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清代史家论王安石

清初思想家王夫之在〈宋论〉中揭示,王安石变法的根本推动力是宋神宗,而宋神宗的动机就是为了加强国家的财力。加强财力,按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的评论,是为了“收复中国旧地”,即被契丹占领的燕云十六州,这就是王夫之所说的“隐衷”。赵翼认为,神宗皇帝急功近利,才是变法贻害无穷的根本原因。

宋神宗虽雄心勃勃,但满朝文武,却找不到愿意配合的人。这里固然有官僚因循守旧的一面,但根本上和儒家的经济思想有关。正统儒家向来主张轻徭薄赋,减少国家对民间的滋扰,尽量不对经济进行干预,这从汉代〈盐铁论〉的辩论就已经明确。简而言之,儒家的经济主张就是“不折腾。”
但是王安石为了贯彻宋神宗的意图,必须加强国家权力,增加国家的收入。他的主要办法之一,是由国家出面,向农民发放粮食借贷,并收取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率,即所谓的青苗法。这样的做法,好处是让农民享受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率,不受高利贷盘剥,但坏处是破坏了农业社会的市场经济原则,由国家干预市场,垄断贷款,而且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赚取利息。这是儒家在理论层面所反对的“与民争利”(地主富农也是“民”),自然会引起大多数官员的抵制。
当然,不管黑猫白猫,重要的是看效果。按赵翼的分析,王安石本人做小官的时候,在他自己管辖下的地域推行青苗法,利民效果也还是好的,但问题是, 一旦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问题就出来了。原本一年一贷,有的地方搞一年两贷,就有了事实上的双倍利息(40%)。有的地方规定,不许农民以粮食和杂物还贷,只收现金,定价却超过市场价格,因为是国家垄断,农民无从选择,结果是害民多于利民。另外,古代向来有设立常平仓的制度,也是缓解饥荒的善政,但地方官员在借出的时候打了折扣,偿还的时候却多收。由此看来所谓“大斗进,小斗出”不仅是地主收租的行为,  也是政府官员盘剥百姓的做法。有的地方把粮仓承包给当地富户,然后又必须派官员去督促检查,其间又难免行贿受贿。成本被人为推高, 结果仍旧是害民多于利民。
王安石为了增加收入,又推行免役法,即把从前的免费劳役改为征收新税,国家用税收雇佣劳力,但在执行过程中,即使原本没有劳役义务的家庭,如孤儿寡母,也要出钱,引起了民间的强烈不满。〈宋史〉记载,“由是賦斂愈重,而天下騷然矣。” 钱穆则从另一种角度来看这一改革。他认为,政府因为要抽丁服役,才需要搞户籍和人口调查,一旦摊派助役钱,慢慢就废弛了统计,再到明代一条鞭法,按土地以现金收税,假定一个家庭,没有田, 也不考试,那么终身都和政府无关了。
王安石的保甲法要把农民组织起来搞军事训练,〈宋史〉记载,当时就有很多人因为不堪忍受而逃亡。二十世纪史学大家吕思勉指出,保甲法本意是实行全民皆兵,后来却成了一种维护统治秩序的户口稽查制度,军事训练的意义也逐渐荡然无存了。
王夫之认为,宋神宗想复兴宋朝的想法固然是好的,但他的思维方式,大方向却错了。错在他误以为国家振兴的唯一途径就是要先敛财。王夫之质问,如果财力起决定性作用,那么汉高祖凭什么能打败占据全国物资的秦帝国?安禄山又何以被唐肃宗击败?他的答案就是,强军和富国未必有绝对的因果关系,宋代之弱,弱在管理松弛,不敢重用,乃至压制武将,不在缺钱。王夫之认为,正是因为宋神宗的政策导向根本错误,才导致他把王安石找来专事聚财,从而“弊天下。” 钱穆似乎赞同这种观点,他认为, 宋朝的最大问题, “在散”,“在弱”。
持平地看,说王安石为了国家疯狂敛财也并不公允。苏辙就说过,20%的官定利息本身根本不高,说是为利都算不上。但是,苏辙却指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 原本好的政策一旦实施起来,各级官员必定会从中搞鬼营私,任何法令都无法禁止。
改革的结果被苏辙言中,其实也是当代中国并不陌生的现象:再好的政策到了下面就会走样,结果和初衷往往背离。〈宋史〉对王安石的描述偏重于批评他的固执己见和刚愎自用,王夫之基本上只专注于批评宋神宗的决定性作用(用现代术语来说是agency),把王安石看成是工具,存而不论,只有赵翼更多地注意王安石本人的作用(另一种agency),而且敏锐地感觉到了这里所涉及的制度和结构问题(用现代术语说是structure),而这个毛病,恰恰也是王安石的同时代人苏辙已经指出的: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官僚系统的严重腐败,如苏辙所言:“吏缘为奸”,在权力的上层和下层之间存在诸多层级,而越到底层,任意滥用职权病民以自肥的现象就越突出。这种现象不论用道德还是用法律都无法禁绝,成为中国政治文化最大的痼疾。在这种情况下,政策的健康实施,只能依赖于官员个人自身的操守,如赵翼比较公正地评价的,王安石做地方官的时候,在他本人所能掌控的小范围内,可以让政策的实施不背离初衷。但他无法改变总体的政治文化氛围。

政策走样,不得不让人思考中国政治中存在的能量庞大的“无组织力量”。金观涛/刘青峰在〈兴盛与危机:论中国社会的超稳定结构〉中指出,“一旦机构腐败,执行政策的就是无组织力量本身。那么政策中不明确之处,就成为那些人钻空子攫取私利的依据”(1992,109)可以说是当代学人对中国历史的精湛解读。
正因为这种连皇帝都无法控制的“无组织力量”的存在,苏辙等不那么固执于理想的士大夫才会认识到,在这种情况下,改革还不如不改革。假如不搞改革,不折腾,那么任由民间力量自我调节, 虽然不完美,但也不会出大乱子(彻底改朝换代属于另一个范畴)。然而,一旦由政府的力量积极介入经济,社会领域,大力推进改革,不论目的是富国强兵,还是缓解民众的生计,其效果只能是把具体操作的权力更多地下放给底层的官员和小吏,实质上任他们胡作非为----因为是他们,而不是王安石,才真正最具体地代表“国家”。这部分人的贪婪和缺少道德底线一旦和权力结合,只能害民, 扰民,其最终效果和皇帝的初衷,和王安石本人的个人操守,能力,目标都不再有关。
如何从根本上遏制大多数基层官员的贪欲,在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上限制体制内如同细菌一样疯狂繁殖的“无组织力量”,或者“不规则现象”,以及遏制其根源:整个系统的全面腐败,才是中国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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