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的家丑》十五,路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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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绝签署诬告条约,这半个月却过的比较轻松,似乎忘却了有一个官司在912日。

  好心的亲戚朋友们通过各种渠道,劝丰子胡撤诉,好好谈,不要弄得很难看。丰子胡不这样认为,他自我感觉一向超好,博士,UCLA教授,这样的头衔,加上新衬衫,笔挺的裤子,贵重的眼镜片和流利的英语,风流倜傥,活生生一个美国“上等人”,怎么会输给一个瘦弱,英语都结结巴巴的中国女人?他可以从容不迫地睡到7点半,笃悠悠喝完咖啡,再出门上法庭当原告。而他的对手我,5点钟起床,此时已经在拥挤的高速公路上,绷紧了神经开了一个多小时车,体力,精力,心力他都占上风。

  前一天晚上,我把法庭辩词用谷歌翻译好,修正一下,一遍一遍地播放,仔细听。那谷歌翻译真好,念的音很准,只是语调有些失衡,女儿在一旁调皮的笑弯了腰:“哈哈,妈咪呀!你就把这个录音下来,带到法庭上播放,你就不用背书了!”不过也是,这几天我的英文水平大大提高。任何事都有它好的一面,这样强制学习,进步飞快。

  9月的天已经有些凉意,12日早上5点,天色比上8月更加黑,门前的路灯瞪着黄灿灿的目光,一点也没有要下班的意思。我穿上黑色西装外套,和黑色厚西装裙,里面的黑白花衬衫的领子翻在外面,庄重中留点朝气。

  比上一次出门晚了5分钟,这就带来巨大的危机。10号高速公路一路堵车,那付费的通道也便秘一样,使足全力,也只挪动一点点。我只喝了一杯白水就出门。路上堵了近3个小时,厕所也不能去,此时此刻分秒必争,我心急如焚,只要迟到,他就胜利了,我就在美国的法庭有个犯罪记录和行动限制令。我急,我急!我急得冒火!

    已经8点半了,还刚到比华利山庄,我想完了!今天一定完了!丰子胡不用费心编故事,就可以大获全胜。我的头上将被强加一个屈辱的限制令,一个犯罪记录。我一边在公路上不断地换线转道,每一秒钟都似生死存亡!不!我决不放弃!就算今天因迟到而输了官司,我就上诉!请律师,卖房子也要上诉,讨回我清白的历史!我的决心上帝聆听了,他怜悯我,为我开道,840我到达了法庭停车场。看到还有身着西装的人们在缓缓走向法庭,我却是穿着高跟鞋,飞奔进入法庭大楼。

    法庭的走廊里,人们已经开始排队,准备进入法庭。丰子胡满脸得意地排着队,他油亮的头发高出人群,一眼就望到了。我气喘吁吁地从他们队伍边走过,冲进了卫生间……。三个小时的开车,腿也已经麻木。

回到法庭,见到一个40多岁绅士模样的英俊白人,我问:“你是律师吗?我需要帮助。”我身心疲惫,远道而来,担心自己会在语言上输了官司,白来一场。

“是,但是今天,我不能代表任何人。”没有想到,他竟是今天另一轮的调解员。

     昨天一个朋友说: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我今天横下心准备见法官的,豁出去了!不知怎么回事,那个胖胖的黑人女警察丽莎,又让我和丰子胡出去,说再做一次调解。那个绅士白人史密斯先生,就是今天的新的调解员。美国的司法竭尽平和解决,仁至义尽,给与每个人充分的机会,男调解员,女调解员都调解了,还不能解决,再交给法官去判。不要让法官的宣判有一点点遗憾。

    我说:“不用了,我们调解过了。”

   史密斯先生说:“我再做一个简单的调解,很快的。”于是还是先跟原告面谈。丰子胡和他一样衣冠讲究两个正人君子,像是一对参加婚礼的兄弟走进了大厅,只是一个金发,一个黑发。 

果然他们很快就出来了。史密斯风度翩翩地为我开门,让我进去,正好有好几个人也走进去,史密斯请他们换其他屋子,说是我们已经签了“保密协议”外人不易听。

作为调解员,他尽力保持中立的表情问我:“这份协议书你为什么不签,有哪几条什么让你不喜欢的?”

“都不喜欢!这上面全部都是按照他的要求写的,不公正。”我眼睛正视他,毫不犹豫地说。

史密斯继续:“噢,丰博士说他很满意这份协议书,每一条都很好。你觉得什么不好,告诉我好吗?

   “一条也不好!我们是人,总会意外弄错一些事,如果我不小心拨了错电话号码,或发了一个邮件给他,我就要罚3000块?这太危险,我不能保证自己做得到。。这是真话,万一弄错了,就要罚3000块,就像我每天拿着3000块钱,提心吊胆地走钢丝,随时会掉下去,破财破相。

史密斯先生点点头:那么我劝他把3000块惩罚拿掉,你同意签吗?

