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所不欲 文化反恐

人所不欲 文化反恐
 
启麦
 
 
常识:当你按捺不住冲动,想要谩骂、侮辱谁的时候,莫忘掂量一下自己承受报复的能力,为逞口舌之快,招来杀身之祸,看似得不偿失。恐怖分子、邪恶势力当然该骂。但是,叫板强敌有风险,需先备下“金钟罩”、“铁布衫”哦。值此法国漫画杂志《查理周刊》、美国喜剧电影《刺杀金正恩》等引来的恐怖攻击之际。“新闻出版、言论自由”的分寸和尺度,不免再度热议-----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诚然,伊斯兰与基督文明间的冲突,由来已久。积怨千年,多一次微笑、少一句咒骂于早已事无补。但是,两造既夙有和解之心,则千里之途始于足下。欧美人士不是信奉市场规律吗,就像“投资,任何时候开始都不算晚”,先息纸上之兵如何?因为,高度文明的“新闻出版和言论自由”,不应直言不讳、口无摭拦,是讲“绅士风度”的:言辞有分寸、举止要得体,“勿使场面难堪”不可收拾。所以,表达的方式和内容需要考虑后果或曰尊重对方。事涉惹他不起者,更要屏息而为。
 
一部人类文明史,几乎是刀枪箭戟蘸着鲜血书写而成。几十亿人至今深陷在猜忌、仇恨之中,满怀着声讨、抱复的情绪。虽然你已经宣布,所有嘲讽和辱骂只针对一小撮极端恐怖分子。但是,人以群分、成见深植。尽管同宗同教之中,分门别户、相向龃龉。一旦面对异族异教,多少内部派系俱成“我者”而较亲,一切外人俱是“他者”而为敌。来自基督世界的任何一点攻讦,都会引起他们不愉快的联想、放大,物伤其类,致使整个伊斯兰、穆斯林、阿拉伯同仇敌忾起来。所幸其各个宗派、教团、个人,忍受刺激的阈值有高有低,才没招至那亿万之众一哄而上,八面出击。这就是现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同理,将同样的气力和资源用于向对方阵营释出善意,未必不能引发他们一些愉快的联想,从而为和平共处添砖加瓦。套一句文革语言,就是: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
 
中国人早就懂得如何规避这个风险了:我们从小就知道,回民多半讳言“猪”字;而且确实发生过某人无意中在虽然不信伊斯兰教、却极具文化敏感性的回族同伴面前,话中带“猪”、影响了团结的事。于是汉族兄弟每与他们谈话涉其忌讳时,自然会以“大”代“猪”,如“大肉”、“大油”等等,维持了回汉人民一家亲。这里,使用代称,既非示弱、也非姑息,只是尊重、是自保,是恕道、是绅士风范。
 
这种小事提示我们,模糊概念如“言论自由”虽然难以定义、划界,“雷区”还是绕得开的。正好所论“言论自由”包括了“不因人废言”,在此不妨引用一下陈伯达于1939年在《孔子的哲学思想》一文中提出的概念:“从来人们都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看成极高的美德,其实还是限于一面;极高的美德,极高的‘忠恕之道’,应该还进而是‘人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样,我们就把儒家所代表的封建社会美德转变为极高的人类美德,而且在哲学上恰是由唯心论转变到唯物论。”意为要设身处地、及对方之所需,不能自以为是,把一己之好恶强加于人(恐怖分子、贪官污吏、刑事犯罪分子等罪犯的“不欲”一定不在陈氏所论之列)。
 
其实,与儒、释、道和基督文明一样,博大精深的伊斯兰文化,也有鼓励幽默的风度与容忍讽刺的涵养,例如广为流传的《阿凡提的故事》等。然而,自尊与虚荣原为一体两面:自嘲可矣,被嘲就要追究了;善意的批评可以,来者不善就要反击;一般风俗习惯被指责,尚可一笑置之,核心价值如信仰、教义、圣贤是不能碰的。所以,既知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警惕在那里,更应谨遵 “冤家宜解不宜结”之常言。要是《查理周刊》就此改版,宣传基督与伊斯兰两界的传统友谊,歌颂人类大同呢?试试呗。
 
