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永远的红烧肉

风轻云淡,上善若水。笔名水影,此名水沫。本博客原创作品,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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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家喻户晓的菜肴,红烧肉可算是一道。这道菜在全国各地无论南方北方,无论城市乡村,无论高档酒席还是粗茶淡饭都有可能闪亮登场。论兼有历史悠久、雅俗共赏、流传之广的一道菜,当属红烧肉。

其实我小时候,红烧肉吃得并不多,主要是不爱吃肥肉。然后有一天,在美国的时候,忽然发觉红烧肉变得很热很受欢迎,不仅网上众多人爱吃,家里也出现很多爱吃的人,老公和女儿喜欢,外甥和外甥女也喜欢,于是红烧肉也成为我们家餐桌上常常出现的一道菜。

说起红烧肉,作为杭州人,当然要提浙菜名菜东坡肉。苏东坡可谓是将吃红烧肉事业推向高峰的第一个人。“黄州好猪肉,价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早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这首苏东坡的《食猪肉》诗,道出了红烧肉“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的烹饪诀窍。

毛泽东是将吃红烧肉事业推向高峰的第二个人。近年来时常听闻又红又专的毛氏红烧肉,慕名甚久,却苦于远在异国,几乎没有可能去湖南,以为自己此生无缘于这道名菜。前两天偶然发现了附近有一个湖南餐馆,居然有毛氏红烧肉,于是周末便飞奔而去。

这是一家很雅致的湘菜馆,墙布和桌椅主要都是诸红色系列的的装饰,跟红烧肉十分相衬。我们也点了其它的菜,都是乏善可陈。这毛氏红烧肉却是名不虚传,切得方方正正,色香诱人,肥而不腻,绵软可口,喜欢红烧肉的老公更是大快朵颐,吃得甚为满足。在美国吃到毛氏红烧肉,我也心中甚喜,拍照留念,大家觉得这毛氏红烧肉做得可正宗?

在网上查了一下,下面是毛氏红烧肉的做法,得空以后试试。据说因为毛泽东小时候家里做过酱油,经常看见酱缸上一层发酵后的恶心泡沫,所以他吃红烧肉不用酱油,而是用糖慢慢熬成红色。

主料:带皮猪五花肉850

调料:料酒60克,盐,部分香料,白糖100克。

1适量的油在在锅里沸腾后,倒到放油八角、桂皮、干椒、胡椒、蒜子。

2五花肉加姜片和料酒焯水,撇去浮沫,改刀成块状备用。

3锅内重新放入少量油,大量白糖,熬制成淡红色后导入备用碗内。

4继续熬糖的锅,不洗,直接放入五花肉,倒入少量刚才制成的香油。

5中火煎制1分钟,放入一半制成的红糖浆。

6放少量开水,烧的接近干,汤汁粘稠。

7把剩余的红糖浆放入,香油,搅拌的每一块肉上,小火烧一会。

8到红色已经显露,再次放开水,煮制,汤色变红后放入食盐,到浓稠后起锅。

 

其实我自己也有个做红烧肉的简易方子,曾传给我的同事们,他们纷纷夸赞,简单易做零失败,关键是好吃,我自己也是几乎每个月都做上几次。每次过节的家宴外甥和外甥女也是点名要吃姨妈做的红烧肉。刀工差一点,味道还是不错的。



简单易做又好吃的红烧肉方子: (为了色泽更好看,可以换白糖为冰糖)

原料:

五花猪肉: 2

生抽酱油: 1/3

老抽酱油: 1/6

糖: 1/4

老酒: 1大勺

准备:将五花肉切块,加入以上作料后腌制一会儿。

烹调:将腌制后的肉连同作料一起倒入锅内(略加水),偶尔搅动,定时烧20分钟。烧干后,再加一小杯水翻动后烧10分钟:烧干后,再加一小杯水翻动后再烧10分钟,即可起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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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tea_fan' 的评论 : 问好茶饭MM!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整的我一早就饿了.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SnowFallingOnWater' 的评论 : 美女吃红烧肉还这么苗条:) 问好雪花!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江南雨巷' 的评论 : 雨巷也喜欢红烧肉,真是永远的红烧肉:) 问好雨巷!
SnowFallingOnWater 发表评论于
喜欢红烧肉,看了你的又馋le。。。。。
江南雨巷 发表评论于
我最喜欢的红烧肉。从小就喜欢红烧肉。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其实我也不吃肥肉,小时候完全不吃,现在偶尔吃一点点。有时做红烧肉不用五花肉而用白切肉了,瘦肉多一点。哈哈,菲儿,我就是一喜欢在网上码字的老百姓啊:)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Nick99' 的评论 : 嗯,少吃一点,吃瘦肉部分应该还是可以的。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50后的姥姥' 的评论 : 其实我也不太吃,家人爱吃。问好姥姥!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杜鹃盛开' 的评论 : 问好杜鹃,天天快乐!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j2009' 的评论 : 谢谢bj2009 的建议,下次试试。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ittlegrace' 的评论 : 讲究一点的话应该先焯水,主要是为了去掉里面的血水以及定形。谢谢littlegrace.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erdong' 的评论 : 是,中国人永远吃不腻的红烧肉~~~问好东东!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水沫真是个美女作家,即有文人雅士的品味,又有老百姓的手艺,红烧肉看着很诱人!只是我小时候吃伤了,肉丝和肉末里的肥都要挑出来,不过朋友在爬梯时做,我会去吃上面的瘦肉。:)
Nick99 发表评论于
多吃不怎么健康,只能忍痛割爱了
50后的姥姥 发表评论于
肉类,要说香,还属猪肉做的红烧肉,虽然我不爱吃肉,但是,红烧肉还是会吃一块的。
杜鹃盛开 发表评论于
水沫, 红烧肉地道, 漂亮。盘子也漂亮。周一快乐。
bj2009 发表评论于
6放少量开水,烧的接近干,汤汁粘稠 〉〉可改开水为黄酒或啤酒效果更佳,酒更会使肉的醇香出来。
littlegrace 发表评论于
请问你的方法不用将肉先在沸水里煮一下吗?
erdong 发表评论于
真是永远的红烧肉,到哪都想着它!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飞虹' 的评论 : 谢谢飞虹更正,应该是外甥和外甥女,在美国都是niece和nephew,我搞混了。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南美山鹰' 的评论 : 欢迎山鹰。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呢,有意思:)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婉妮' 的评论 : 谢谢婉妮,新周快乐!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南山松' 的评论 : 谢谢松松,新周快乐!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多伦多橄榄树' 的评论 : 欢迎橄榄树,刚刚在你博客看见一篇一手红烧肉一手青苹果,写得好!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ushu' 的评论 : 确实好多糖,糖多上色还好吃。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晓青' 的评论 : 晓青也喜欢红烧肉啊,喜欢你的麻花。
飞虹 发表评论于
你是你侄子侄女的姑妈,不是姨妈。
南美山鹰 发表评论于
不可思议,医生最喜欢吃红烧肉的人。
婉妮 发表评论于
水沫的红烧肉很漂亮,做法收藏下来,下次做时用这个做法试试。顺祝夏安。
南山松 发表评论于
做得漂亮啊!
谢谢水沫分享,新周快乐!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红烧肉,在任何时候,都让人流口水,伟人都不能抗拒它的诱惑~~
wushu 发表评论于
红烧肉的诗可从来没听说过:-)
记下方子了,好多糖:-)
晓青 发表评论于
你的方法简单,容易记住,下次试试。周末愉快!
晓青 发表评论于
最喜欢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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