我告诉把自己准备法庭发言,和相关证据交给他,还跟他说了丰子胡和阿五目前的状况,我说那些保护女儿……”之类的条例都不合理,都应该拿掉,我才可以签。他看了文件抬头问我:他离婚了吗?

 “没有。” 我说。史密斯先生皱了一下眉摇摇头。看来同是绅士外壳,内脏截然不同。

史密斯先生出去和丰子胡又谈了一个回合。

重新回到我这里,他不紧不慢地说:我刚才又和丰博士讲了,丰博士说……” 他一开口就“博士,博士”。

我立刻打断了他:“这里没有丰博士!只有丰先生。”人们总是以外表评判是非,丰的学历,外表给他很大优势。“他博士又怎样?”。我不能让丰子胡的外表和背景来主宰案件。丰子胡有教育,没教养;有文凭,没人品。知识犯罪伤人更深。

他有点纳闷:“我也可以称呼您……”,

我说“我不需要特别称呼。”心想我有“工程师”,“车衣工”,“牙医助理”“会计” 还有“妈咪”,您叫得过来吗?此时此地,只有原告、被告。我们学历不等,工资不等,背景不等,现况也不等,还有年龄不等……,但在美国的法律面前,我们是同等的。

我告诉他我没有给他办公室打过电话,并把电话记录给他看了。

“他可以说你用别的电话打。”史密斯确实是跟他对过话了。

面对着丰子胡的栽赃陷害,我愤怒起来,站起来说:“那么请他把那个电话号码找出来,看看跟我有什么关系!”

史密斯望着我无言。

我告诉他,我很很紧张,担心在法庭英文讲不好,希望能把我的发言和证据交给法官,直接由法官来判。

史密斯理了一下桌上的文件,说:“就是呀,所以我们要调解,在法庭外签约,你就不用上法庭了”。

史密斯继续说“丰先生不同意撤掉任何一条。也不同意改掉3000块罚款。”他也觉得没有希望调解了,准备收场,忽然他的眼里闪过一丝忧虑:“他是Doctor,你能在5分钟里把他的人品介绍清楚吗?”

我说:“我会尽力,谢谢你!我们就上法庭吧。”这第二场调解,只用了一个小时,显然,男人和女人的耐心和判断力大不相同,凯伦她们的调解,让我想到了小时候大院里善良的居民委员会主任张妈妈。丰子胡真是有经验的老人专科。

图穷匕首见,所有的努力都做过了,调解的路已经走到了尽头。我和这个风流倜傥的UCLA 的美国博士,将在法庭上赤裸相见,博出个“邮件骚扰大案”的美国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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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潇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jojo1971' 的评论 : 谢谢你支持!祝节日快乐!
jojo1971 发表评论于
萧萧,佩服你,支持你!!!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你知真相吗' 的评论 : 关于离婚的话题,我们另题讨论好吗?谢谢关注!
你知真相吗 发表评论于
离婚也不算多痛苦的家丑离过婚的人很多比如现任习主席,世事能顺其自然发生就好,没离过婚的人离一次就会更珍惜现有的生活。被人恶意中伤象恶魔一样生活不如意,怎么做都被人把自己当成别人,被些小人关注打压这些不是痛苦吗?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路过路人' 的评论 : 以前刚来美国时,从来没有见华人同居的,现在不以为耻了。
丰子胡学过法律,他知道怎样玩弄法律。只是苦了20多年的结发妻子和女儿。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umiao' 的评论 : 呵呵,好个性!
wumiao 发表评论于
赶紧把故事写完吧,细节就不要太多了。关键是怎么做的。
路过路人 发表评论于
我对这个离婚程序只是听说而已,具体怎么样也不是很清楚,有可能理解会有偏差。我其实也不理解,为什么还没离婚就可以和别人一起,北美的法律为什么会这样,费解。



路过路人 2014-12-22 09:43:41 就事论事,好像北美离婚前 必须 分居一段时间,好像是一年,叫separate?,在此期间,夫妻双方可以交自己的男女朋友,甚至和别人同居。如果是这样,胡和老五的同居这点上是无可厚非的,他们可以解释是和各自伴侣离婚前的分居期,是走法律程序而已。
路过路人 发表评论于
就事论事,好像北美离婚前 必须 分居一段时间,好像是一年,叫separate?,在此期间,夫妻双方可以交自己的男女朋友,甚至和别人同居。如果是这样,胡和老五的同居这点上是无可厚非的,他们可以解释是和各自伴侣离婚前的分居期,是走法律程序而已。
升鸣 发表评论于
恭喜你,无论法庭怎么判决,我觉得你赢了。
qingfong 发表评论于
萧萧,侬真是结棍。 佩服你,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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