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真名士在一起的日子(四)

更令人难忘的是叔叔推荐的一本外国畅销小说“神秘的刺客”。他和婶婶在逛书店时无意发现的,随便翻了几页,就被其中精彩的情节吸引了。叔叔向我强力推荐这本书。我以前是不屑看畅销书的,觉得不读世界名著就上不了档次。既然叔叔这样的大家推荐了,我就认真地读了,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从此,我阅读的范围也广了,凡是能增加见识的杂书都会顺手拿来翻翻。多年后移民加拿大,去电影院看"Bone identity"的第一部,惊讶地发现电影是根据小说“神秘的刺客”改编的。这部电影大卖,我不由钦佩起叔叔婶婶的读书品味。

叔叔喜欢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女儿很小的时候,就带着一家去了丝绸之路。我上大三时,叔叔让我带着琳妹妹回福州我的家过暑假。琳妹妹在我的抽屉里发现了叔叔送我的一大堆玩具,不由惊呆了,有些不高兴地说:“爸爸都没有给我买这么多的玩具,爸爸偏心姐姐。”我也呆了,叔叔一向疼爱自己唯一的女儿,原来他对我的慷慨,超过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而这些,叔叔在我面前只字不提。

叔叔的玩具我一直留了很久。我大学毕业回福州工作了几年,临出国前,对妈妈千叮咛万嘱咐,一定留着叔叔买的玩具,我将来要带出国做留念。我爱叔叔,他送给我的东西我一定要好好珍惜。妈妈从这件事上推断出我很长情,非常担心我在感情上吃大亏,在我出国留学和移民期间写了很多信给我,几乎封封都交待我带眼识人,爱的热烈的同时,一定要爱的有理智。

杨是我的老同学,曾经写了这样的一段话给我:“在你还是一个戴着难看眼镜的瘦瘦的年轻姑娘时,我就爱你。当时你来我家,穿着一件白底红花的短袖衬衫,罩着浅蓝色的风衣,像小麻雀一样的开心活泼,我就爱上你了。”我在字里行间读懂了他的感情,因为上大学时我就和叔叔婶婶纸上谈兵说牛虻的爱情了。十几年前我回珠海看杨,嫌他的皮鞋老土,买了一双洋气些的送给他做礼物,这是我送他的第一份礼物。杨一直穿了很久,穿着它来到了加拿大。我对他说:”鞋子旧了,扔了吧。“杨不肯,仔细用报纸将鞋子包好,放进储藏盒里,他说这是我送他的第一份礼物,他要留着做纪念,留一辈子。我在心里偷偷笑了,原来他和我在本质上都是长情的人。我不会扔了叔叔送的玩具,他不会忘记我送他的第一份礼。我在和叔叔相处的过程中,看懂了什么是真性情的人,并最终选择了这样的人厮守终身。

从小在叔叔面前唱歌跳舞发的明星梦也终于在多年后的职场中大放光彩。我刚到加拿大的证券行上班时,去多伦多培训。培训中有一个环节:培训经理在房间中央挂上一大幅英文绕口令,让学员们在房间中央,当着所有学员的面大声开口念“歇后语”,并且要手舞足蹈。平时爱大声说笑的白人个个尴尬万分,不敢放开身段表演。轮到我时,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在叔叔面前的大方献艺,于是甩开胳膊,放开喉咙大喊大叫,忘记了周围人的存在。全班同学都震惊了,我是班上个子最小的,平时培训话不多,没想到关键时刻那么放得开,非常有能量。培训经理很兴奋,跑过来对我说:“你会是一个出色的销售人员,好好干!”敢情业务经理都要像我这么厚脸皮的,放得开。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业绩一直不错,非常适合做金融行业,天天与不同的人打交道。

我的叔叔,已经是享誉史学界的泰斗了,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和易中天等名流是好朋友。我对他说:“你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叔叔,你让我找到了闽南文化的根,为自己是个闽南人而深深自豪。你带我走进了文学和历史的殿堂,有了和你这样的大师平等对话的机会,你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有无限的潜能,一定要耐心地擅长引导。你让我体会到了,该如何对待自己的亲人,以及面对生活给予的种种磨难和考验。”

和真名士在一起的日子,永生难忘。
 
 
 
 
ljwxc01 发表评论于
在年轻时能遇到这样的真名士,真是一种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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