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家的时候,最好吃这道菜

用开花的创意,将司空见惯,变成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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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暑假,十岁的女儿被夫人撵到农庄来,让我教她学中文,转移她整天上网的注意力。小女孩照例又是一顿抱怨,嘟囔着嘴问我为什么要学中文。



我重复着以前的观点对她说,加拿大是多元文化国家,全社会都支持并鼓励学习英语以外的语言,以前遇到过的很多德国、法国和意大利裔的加拿大人,他们的孩子都会说母语。在北美,移民的后裔可以追求出色(Outstanding),但绝对不能在母语的学习上出列(Standing out)。



盛夏时节,路边的草丛里还有几簇野豌豆,我让她拿上竹篮去摘些嫩苗,途经花圃时,又让她顺便剪几朵芍药花放进篮子里带回来。



我把野豌豆苗和芍药花放在一块,用油盐炒熟,做成了一道菜,又把剩余的花瓣和鸡蛋放在一起,做成一个汤菜。吃饭的时候,我让她先品尝“花蛋”汤,她点头称赞说好喝,然后再让她吃清炒“野薇”,她被苦得呲牙咧嘴。



等她从苦味中缓过神来,我就对她说:老爸做的一菜一汤,叫“花旦采薇”,意思就是“小姑娘思念故乡”。她追问我怎么解释。



我说:做汤的花瓣和鸡蛋搅在一起就是“花蛋”,与“花旦”谐音,而“花旦”则是京剧里的一个角色,代表美丽的小姑娘,今儿就是你。“采薇”就是带着篮子,去摘野豌豆苗的意思,你今天所做的就是。



她似乎明白了“小姑娘采薇”的意思,觉得蛮开心,但并不懂苦味与思念故乡的关系。于是,我就带她一起走到写字板前,边写边讲解道:



在耶稣基督出生前一千两百年左右,中国的商朝有两位义士兄弟,哥哥叫“伯夷”,弟弟叫“叔齐”,他俩因为喜欢“周”这个地方的主人周文王,就移民到那里养老。后来周文王死了,他的儿子周武王以一个省长的名义,带兵把联邦总统杀了,推翻了商纣王,新建了一个周朝。他俩因为看不惯周武王的行为,很生气,就躲进首阳山,发誓绝不吃周朝的田地里生长的小米,每天就“采薇”当饭吃,直到双双饿死。



大约又过了两百年,周懿王当国王时,生活在西北地区的匈奴侵犯中华。一位被征召入伍去前线打仗的年轻人,在战争结束后返回故乡的途中写了一首诗,叫《采薇》。诗中言道,他从野豌豆刚发新芽的时候,就盼望能回到故乡,直到野豌豆老了,他才如愿以偿。



前面的典故和后面的诗歌,在中国非常有名,前者记载在《史记》里,后者记载在《诗经》里,所以,后世很多受过教育的中国人都知道。又因为“采薇”的典故和诗歌,都讲到了怀念故国和思念故乡的内容,所以,今人就把“采薇”与乡愁(Homesick)联系到一起了。薇菜的苦涩,正可以形容故乡之恋的苦涩与意味深长。



还没等我讲完,她就开始question了,说:“为什么人在想家,在想念一个人或一件事的时候,舌头会感觉苦呢?”我说:“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人在思念最痛苦的时候,舌头上会起火长泡泡。”



她马上诡谲地冲我笑笑说:“爸爸,你看我舌头上也长泡了。”我说:“你是想念故乡,想念爷爷奶奶了吗?”她说:“不,我想回城里的家,想和同学们一起玩游戏。”我说:“那好,再去吃两口薇菜,苦味能清热泻火!”



为了测试她三年后的中文进步情况,我把有关“薇”的资料整理如下,留给她将来查阅、参考:



薇,今名野豌豆,学名Vicia cracca L.,英文Bush vetch《说文》云:“薇似藿(豆类),乃菜之微者也。”微,即微贱人家的菜食。苏东坡曾言:“菜之美者,蜀乡之巢。”巢,即指“巢菜”,也就是野豌豆。这种野生植物既可当菜,也可救荒。在中国时嫩吃并不苦,而在我们草原老了吃,却苦得难以下咽。



《史记.伯夷列传》记载:周武王灭商而得天下,伯夷、叔齐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及饿将死作歌曰:“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矣?予嗟徂兮,命之衰矣!”遂饿死于首阳山。(这里没有交代是采集豆苗,还是豆子?)



