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中国人太习惯文革式的大批判,坏人就应该拉出来示众,人人上去打一顿,才解心头之恨。
其实真实的生活,没有那么简单的“好人”,“坏人”,人们为了自己的私利,伤害别人有多深,他们自己都不知道。
那个农村妇女,模糊地知道孩子可能是被拐来的,可是她为了自己有孩子养,宁可相信孩子是丈夫捡来的。但是当她看到那些丢了孩子的父母是何等地痛苦,大家乱打她的时候,她才明白丈夫的行为是多么的残酷和伤害别人,所以她跪下来,拉住她丈夫拐卖的孩子的亲生父亲的手,我看到一个人真正的忏悔。
犯罪心理学家说犯罪的人,是缺乏对犯罪对象的最起码的人性同情而产生的。也就是犯罪者对他人的痛苦没有切身的感触。陈可辛电影的可贵之处,是把这点表现得非常细腻。
电影里虽然也有些声讨人贩子的部分,但更深层的意义是如何从心理上解决这个巨大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如何抚平受伤心灵的层次。那个丢失父母协会的部分非常好。受伤的父母们团结在一起,互相鼓励,通过对寻找孩子的努力来减轻自己的伤痛。但是这个无法解决问题,只能让伤痛更疼。最后,社团的领袖以痛苦的“背叛”,结束了自己坚信的“孩子会找到”。这样一个巨大的伤痛,谁也不能说用忘记才抚平,但要想生活继续下去,就只能如此,淡化发生的事情,虽然这是无比残酷的。
孩子们是无辜的,无论发生了什么,让孩子有最好的感情依靠,始终都是最重要的。
电影没有给出答案,但是看电影的人都会深刻地体会拐卖幼童给所有人带来的痛苦,那是活生生的,个人的,不是泛泛的善恶之谈,这就够了。
我也一直相信,无论多么严刑打击,伤及无辜的恶性犯罪依然会存在,因为这些犯罪者没有人性中最基本的情感:同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是道理层面的,而应是到了切肤之痛的亲身感触,才能让大部分人(人格缺陷的人除外)放弃伤害陌生人的念头。
很佩服陈可辛导演,这样尖锐的题材,看完了却是一片柔情,充满了对孩子和各种人物的同情与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