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鬼话 2015年11月27日 星期五 晴

打印 被阅读次数

2015年11月27日 星期五 晴
上午9点去南湖宾馆,同余先生聊天。
余:高瑜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政治权利是指什么?
我: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有宪法第35条规定的: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等。
余:剥夺高瑜政治权利一年,那也就是说:这一年中高瑜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有宪法第35条规定的: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
我:是这个意思。
余:高瑜是去年4月被捕的,5年刑期应从被捕之日算起,高瑜坐牢已经19个月了,刑期只有3年多了。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剥夺她政治权利一年早就满了?她现在就应当享受政治权利?
我:应当是这样理解。不过,政治权利,别说坐大牢的高瑜,就是你享受了吗?我享受了吗?60多年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这些权利,人民何曾有享受?
余:剥夺政治权利,不只是被判刑坐牢的人,全国人民的政治权利都是被剥夺了……
……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