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界》独立出品【宗教反思系列】
文/临风
“你能为我做什么?”,“你能助我成功吗?”
在2010年一场美式足球赛中,水牛城比尔队与匹兹堡钢人队对仗。在加时赛中比尔队的接球员Stevie Johnson站在底线无人防守。一周前,他就是这样,当时他公开感谢上帝。
这次,比尔队四分卫再次准确地把球传到他手里。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接球,球队就赢了。然而,球竟然出乎意料地从他手里滑出去。他是位杰出的职业接球手,怎么可能接不到这个好球?
懊恼的他发出一个推特:“我每天24小时赞美你,而你竟然这样对待我。你期望我从这里学到什么?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件事!永远!”
圣母大学的社会学教授克里斯汀·史密斯曾批评美国消费文化下的宗教产物,他认为许多人把上帝看作是位“神圣‘用人领班’和宇宙‘治疗师’的组合”。根据他在2005年的书:“SoulSearching: The Religious and Spiritual Lives of American Teenagers”),他把这种信仰的本质定性为“道德的治疗性自然神论”(moralistictherapeutic deism,MTD)。他归纳出MTD的“教条”如下:
1、有个创造世界的上帝存在,他赋予世界秩序,照顾世人的生活。
2、上帝希望人类做好人,对人友善,彼此公平相待,就如《圣经》和其它主要宗教所教导的。
3、生命的中心目标就是快乐,并自我感觉良好。
4、上帝平时不需要事事参与人类的生活,只有在人类有需要时来解决问题。
5、好人死后上天堂。
简单说,这种信仰观以为:上帝希望我们快乐。我们只要靠着道德行为和宗教参与就可以操纵、摆布上帝的作为。
史密斯的论点衍生自已故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社会学教授RobertBellah在1967年对美国 “公民宗教”所做的观察。他们发现,美国宗教信仰的走向与近年来的消费主义的文化语境密切契合:“你能为我做什么?”;“你能助我成功吗?”这种“各取所需”的想法大约就是今天的“拿来主义”吧?
不易察觉的“消费者福音”
有时这个“消费者福音”信息的传递相当不容易察觉,教会会在下意识里传布“消费者福音”。例如,有人把《旧约》中约瑟讲成是奋斗成功的典范。或者,你如果对上帝忠心,他必然报答你。
《福音四律》的第一句话就是:“上帝爱你,并且为你的生命有一奇妙的计划。”这个“奇妙的计划”原本是根据《圣经》经文的一种解读,但是在消费者的耳朵里,它很可能完全是另一幅图像。他或许以为这就是“拿来主义”:上帝的存在是为了服务信徒,完成他的愿望。为此,信徒愿意用归信和顺服作为代价。这不就是许多宗教徒的潜台词吗?
“消费者福音”寻找的不是上帝,而是偶像,菩萨?其实这种心态很早被1830年代来美国访问的法国哲学家托克维尔所点破。他看到许多美国人把自己整个人生建筑在这个世界上那种并不完全的欣喜中,他认为这就是偶像崇拜。
这让我想起某个土地庙门上的一副对联:
只此几文钱,你也要,他也要,到底给谁?
一点事不做,朝来拜,夕来拜,叫我如何?
凯勒牧师在他《诸神的面具》一书中对此有过精辟的解说。人们朝拜由自己摆布的假神,那种能力是惊人的。人们甚至把真神也当作假神来敬拜,可以将正确的教义、属灵的恩赐、事奉的果效、道德的生活,或是祈福、祈寿当作偶像,使得人生不断出现自我矛盾的作为:傲慢、自义、打压异己、走捷径。
在这种信仰态度下,没有任何人、事、物真正含有内在价值,它们的含金量在于“对我的贡献”,上帝成为“我达到目的的手段”。
“正当你犯罪时,你认为上帝会怎样看你?”
针对“消费者福音”的廉价福音,近年也兴起了各种“行动者福音”,或称之为“激进者福音”的教会,挑战人们向上帝献身,为上帝而活。他们或鼓励人多参与传道事工;或到远地作宣教士;或搬到市中心贫民区,争取穷人的福利;或去非洲替落后地区挖井。
这些付出的确难能可贵,不过,“行动者福音”也有它的盲点。上帝很可能成为我们解决世界问题的工具,或帮助教会增长的手段,或人们寻得生命意义的途径。凯勒牧师说:“偶像就如把一件好事升格为最终目的。”往往,“激进者福音”的人生价值定位在他为上帝做了多少,而不是上帝自己。
《领导》杂志的编辑Skye Jethani住在芝加哥近郊的惠顿学院附近。他经常与基督徒学生在校外沟通,讨论切身问题。在2013年的一次演讲中,他提到有次与学生对话的经验:
Jethani向同学提出一个问题:“我知道大家都有自己的挣扎。我只想知道一件事,就是正当你犯罪时,你认为上帝会怎样看你?”第一位同学说,她出身于一个宣教士的家庭。她的父母也是从惠顿毕业,受呼召去国外宣教。她也期望自己将来能进入福音工场。但她却为缠扰她的罪恶而忧伤,觉得自己亏负上帝。
第二位类似,他从小就是信徒,但总觉得自己罪孽深重。他记得《圣经》上说,“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他感觉自己不配为上帝所用。如此十几个人轮流发言。他们都出身于基督教家庭,也都感觉亏欠。当大家都讲完后,一个小时过去了,气氛相当压抑。
听完后,Jethani对同学说:“我有点失望,你们都是在教会里长大的,从小受到基督教的熏陶。但你们却没一个人给出正确的答案。”
Jethani认为,他们最关心的是如何对得起上帝。其实,得胜的生命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就在我犯罪时,我知道上帝还是爱我。”
生命的意义并非由“我在天上有多少存款”来决定,乃是建立在“耶稣爱我”的基础上。我们经常说:“要与耶稣基督建立个人的关系”,但我们却从来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关系。我们知道要服事上帝、服务社会,但却不知道如何过一个“与上帝同在”的生活。
什么是与上帝同在?就是亲近他,与他对话,在生活里学习依靠他处理一切,并不一定是多多参加聚会。
什么是我信心的驱动力?
