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

打印 被阅读次数
    “美酒加咖啡,我还要喝一杯”,精神与物质贫乏,就是那首靡靡之音,把咖啡介绍给中国的普通大众。邓丽君那甜到骨子里的嗓音唱出的美酒加咖啡,说不出的眷恋,说不出的叹息,说不出的幽怨,所能想象到的就是咖啡和美酒一样,可以让人消愁,也可以让人醉。说白一些,鸳鸯蝴蝶,小资总是要和咖啡联系在一起。其实把咖啡和酒精并列,禁于不禁,在咖啡的最初世界范围内传播过程中,确实是一直存在着。 

    咖啡,由经过烘至的咖啡豆所制出的饮料,在世界范围内的流传,大概能有四五百年的历史,中国人喝咖啡却不过是近百年的事。歌是这么唱了,但咖啡开始走近普通百姓却又是最近二三十年的事。看着最近的一些内地电视剧里,小资们动辄就是什么拿铁,莫卡之类,让咱这只认识Timhortons的double
double,由衷地感到加拿大老土的土。 由一个软软浑厚嗓音的男士说出的滴滴香浓,意犹未尽,五十岁以上的人大概不会忘记。雀巢,一如当年最初走进中国人生活的其他外国品牌一样,普通中国老百姓们都认为,生活的洋气和富裕,就应来杯咖啡。雀巢,世界最好的咖啡。还有它的果珍,全世界最好的饮品。雀巢咖啡,咖啡伴侣,加糖,也想小资一下,最终也没小资成。倒是喜欢雀巢的三合一简装包,撕开倒入杯中,加入开水,也确实是香气浓郁,与其说是喜欢三合一咖啡,倒不入说是喜欢那股奶味和甜味。也试过一些国产的,好像味道确实是有那么点点差距。

 
    这在加拿大生活了十几年,自觉不自觉的改变应不算少,喝咖啡,可以说是饮食习惯上的一个比较明显的改变。记得第一次走进Timhortons买咖啡,当那位洋小姐问我想要什么样的咖啡,咖啡不就是咖啡吗?还有什么不一样的!后来慢慢也明白了,咖啡店咖啡壶里的咖啡,套句销售术语,也就是个Basic的,根据个人口味,再在咖啡里添加奶和糖,多数的加拿大人比较偏爱double double,也就是双份的奶和双份的糖,不过也确实,double double 的口感不错,所以最初的一段时间,也好这一口。不错未必就是合适,似乎成为一个哲理,合适更为重要。乳糖不分解,日常尽量不碰奶制品,一份奶,肠胃还是可以承受的。眼睛开始老花,饮食上就要有所注意,一份糖足矣!Double double也就变成了regular。


    加拿大的咖啡连锁店,本土加外来,有那么一些,不过和多数人一样,还是偏好Tim
hortons。 每天上班,Tim Hortons的Drive Through买杯regular咖啡,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也曾想过,咖啡,提神醒脑,但真的就那么需要吗?一位将要退休洋同事,这样给我解释drive through窗口的长龙,上班挣钱辛苦,treat self,买杯咖啡犒劳自己。看起来,感觉比咖啡更容易让人满足。当习惯成为自然,满足也好,提神也好,TimHortons
的regular也就变成了日常的一部分,喝咖啡,权当一种生活烙印吧!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