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情绪低落的时候,就去走路,快速地走路,在家门口的两个公园里,一个来回差不多8公里。
这爱走路还是有点历史的。
中学最后一年的春节,家里搬了,从市中心搬到西郊,而学校在东部。本路走路15分钟能到的,活生生地被拉长到50分钟,如果走得快的话。以前在市中心,每次从大路转入僻静的小巷时就害怕,现在到了西郊跨过桥就是农村的地方,当一路同行的同学跟我一个个告别的时候,恐惧感就开始加深,觉得自己又一个人慢慢地走进了浓雾般漫长无边的黑夜,脚下的脚步没法不加快。那时早上去,中午回来吃饭;下午去,晚上回来吃饭;晚自习去,夜里9点左右再回来,一天来回三次。以前的日子,在一个小城市,晚上的9点已是大家上床的时间了,路上行人稀少,街上灯光昏暗;人声寂静时,正是自然万物开始喧嚣的时候。
没有办法,就这么走,这么奋力的走。直到高考结束后,当住在校门口的同桌跟我一起去我家一趟,再走回来时,她已气喘吁吁,到现在还听到她夸张的喘气声,而经过半年的走路的我,已适应了走路这一动作,习惯了每天三次来回两个小时发疯般的走路。
这一影响是深远的,因为走路已成为我最擅长的动作。出去旅游,下了车就是走路,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到处乱走;在多伦多,跟着hiking group,几年来在几百公里Brice Trail上走,甚至当我的家庭医生告诉我他将跟夫人一起到西班牙hiking一个月时,我也看到了以后在欧洲的土地上走路的我。
没想到走路这一惯性运动在海外陪伴了自己走过了人生的高高低低。当孤独时,当颓废沮丧时,当需要自己与自己对话时,就喜欢背着包,一个人默默地无目的地走,几个小时几个小时地走。有时坐在荒无人烟的公园的木凳子上,会告诉自己要挺住,要顽强,要学会忘记,要好好地活下去。
朋友们都知道我脚下的功夫,也知道我乏味的人生。当他们问起时,有时会告诉他们另一个版本。
以前有个犯人,他每天唯一的活动是间隙间的放风,他能做的就是在院子里转着圈子走,一天天地走,一年年地走。当他被释放后,他不知如何生活,只知道走,所以,出了院门他就一直走。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也是我生活的写照。
思维固定后,其它的路已走不通了,只有脚下的路能走。
没想到喜爱的Charlie Chaplin跟我一个性格,他也是个内向害羞的人,喜欢走路,在闹市里漫无目的地几个小时几个小时地走路。但他却能在走路时用冷眼观街头万象,看人生百态,寻找到灵感。
还记着他所说的一句话:Don’t Stop Until You Drop!
是的,我不会停止走路的,直到躺下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