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路远: 又发生恐怖袭击了。可究竟什么是恐怖袭击?

老夫还没有看见过权威定义,也不知道有没有权威定义。那么,究竟什么才能被定义为恐怖袭击?

老夫看新闻,对这个定义得出个人一知半解,也深感里面学问巨大。

首先,恐怖袭击不能用刀。如果一个人,或者一群人,拿着三尺长明晃晃的尖刀,到街上或码头上乱砍,连妇女儿童也不放过,砍死几十几百个人,这都不算恐怖袭击。诸位不信?在昆明火车站被砍死了几十人,在乌鲁木齐大街上被砍死了几百人。尽管中国政府和人民一再声称它们是恐怖袭击,可民主国家的政府和媒体,却称是中国政府在压迫少数民族,只字不提恐怖袭击。

其次,恐怖袭击不能用飞机和大炮。如果一个人,一个组织,一个集团,开着飞机,架着大炮,去把另外一个国家炸个稀巴烂。把城市和村庄都炸了,从空中把结婚的人群都用机枪突突了,把妇女儿童从睡梦中拉起来打死了。这都不叫恐怖袭击,而是叫维护世界和平,叫collatoral damage,叫stuff happens。君不信?看看伊拉克利比亚阿富汗就明白了。所以,如果一个人,对某某某看不顺眼了,用飞机和大炮去轰,绝对不会被控为恐怖分子。

由于石块弓箭杀伤力有限,恐怖主义唯一能用的就是枪和炸弹了。对,没错,最好还是土制炸弹,能绑在腰间的炸弹。可是,光有这些还是不够的,还得找对地方。君不见,伊拉克,利比亚和叙利亚,整天打枪和放炸弹,动辄死几十上百无辜的人,可还是没有被定义为恐怖袭击,而是说是暴力袭击。

所以,恐怖袭击只能发生在民主国家。如果一个民主国家,被打枪或放炸弹了,死了人,就是恐怖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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