《诗经.小雅.采薇》的最后一段:“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草之书' 的评论 : S-U-R-E!!!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草之书' 的评论 : 谢谢!
草之书 发表评论于
Can I come to visit too? Do you open a summer camp? I am looking to take my daughter to go that direction Banff this summer.
草之书 发表评论于
故事和莱都太棒了!太接地气接天气了!欣赏!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isabella_yang' 的评论 : 真的呀?那太好了,难得在城里遇见乡亲,请在悄悄话里告诉我怎么联系?我在里。握手!
isabella_ya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农家苦' :我就在草原省,农兄是在里还是萨?有空的时候我得去给你做端茶倒水的童子,接受您的熏陶。您讲的故事很生动非常用心,每一个都是做学问的精神。受教,感谢!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isabella_yang' 的评论 : 谢谢关注和夸奖!欢迎来我们大草原作客!
isabella_yang 发表评论于
农兄学识渊博且善于表述,讲故事画面感很强,有机会一定要去拜访!
赞!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我的庭院' 的评论 : 我还是跟您学的呢。
我的庭院 发表评论于
农兄好文!
西人喜欢予乐于教,国人喜欢予教于乐,农兄则是予教于典,佩服!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巫山疑云' 的评论 : 其实,我们都可以成为文学作品中的人。谢谢造访!
巫山疑云 发表评论于
驚艷!只在書上讀過,從未見過或嘗過,長見識了。謝謝。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紫檀吧主' 的评论 : 好,欢迎!
紫檀吧主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农家苦' 的评论 : 谢谢盛情. 有机会的话, 去你的农庄, 品"花旦采薇".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紫檀吧主' 的评论 : 吧主若离我这不远,夏天来我这感受一下大草原吧。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彩烟游士' 的评论 : 开车到郊外,公路边上、农田里,尤其是麦田里,应该能找到。我的花圃里长期不打理,也会长出很多野豌豆。祝乡党好运,春天也能尝到!
紫檀吧主 发表评论于
老农真是教女有道, 喜欢看你的文章!
彩烟游士 发表评论于
农兄又一大作!野豌豆这样的好东西,在美国有,但是绝大部分人是吃不到的。羡慕。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Joy4Life' 的评论 : Joy兄过奖了,这边的孩子都不肯学中文,给她一点苦味让他长点记性,呵呵。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惜福666' 的评论 : 好啊,一言为定!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多伦多橄榄树' 的评论 : 小树说的是,不想家的时候吃,味道反而清淡多了。
Joy4Life 发表评论于
农兄饱读诗书,用《史记》和《诗经》来“喂养”你家的小丫头,可以预见她将来定成加国才女!
你女儿很聪明,小小年纪,就会活学活用了!为达目的,还会用“苦肉计”呢!

怎么感觉“农家苦”不苦,应该是“农家乐”才对。
突然想到这么一句:“天作房,地做床,野菜野果当干粮..."
惜福666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农家苦' 的评论 :

好啊, 好啊, 等着农家带娃出镜。 到时也放到博客上让农粉们都学习学习。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口水中,不想家的时候,也吃这道菜!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ikedreaming' 的评论 : 谢谢夸奖。握手!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惜福666' 的评论 : 我正在尝试创作汉字剧的剧本呢,已经跟儿子和女儿商量好了,今夏就在农庄开拍,拍好一集就放到YouTube上一集,到时候一定邀请你来观看。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喝白开水健康' 的评论 : 芍药花有点淡苦味,你夏天也可以试试用它们做汤。草原这边见不到苦瓜,但农庄里苦味的野菜还真不少。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咱这靠草,也只能吃草啦,呵呵。谢谢造访!
likedreaming 发表评论于
好有文化啊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苹果和梨' 的评论 : 你的名字起的好,谁看见都想咬你一口,哈哈。谢谢光临!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杜鹃盛开' 的评论 : 谢谢杜鹃夸奖!何时有空故地重游啊?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匆匆客' 的评论 : 谢谢科学家关注!等您动笔写家谱的时候,别忘了叫上我一起商讨。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徒步走天涯' 的评论 : 谢谢地行仙的夸奖!下次您来,我要向您讨教摄影技术呢。
农家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马上续残梦' 的评论 : 梦兄好。我也正是从教孩子学中文的过程中琢磨出来的,因为不容易,所以得创意,不能走老路。
惜福666 发表评论于
孩子这样城里和乡下跑一跑是很好的事, 你家丫头有福啊。农家讲历史比我好多了,这几天在跟女儿看三国有些力不从心。 强烈要求你们这些有知识的爸爸多多参与孩子的教育, 光靠我们妈妈是不够的。
喝白开水健康 发表评论于
好棒! 这花,这草都能吃,轻轻松松的环境下,教孩子认字,太牛了!
苹果和梨 发表评论于
长知识
杜鹃盛开 发表评论于
写的真好。好惬意的田园生活。挎着蓝子去摘菜, 还有鲜花。好有创意的菜和汤。还用诗经解释。真羡慕。
匆匆客 发表评论于
农家兄好有创意啊!
徒步走天涯 发表评论于
哈哈, 农兄太有才了! 佩服!
马上续残梦 发表评论于
古老的故事经农兄这么一讲解十分有趣,十分感人。你在加拿大草原这样教女认字的情景也是可以写进历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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