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卖国贼、爱国贼”,有这么个故事:当年的义和团民众都很爱国,为了爱国,他们结伙屠杀手无寸铁的在华西方传教士、修女、西方商人、中国基督徒,还焚教堂、扒铁路、烧店铺、拔电杆...,于是引来了八国列强的联合反恐,最后京城沦陷。
真枪实弹的八国联军一来,三十万之众的义和团一仗未接就闻风而逃!倒是清军勉强接了几仗,却伤亡惨重,一屁股的烂污都由政府来擦。
政府替擦义和团屁股的结果,就是被迫与列国签订《辛丑条约》(类似今天的反恐协议),然后赔偿别人四亿五千万两白银,平摊到每个国民头上,平均每人赔偿一两。
1901年《辛丑条约》签字仪式上,洋务重臣李鸿章最后一次代表政府出场。庆王奕劻虽然手在抖,但仍对李鸿章说:这个字由我来签吧。
李鸿章微微摆了摆手说:天下最难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庆王以后的路还长,你没必要把自己搭进去。这卖国条约,还是让我来签吧...。
——签完了这条卖国条约,李鸿章老泪纵横,大口吐血。
这样的典故绝非个案,日本的神风敢死队、德国的纳粹党卫军,哪个不是响当当的爱国者?最后无一例外,分别把自己的祖国拖入到灾难的深渊,无不沦为祸国殃民的爱国贼。
说到这里,啥叫恐怖主义?联合国曾在成果性文件中下过明确定义,概括起来是两条:
1、抱有政治目的;2、暴力袭击非武装人员。
我相信你义和团很爱国,可干嘛只屠杀人家非武装侨民,却不敢和人家军队开战?所以从这层面来看,义和团完全符合恐怖主义的这两条基本特征,而八国联军打的却是反恐战。
历史告诉世人:爱国并非人性要素,也无法让流氓占领在道德的制高点。
谨记,当爱国高于一切,甚至凌驾在了人性之上时,那么就离邪恶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