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波因嫖娼被收容教育6个月后, 这几天出来了, 这着实忙坏了娱记。 他们不是帮着他"继续改造思想", 而是忙着设计他的未来, 如 "海外求学+结婚生子"、 "转幕后工作"、 诸如此类,。倒是黄海波本人发了微博表示“真诚地向全社会说一句对不起”,并表示将用“很长一段时间”反思和沉淀自己。
黄海波一案事实确凿,没什么可争辩的。这不由的让人想起80年代初的另一个著名演员迟志强. 他主演过《小字辈》和《夕照街》,后因“流氓罪”而被判四年,罪名是与高干子弟混在一起跳舞、“聚众淫乱“。当时被判连他自己都很莫名其妙, 只能说他不幸赶上1983年的全国“严打", 有关细节可以上网查一下>.
当年迟志强一案相当轰动, 《中国青年报》连篇累牍反复报道, 好像还想写成了报告文学。这也不奇怪, 因当时没有如今这么多娱乐,电影和电视剧也是很有限, 所以那时期待的著名演员含金量很高, 他们偶像的含义不止在形象上, 还要是“立德, 立言,立行”的道德楷模。发生这等建国以来少有的大事, 当时似乎不“严打”都不足以平民愤, 只能说他赶到早不如赶的“巧”。 反观这次犯案的黄海波, 就要幸运得多了, 首先不会上大报, 大众也只是以娱乐的心态八卦八卦, 个别人愿意挺他也无人出来理论, 现在演员是一地鸡毛,没必要为他们操“卖白粉的心”。这两天最乐的事是 "黄海波获释后改名字"。
两个不同时代的演员, 都因男女之事被收容或被判, 如果两人互相穿越一下, 黄海波被判就远不止4年了, 而迟志强的所为按现在来看, 就象流行语“天上飘来5个字,这不是个事“。我们的法律因时因地的变化,影响了不少人的命运, 过去我们说不健全,行政干预过多, 那么现在“依法治国”了,希望有一个长期稳固的法律,不要前20年和后20年, 判的案子让人觉得即滑稽又可悲。
现在娱乐与被娱乐似乎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旋律,但它有没有道德底线哪? 明明是缺德的事,一上娱乐, 就被宽容和理解以至不了了之,而当事人扬名立腕之后还特感"委屈"。这说明我们现在的社会开明了许多, 大家能够接受也能捍卫人"庸俗"的权利。 但真不知我们是学会了宽容后, 是否确忘记了应有的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