几乎所有组织,包括宗教组织,都希望巩固自己的权力和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它们对内是藉着一个“危机-惧怕-控制-危机”的循环模式来巩固权力。
首先,它要建立共同的危机感,不论是真实的还是想象的。危机意识就产生惧怕和焦虑,特别是惧怕失控,于是就加强操纵控制。加强控制后会发现力有不逮之处,于是就更加觉得危机深重,如此循环下去。
从这个模式来看,“消费者福音”的教会所制造的危机是个人的失败,无论是灵性上的、关系上的,还是物质上的。“行动者福音”的教会所制造的危机是“上帝的愤怒”,或“对上帝毫无贡献”。这些其实都是人为宗教的产物,让人因惧怕而就范。
对基督徒而言,真信仰建立在耶稣基督的爱和上帝的恩典的基础上,并在这个基础上与上帝亲密接触。真正的信仰不在于仰赖坚强的意志力来支撑,也不在于仰赖我所积蓄的功德来保障。上帝与我们相遇之处也不限定在教会,它也在我们独处的时刻,或在家庭生活、职场应对、社交圈以及服务的处所。
在爱里没有惧怕。如果还活在惧怕当中,我们需要问自己,我到底信的是什么?什么是我信心的驱动力?
关心美国民权运动的人一定记得1956年在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镇所爆发的联合抵制巴士运动。这个抵制活动是美国民权运动的第一枪,民权运动由此诞生。勇敢的非裔妇女罗莎·帕克斯(Rosa Parks)公然挑战种族歧视的吉姆·克劳法,在巴士上拒绝让坐给白人,使得她一夜之间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
暴乱发生后,怕事的黑人领袖们推举初出道的27岁小伙子来领导抗争,他就是马丁·路德·金牧师。金牧师是附近一家浸信会的牧师,上任才刚满两年。在他负起领导责任之后,家里每天有30-40起恐吓电话,多数发生在晚上。一般来说,金牧师会放下电话,回去睡觉。
但1956年1月27日有一通电话特别突出。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都已睡了,电话另一端传来一个声音:“黑鬼,我们对你的搅局已经厌烦了。三天内如果你不离开这里,我们将把你的屋子和你的脑袋炸掉。”
受到惊吓的金牧师安静地走到厨房,热了杯咖啡,坐在那里,把头埋在手里。他祷告说:“我的主啊,我在试图做对的事情……但是……我承认……我开始失去勇气。”
金牧师后来跟人分享这段经历:“我听到一个内在的声音对我说,马丁·路德,为真理站起来,为正义站起来,为公义站起来。”忽然间,金牧师的惧怕消失了。可是,恐吓并没有停止。几天后,在一个晚上9点左右,一颗炸弹在他们家门口爆炸,幸好无人受伤。
就是厨房里的祷告经历,而不是后来的抵制活动,改变了金牧师,也由此改变了民权运动,更进而改变了美国的命运。在这个厨房里,金牧师从惧怕变成勇敢。
到底是什么力量克服了惧怕?金牧师知道,上帝与他同在。他凭着信心把自己和家人的性命交托在上帝手中,勇敢地顺服。
“千禧世代”在寻找什么?
在今天美国,大批的“千禧世代”(80+90后)离开教会,而且这次离开与他们上一辈当年的离开不同,它很可能是永久性的。“巴拿研究所”的大卫·肯纳曼(David Kinnaman)在2011年出版的研究报告:《你失去了我:对年轻基督徒离开教会的信仰反思》里面对“千禧世代”流失的现象作了仔细的分析。
他们的研究发现,教会用节目来填补年轻人的好奇心,用惧怕来维护他们的信仰,但并没有培养与上帝沟通的经验。成长后才意识到,教会提供的制式答案与文化无法接轨,与理性和科学相对抗。他们甚至必须在智性完整和僵化教条间做个选择。
其实人的深处都有对上帝的渴望,那不是节目可以填满的。葛尼斯说过一句很中肯的话:“第一件最重要的事是:我们被呼召是来到上帝面前,而不是去作工(服务),或是去到某处。”
其次,青年人渴望在生活里经验耶稣和他的救恩,在职场上经验上帝的呼召,在人际关系里认识他的作为。他们认为,信仰必得在这里落实。年轻人渴求实质的内涵,单单节目与活动不能满足他们,“消费者福音”也只会让他们感觉虚假。
派博牧师说得好:“福音的目的不是把人送进天堂,福音的目的是让人得到上帝。如果你来到天堂,虽然没有耶稣你也很快乐,那么,你根本不该来。”
他们内心深处所渴望的不是一个“道德的治疗性自然神论”的信仰,他们远比上一代更渴求真实、上帝,排斥虚假、偶像。我们若想了解“千禧世代”,就必须从这里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