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买了 "The Class" 一打开就放不下,作者以Andrew Eliot 的日记为主线,讲述5个哈佛58届毕业生从54年进校前到83年25周年聚会的经历,从青年到中年的故事。故事按时间顺序讲述,又因为人的故事,同时讲述在这进30年的时间内发生的美国人所关心的重大事件。小说的写法朴素平淡,人物描写真实感强。虽然写的是上一代人,虽然到故事结束时我还没到美国,读完这本书,我仿佛认识了书里的人。虽然我不能赞同每一个人物的每一个选择,却能理解他们,懂得他们为什么追求自己心中的那个目标和为这个成功付出的代价,感受到他们的挣扎与欢乐, 对他们的经历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认为好的文学作品,能够超越时空,打动来自不同环境,不同种族,不同时间的读者。The Class 就是这样一本小说。
主要人物:
Andrew Eliot:来自显赫的家族,哈佛有以Eliot命名的楼和教授席位。对比先辈,自己有平庸感的银行家。
Daniel Rossi: 因为没有来自父亲的肯定,疯狂地追求公众的肯定的钢琴家。
George Kelley: 在布拉格之春前夕逃出的大学生,利用每一个机会生存和上升的政治家。
Jason Gilbert: 溶入美国的犹太人家的儿子,在以色列找到自己的人生信念。
Theodore Lambros: 开希腊餐馆的移民的儿子,哈佛走读生,现在的希腊文学专家,未来的哈佛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