傍晚收工了才回来。外婆找了个乡下妹子为两个舅舅送午饭。外婆养了一群土鸡和水鸭母,不时宰上一只,用小火慢慢地炖了。乡下妹子来我们家拿午饭时,我亲眼见着外婆挑了最好的鸡肉和鸭肉,埋在热气腾腾的白米饭下,反反复复嘱咐乡下妹子走快些走稳些,一定让舅舅吃上热饭菜。

舅舅耕田回来的时候,不时带一些泥鳅和黄螺,那是他们从田里摸的。泥鳅和豆腐一起炖,非常鲜美,黄螺肉也很有嚼头。遥遥和村里的男娃去摸泥鳅和黄螺时,也会留下一份给我,他在我的乡居生活中,一直起着大哥哥和“保护神”的作用。

舅舅跟着外公外婆去下放前,在城里没有好好念书,天天在学校调皮捣蛋捉弄老师(他说那时所有的孩子都这样),考试成绩只有三四十分,外公外婆很头疼,总觉得两个十几岁的孩子要废了。来乡下后,终于能和城里乱哄哄的武斗世界彻底隔离,两个老人下决心好好调教儿子。外婆“押着”小舅舅,教会了他踩缝纫机和裁衣服。外公拿出了医书,在农闲时分一点一滴教舅舅中医。小舅舅调皮好动,喜欢动手,又拜了村里最好的木工学会了木匠活,能打很多实用的家具。

说起小舅舅学木匠活,还有一段趣事:舅舅正在学艺的时候,同村的几个从福州来的知青认为生产队长平时偏袒农民,对知青有失公允,和队长吵了起来。本来最初的吵架是没有舅舅的份的,但舅舅血气方刚,喜欢为老乡打抱不平。他也接着跑去找队长理论,双方言辞激烈几乎打了起来。舅舅盛怒之下,跑回木工房抄起一把斧头,直奔队长家,一阵乱挥乱砍,村长家的家具顷刻间裂成碎片。

舅舅闯了大祸,外公尴尬万分,连忙到队长家赔礼道歉又赔钱,一来二去,两家竟然成好朋友了,真所谓“不打不相识”。我和妈妈去乡下的时候,队长一家杀鸡宰鸭请我们大吃一顿。很多年后队长去福州玩,也在外公家美美地吃了一顿。乡里人心胸宽,不记仇,从这件小事可以窥见一斑。

小舅舅在这样远离尘嚣的环境劳动了将近十年,等回城时,已经是拥有十八般武艺,能屈能伸的小伙子了。按外婆的话,舅舅没有学历,但再不济,也可以做出色的裁缝和木工,这辈子不会挨饿了。回城几年后,舅舅以初中生的学历,考取了中医师的牌照,令很多人大跌眼镜。边城的好山好水和与世无争的好氛围,再加上外公这个蛰伏的大名医的傾囊相授,终于把舅舅这个蛮憨好斗的小伙子,变成了略有斯文之气的中医了。

还有更奇的故事:外公的一个好友兼同乡,是民国时期的第一神探。解放后在城里扫了十几年的大街,受尽白眼,文革期间也下放了,在外公家附近的小村落落脚。神探猫在广袤的竹林边的矮矮农社里,将前半生屡破奇案的传奇经历以及与几个江湖女贼的美丽情缘写进了书稿。八十年代初,神探的女儿远渡香江,将父亲的故事重新改写并出版。一时间,“洛阳纸贵”,此书在短短的时间销售过百万册,神探终于咸鱼翻身,受到有关部门的善待,尝到了“二度红”的滋味。

边城生活,对处于社会底层的“黑五类分子”和“牛鬼蛇神”来说,是一种放逐,一种自我沉淀和修行。
我的边城生活,随着七岁时就读福州城里的重点小学以及79年外公一家平反回城,终告结束。从此,我再也没在农村生活过。

长大后,我读了沈从文的“边城”,作品的外部大世界是战火纷飞,民不聊生,作者却以纯净的格调描写湘西小环境的静与美,以及人与人之间发自内心的友爱。

我五岁的时候,正值文革末期,几乎所有的家庭都未能在那场民族的大灾难里幸免。城里的“坏分子”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思想改造,却过上了一段宁静淳朴的生活。那里有不讲阶级,不计功利的真诚相待,有风吹稻浪的丰收喜悦,有随着黎明清凉的空气传递的栀子花香,有啼声婉转的鸟叫,潺潺流水和美丽的黄昏。

那是一段难忘的记忆。

江南峰光 发表评论于
边城很美,文章也很美,回忆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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