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作食物,收为宠物,与自然共处

相信的就是真实,难以置信的就是虚构。我随便写写,你随便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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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我,“每当我离开家好几天,见不到我的狗时,我就情绪不好。这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我说,“人跟自己的宠物之间有依恋的感情,很常见。”“去年那一次我坐在那里想自杀时,我的狗看着我不对劲,就使劲拉我,让我醒悟过来,救了我的命。从那以后,我对我的狗就特别依恋。本来,我是在农场长大的。在农场里,动物都是干农活儿的,不当作宠物,我跟它们之间没有什么感情。”

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在中国农村,村里有人养的兔子生了小兔崽子,我们几个孩子去要了一只过来在笼子里养着。我们每天放学后去给兔子弄一些草来吃,逗着兔子玩一会儿。等兔子长大时,杀了吃肉,不记得有什么舍不得的问题。在农村,养兔养鸡养鸭养羊养猪都是为了宰了吃肉,或者卖给别人宰了吃肉。还记得,村里有谁家的狗死了,也分给大家吃肉,而不是就埋了浪费了。没有因为狗本来是宠物,就不能吃。

在美国,很多孩子都有自己的宠物。我女儿也曾经养过一只宠物兔子。那只兔子,只是一只普通的宠物兔,买的时候也不算太贵。但是后来给它买笼子,自动喂食器,水瓶,差不多花了一百。有一次在院子里跑丢了,有人捡到,我们去领时,为了表示感谢,送给人家礼物卡50刀。每次去买兔子专用食物40刀,两大包Bedding,不是锯末的那种比较好用也比较贵,又是好几十。一只兔子养了差不多三年,花了总有近一千刀。这要是当成肉吃,那是天价的玉兔肉了。兔子死了以后,我们在院子里挖了一个坑,把它埋了,让它安息。好象在美国这是宠物死了以后通常的做法。

在美国,一些临水的住宅区或者公园里经常能看到野鸭野鹅大雁和各种其它小鸟,松鼠和小地老鼠更是随处可见。有些广场还能看到鸽子或海鸥(如果靠近海边的话)。见到有人会喂这些动物,很少见到有人试图捕获这些动物。如果在社区的小马路上遇到大雁群大摇大摆地过马路,大部分人都会停下车等雁群过去再开。记得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我在北京的玉渊潭公园见到野鸭时,脑子里想的是如果有一把气枪,打一只回家吃多好。

为什么在美国和在中国对待动物的做法不同呢?这里除了国家不同外,可能还有时间的不同。几十年前的中国是真穷,什么动物都想打来吃,越是野味儿越好吃。上山下乡故事的一部分就是打野食甚至是偷鸡杀狗。现在生活富足了一些,也知道了宠物是拿来宠的,而另有一些猪啊,羊啊什么的则是养了提供肉给人吃的。另外,知道了果子狸传播疾病的厉害,现在中国人对野味儿也有点儿顾忌了。现在国内经常还有人提到自己喜欢收养流浪猫流浪狗,觉得那些城市里的流浪动物也是一条生命,很可怜,需要关爱。

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讲到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更早的是管仲《管子—牧民》“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在人和动物的关系上,这段话也同样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深刻的解释。当人类逐渐摆脱饥饿,生活温饱有保障后,宠物和供肉家禽家畜的区别变得分明。更多的人有心情也有能力养宠物。从当作食物,到收为宠物,可以说是某些动物命运的幸运改变。

但是,被收为宠物,真是所有动物的愿望吗?那些大雁,那些松鼠,那些浣熊,它们没有做宠物,它们自由自在地生活,只要人不剥夺它们的生存环境,不去干扰它们的生活,它们就很快乐。也许这种自然相处的生活方式,对于这些动物才是最自然最快乐的。

也许几百年以后的人,知道我们现在把动物当作宠物关在家里,会觉得这是非常反自然,非常不体谅动物的行为。那时候,人类也许已经有了其它提供蛋白质的食物,再也不需要食用动物尸体的肉,他们会觉几百年前人类的食肉习惯非常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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