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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高瑜的泄密罪与文革“法治” (图)
祖国在唱红歌。祖国山河一片红。 文革在延续,因为有文革的传人。 文革不是毛主席的文革,不是文革一代人的文革。是我们民族的文革。
“文革小报”寻根第51篇。
咱国两个月内连判两大泄密案。先是民间人士高瑜高女士因“泄密罪”被判刑7年。然后有周永康周前大人因“泄密罪”被判刑4年(因另有一个无期徒刑的罪,4年虽判了但不用服刑)。
7年与4年是怎么得来的?
刑期,基本上是数学问题。比如这个“泄密罪”,是咱国刑法第398条罩着的: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刑期的数学化。非数学的刑期可以说“依法官的感觉定”,如此法官宣判前一晚上是喝了小米粥还是喝了二两茅台都可能影响刑期,不合适。
(顺便说一句,高瑜女士,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第398条还说“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高判7年而周判4年,是啥数学原理?可能与“情节”有关。
高女士“泄密”一件,周前大人泄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如此,就是泄密件数多的刑期短,泄密少的刑期长:
泄密刑期=7年/泄密件数
高是一件,所以7年,公式适用。
周泄了6件,7年/6件=1.2年, 与4年不符,还得修正一下:
泄密刑期=(7年/泄密件数)X“正能量”参数
“正能量”参数因人而异,高女士是“1”,周前大人是“3.4”。再算一次:
高瑜泄密刑期=(7年/1件)X“正能量1”=7年
周前大人泄密刑期=(7年/6件) X“正能量3.4”=4年
记住,法律的要素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何显示“人人平等”?同罪判刑一个公式,对所有“犯人”平等适用。虽然此处有鼓励“泄密”人一旦泄了之后就多泄一些以便减少刑期的瑕疵,但是有公式是一大进步。当然,那个“正能量参数”有许多变量与人为因素,一天到不了罗马,有了公式之后可以再规范“参数”。
太扯了?
比文革“平等”许多。文革时“法治”啥样? 上小报:
(取自1967年秋的上海“大会专刊”)
“他老人家还说,靠人治,不靠法治”的出处没给,老汉不曾找到来源。不过,太祖无事不通无事不晓,到哪儿都勇敢的发指示,但没见过他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文革中光是他自己手下的元帅就生生的给关死过两个,却都不曾被判过刑。法治?像老汉这种文革孕育出的“大智若智”,在1980年听说法院要开庭审理“四人帮”时大感困惑,“不是都有罪抓起来了吗,怎么还审?”
“法律上不能一律平等”文革时虽没有大模大样的挂在法院门口,可这篇上海法院卓启民先生的文章已经说的很清楚,文革时的法律体系没啥刑期数学公式,就是个跟着感觉走的过程。觉的谁是太祖的敌人,专政!
回到那个泄密的刑期公式。是,它有诱导罪犯泄密就多泄几个的非理性成分,也有“正能量参数”的随机性与“任性”性,但是,毕竟是个公式,比“法律上不能一律平等”有了质的进步。期盼咱国的其它发条也逐渐有公式被推导出来,也希望“正能量参数”的具体计算方法会早日面世。
文革传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小艾妈妈' 的评论 : 听朋友说,陈已经给放出来了,在浙江啥地方养着呢,副部级待遇。看来啥老底也没泄出来,*_*。凉快着。
小艾妈妈 发表评论于
据说上海帮的陈良宇曾经大言不惭地说,中央那些算个茄子,敢动老子就泄了丫的老底,不知道最后给上刑是不是泄密罪:)
歡顏展卷林中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文革傳人' 的评论 :
我沒研究過董必武。
如果董必武沒擋過毛的路,沒打擊過毛,我想他沒被毛惡整也算正常。
文革传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歡顏展卷林中坐' 的评论 : 谢您的信息。董必武没被毛恶整也算是个奇迹了。您讲的那个笑话中“绝对不行”最好玩。咱城里的众多毛粉都是这样打发别人给毛做充数的土豆,他们自己在美国享受言论自由与法律保护,^_^。周末愉快。
文革传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springdale' 的评论 : 真是达到了“虱子多了不痒”的超脱境界,^_^。 周末愉快。
文革传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arara' 的评论 : 您说的可能是高第一次“泄密”的事儿。这个应该是2013的事儿。如您所说,高一个民间人士,泄个鬼。关键是那个7不讲太见不得人,所以恼羞成怒。周末愉快。
文革传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颐和园' 的评论 : 园姐好。还记得上次聊那个满大街的“核心价值观”吗?“法治”排在第8位,“公正”之后,“爱国”之前。 那些个“名词”就是一套包装纸,爱包什么利益包什么利益。像下面网友所说,笑话太多了。别的帮不上,做皇帝新衣里那个小孩的责任咱们当仁不让。周末愉快。
歡顏展卷林中坐 发表评论于
模仿一下毛時代:
黨是偉大光明正確的,說你有罪肯定有罪,還要什麼證據,打什麼官司,浪費人民的錢。
來人啊,把犯人拖出去砍了,讓群眾圍觀。
Q:那後來的平反怎麼回事?
A:政治需要嘛,為了偉大祖國,總有人要犧牲的。
Q:下次有政治需要犧牲你行不?
A:絕對不行!
歡顏展卷林中坐 发表评论于
大躍進運動期間毛澤東談法律:要人治,不要法治
http://news.ifeng.com/history/zhongguoxiandaishi/detail_2011_08/14/8393406_0.shtml
springdale 发表评论于
有关这个流氓土匪集团的笑话,实在太多!
warara 发表评论于
江泽民把机密文件放在办公桌上让草民进去随便抄 为什么要把个老太太判刑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所谓刑法就是一个笑话。二人已经被历史分别放在两个不同的地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