融合文明,需要漫长的历史过程,缓不济急;不同文化相互了解其所喜、所恶的表达方式,却可以急用先学、立竿见影;切忌以己度人、想当然;以至弄巧成拙、越反越恐、吃不了兜着走。上个世纪,美国主导的“文化冷战”,避免了第三次世界大战。“911”以来,有没有照方抓药、开展“文化反恐”?
 
moreco2pls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独上南岛' 的评论 :

你以为中国没有穆斯林极端分子的问题吗?你忘了新疆恐袭吗?

"我们中国人,看得懂。"?
fonsony 发表评论于
说猪有什么问题?正蠢材.老木说猪是不洁.带毒害。怎能不要说?
独上南岛 发表评论于
我们中国人,看得懂。
因为中国有理性的哲学思想,“识时务,拎得清,观脸色,说话听音,打狗看主人面,打人不打脸····等等”,尤其不敢冒犯神仙,说起来,中国人没有宗教,但是敬畏神明,不管是什么教,怕遭报应。大多数的人,即便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从小也有大人教导,一些做人最起码的忌讳。
欧洲人在自我,自尊,自大,自傲方面,已经没有了底线,百无禁忌,目中只有自我。
大号蚂蚁 发表评论于
从电影采访到杂志凶杀本质上是文明的冲突。是市民文明对权威文明的冲突。

远古时代,交通通讯手段最落后,文化水平也最低,文明只能在部落水平聚集。权威也只能在小范围内有影响。因为范围小,了解和亲情也多,权威的残酷性也低。

中古时代,技术手段发展了,可以扩展到很大的范围,但是又不足以详尽地联络,于是武装暴力和信仰暴力支持下的残酷权威体系成为最简单可行的统治和聚合手段。

近现代,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的发展,使个人意见的表达和个人利益的体现变为可能,从而以个人为主的市民文明得以发展成型。对于现代文明来说,言论自由是最根本的一条。否则,有权力有暴力就可以以自己的感受封杀他人,那么最终除了几个寡头又还有什么个人。所以这是绝对不能妥协的原则。

然而对于中古文明,没有敬畏就没有权威。没有权威又怎么能经天纬地呢。没有一个全民跪拜的对象,一切都将坍塌。新旧文明在这言论自由的冲突是根本不可调和的,你死我活的。西方基督教去神圣化也是斗争了很多年,战争死亡了无数人才从裁判所到随便开上帝的玩笑。中国推翻帝制后也是反复斗争百年,也没有彻底走出来。而伊斯兰教就更是没有走多远。说起来,每个文明的对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的理解掌握创新水平,决定了文明的发展水平。决定了对个人的尊重程度,和对权威的蔑视程度。
moreco2pls 发表评论于
没有用。美国有没有查理?没有的话,911怎么来的?西班牙有没有?没有的话,311火车爆炸怎么来的?

国内全能教在麦当劳杀人,有人不敬他们的神了吗?他们认为,你拒绝皈依,就是不敬。
巫山疑云 发表评论于
很同意。好文章。其實西方也有很多人意識到這些問題,但大衆不能,而政客需要大衆。
无知无为 发表评论于
好文章,应该选到首页。

有一点意见,陈伯达的‘人所不欲勿施于人’自相矛盾,混淆了‘你我’,本质上还是西方思维共产主义在作怪。你讲的属于伦理,做人的道理,只有中国人听得懂。西方人是听不懂的,或者说不屑一顾,因为他们的世界观由宗教所决定,也就是说‘按上帝的指示办事’,‘人权’就是上帝的指示,这跟他们的基督教历史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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